又一狠人,杀妻后做成腊肉
上个月给大家讲了一起湖南的案子,
今天这起1988年发生在陕西的“杀妻案”有着差不多的情节,但凶手的杀人动机完全不一样,咱们一起看看吧。
凶手叫李浩文,出生于1960年,家庭条件优异,成绩好,而且擅长各种运动,初、高中时吸引了不少女生。
但李浩文是家里独子,父母对他期望很高,因此一再强调,不许他“早恋”。情窦初开的少男情怀一直被父母强行压制着,直到上高中遇见了陈梅,两人瞒着父母老师甚至是同学,搞起了“地下恋情”。
行为可以隐藏,但成绩无法掩饰。高考后,李浩文和陈梅双双落榜。
李浩文家境好,在父母的训斥和安排下,他选择复读,并最终考入大学;陈梅则在父母的安排下进厂,成为了一名流水线上的普通女工。
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很稀缺,一旦考入大学,基本等同于捧住了铁饭碗,而陈梅只是一名工人,身份地位的巨大差距让她很不安,可她又不愿放弃这段感情。
李浩文上大学后,开辟了新圈子,身边的朋友逐渐多起来,与陈梅的联系相对减少。
陈梅不放心,隔三差五跑到学校找李浩文,有几次撞见李浩文身边有女同学,激动之下,指责李浩文移情别恋,当众无理取闹、纠缠不清。久而久之,学校里谁都知道,李浩文有一个“厉害”的女朋友。
这样的情形发生多次后,李浩文对陈梅说:“当着同学,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
他本希望陈梅能通情达理,陈梅却哭着说:“我给你丢人了呗?你上大学,开始看不起我是工人了呗?”
陈梅一哭,李浩文有脾气发不出,有理讲不通,在外人看来,反倒像是他错了。
李浩文数次濒临爆发,但终究淹没在陈梅幽怨的哭声中“你是大学生,想找什么样的女孩子都有,可你想过我没有,我的青春都给了你,我该怎么办啊!”
这句话几乎成了陈梅的口头禅,李浩文也在陈梅的哭声和幽怨言语的笼罩下,度过了4年大学生活。
4年里,李浩文没交一个朋友,不是不想,是“女朋友不让”。陈梅的理由很简单:男生会将李浩文带坏,女生会把李浩文勾走。
两人虽然勉强维持着恋人关系,但李浩文越来越觉得,自己和陈梅真的不合适。
相对的,陈梅在这4年里同样寝食难安,尽管她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拴住李浩文,却仍然明显地感觉到李浩文厌倦了自己。
感情裂痕越来越大,争吵成了家常便饭,彼此也越来越难以忍受对方的脾气。
大学毕业后,李浩文被分配到当地一家不错的机械厂上班。有了收入,他立即在外面租了房子,尝试摆脱父母的束缚,可还没来得及高兴,陈梅又不请自来地搬进了他的房子,并且对他的管束更加严苛。
陈梅则是对李浩文放心了许多,两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在那个年代,“生米做成熟饭”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道德护栏。
1987年,陈梅未婚先育,李浩文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转变。
李浩文自小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内心深处渴望能有一个弟弟或妹妹,这样就能分担父母的严厉管教,因此他“天生”喜欢孩子。
知道陈梅怀孕后,李浩文高兴得手舞足蹈,一改之前的冷淡,开始围着陈梅嘘寒问暖,还要带她见父母。
然而,李浩文的体贴非但没感动陈梅,反让她有了新的危机感,她觉得,李浩文是因为孩子才这样待她,等孩子生下来,李浩文的注意力全在孩子身上,会不会再也不理她了?
话虽如此,陈梅还是跟李浩文回家见了未来公婆,但结果并不好。
李浩文的父母听说陈梅是流水线上的普通女工后,当即表示反对这段婚姻,他们认为儿子是大学生,应该找门当户对的媳妇才能互相扶持,门不当户不对只会拖对方的后腿。
陈梅的父母同样不认可这段感情,陈梅早将自己恋爱的事告诉了父母,也不止一次向父母倾诉委屈,可在她父母心目中,李浩文的脾气不好,闺女早晚要受欺负。在听陈梅介绍了李浩文父母的态度后,他们更加反对这桩亲事了。
但在那个年代,“未婚先育”就是既定事实,况且李浩文得知陈梅怀孕后,表现得特别殷勤,对婚姻的态度特别坚决,他父母看在孙子的份上,最终点了头。陈梅父母尽管不乐意,考虑到女儿的名声,也做出让步,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殊不知,双方家庭数次不欢而散的沟通让陈梅对李浩文产生了意见,男方家庭也让她提前感受到了婆媳关系的艰难。但碍于肚子里的孩子以及父母的劝说,陈梅还是“委曲求全”嫁给了李浩文。
婚后,李浩文母亲经常过来照顾陈梅,拿些营养品,李浩文也是每天下班就回家,然而,他们越是这样,陈梅越觉得他们不过是在对孩子好,与自己无关。一旦孩子出生,自己就会被抛弃。
案发后,陈梅的好友告诉警方,陈梅曾告诉她,多次做噩梦梦见出生后的孩子和丈夫一起欺负自己。
正在这样一种恐惧的心理中,陈梅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私自跑去堕了胎。
时间一长,李浩文意识到陈梅没了孕吐等反应,出言询问。
李浩文不问还好,问了反而更激发了陈梅的“委屈”,她觉得:这个男人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异样,说明自己在他眼里并不重要。
毫不意外,两人又发生了争吵,这次尤为激烈。
争吵第二天,即1988年2月22日,陈浩文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把孩子打掉了?”
陈梅冷冷地回了一句“是。”
得到确认后,李浩文彻底被激怒,伸出双手掐住陈梅的脖子,一边用力,一边流着泪质问“我为你放弃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要打掉我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做!”
等李浩文筋疲力竭地松开手时,妻子早已死亡。
李浩文仍不甘心,对陈梅私自堕胎充满了恨意,竟取出盐来,对陈梅的尸体进行了腌制,并放在床头衣柜里“珍藏”。
陈梅失踪后,娘家人前来询问,刚开始李浩文都编造各种借口应付,后来见实在包不住了,又说“陈梅私自堕胎,自己打了她,陈梅一气之下跟人跑了”。
陈梅的父母曾听过女儿想要打胎的念头,现在不仅私自堕胎,还跟人跑了,实在是有辱风化,他们自觉抬不起头,便不再找李浩文闹。
李浩文的父母本就对儿子的婚姻不满意,听儿子这么说,骂了几次后也不再追问。
双方的熟人都知道李浩文与陈梅的关系不好,如今又出了丑事,大家顶多在背后议论一下,都没有多问。
陈梅的尸体经过李浩文的腌制,没有发生大面积的腐化,慢慢风干后,味道也淡了许多。如此3年,李浩文几乎瞒过了所有人。
后经人介绍,李浩文又结识一名女子,两人很快结婚,并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该女子从未到过李浩文租住的房子,自然没察觉到异样。
李浩文再婚后有了“新家”,但并未退掉原来租住的房子,对外谎称:房子是工作需要,里面堆满了所在机械厂的工作资料和杂物。
自从有了女儿,李浩文将所有心思都倾注在家庭上,在旁人看来,他就是好丈夫、好父亲的完美形象。
如果不是拆迁,或许人们永远不会将李浩文三字与杀人犯划等号。
1999年,李浩文与陈梅曾经的“家”要拆迁了,由于房子太破旧,里面又是李浩文多年攒的杂物,房东认为没有收拾的必要,决定将房内旧物一齐砸进建筑垃圾里了事。
得知消息后,李浩文松了一口气,他认为自己终于可以解脱了。
没想到,拆迁人员却阴差阳错地闯入,他们本意是做最后的检查,可一进房间就闻到了异味,后搜寻至一个旧衣柜,打开后发现一大块“腌肉”,再仔细分辨,竟是一具尸体。
直到李浩文被警方带走,人们也不敢相信这个“好男人”会是杀人犯,而其父母、妻子和女儿都毫不知情。
该案并不复杂,提审不久,李浩文就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李浩文杀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深远,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案情公布后,有人说,李浩文心理变态,死有余辜;也有人认为,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李浩文。
孰是孰非,今天看已经不是重点,我们作为旁观者,更应从案件里审视婚姻关系及夫妻相处之道,努力做到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而不要走到老死不相往来甚至相爱杀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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