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参加婚宴喝酒醉死,家属向新娘索赔70万,龙岩法院判了
“每一杯过量的酒都是魔鬼酿成的毒汁”,是莎士比亚在他的戏剧中写下的一句话,而在现实生活中,喝酒过度后确实更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悲剧,让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也会让昔日的好友成为家人指责的对象。
而在福建龙岩便发生了这样一起悲剧,男子赴约参加好友的婚宴但因为喝酒醉死,家属向新娘索赔70万,龙岩法院判了。
2017年12月,对于家住福建龙岩某地的李某来说,这一天是他们一家的大喜日子,在和女友张某相恋多年之后终成眷属,准备在这天缔结婚约,并邀请双方的家人、朋友一起来参加他们的婚宴,热热闹闹的把婚礼给办了。
于是,在婚礼前夕,李某二人便写好了请帖发放给各自的亲朋好友,邀请他们来参加自己的结婚典礼,而陈某也是这些受邀者中的一员。作为这对新人多年的同事、好友,陈某在接到邀请后也没有拒绝,在两人结婚典礼那天欣然前往,对他们进行祝福。
结婚典礼上,这对新人自然也少不了对各位来宾的款待,其中也提供了酒水等,而婚礼的进行也和预期中的一样,在热热闹闹的氛围中进行下去。而在宴席上,陈某和其他几位朋友都有喝酒的想法,便在商量下坐到了一桌,喝多喝少都看个人的意愿。在酒桌上,众人虽然都没有劝酒或者赌酒的行为,但陈某还是在这场婚宴上喝醉了,意识也有些模糊。
当李某和张某二人得知好友陈某在宴席上喝醉酒的情况之后立刻赶到了他的身边,将李某送到了车里后,在一位亲属的帮助下将他载到了婚房内休息。而此时,这场婚礼还没有结束,于是李某二人在看到陈某被妥善放到婚房次卧休息后,便赶回了婚礼现场,也没有安排人手对他进行看护。
而在婚宴结束后,李某二人也返回了自己的住处,看着在卧室中熟睡的陈某后也就没有将他叫醒。而且,考虑到陈某的老家远在四川,而在当地他也是一个人居住生活,并没有亲属陪伴,于是他们也就没有将陈某喝醉酒的事情通知给他的家属,想着到第二天,对方也已经睡醒,便让他在自己的婚房内留宿一晚。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在当天他们二人回到家后,看到了陈某所在的卧室内有不少呕吐物,而陈某本人则昏睡不醒,于是在次日清晨,当这对新婚夫妇准备叫陈某起床吃饭时,却怎么也叫不醒他,心生疑惑之下,李某便上前探了探鼻息,发现出事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当医护人员赶到后,当场确定其已经死亡的结果。
经鉴定,陈某的死因在于酒精中毒后导致的呼吸循环衰竭,通俗讲就是他在醉酒后处于无意识状态,而身边又无人看护,在醉酒呕吐后因窒息导致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在事发后,李某夫妇便打电话将此事通知给了陈某远在四川的亲属。
突然得知自己的亲人因喝醉去世,死者亲属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而他们认为,李某和张某二人作为这场婚礼的主办方,应当为陈某的意外死亡负责,于是,在男子参加朋友婚宴后喝酒醉死,家属向新郎新娘索赔70万,这场纠纷,龙岩法院判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要确定张某夫妇二人是否在这场悲剧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了解他们在事发时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救助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在调查中法院了解到,在这场婚礼当中虽然提供了酒水,但是在婚姻举行的过程中,是否喝酒以及喝多少都是凭借个人意愿,敬酒也只有这对新人在宴席中的礼仪性地敬了一杯,随后便没有强制喝酒的情况出现,所以,在酒桌上,陈某的醉酒结果系其本人所为,因此,与陈某在同一个饭桌上喝酒的同饮者,在此事中并不具备过错。
而在发现陈某严重醉酒后,在明知对方已经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李某二人将其送到事发现场进行休息,期间并未通知家属,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也没有将其送往医院进行观察、救治,而是将严重醉酒的陈某单独留在房间内。他们二人的处置方式存在不当,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而导致这场意外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在于,陈某本人在婚宴当中未根据其个人饮酒量进行适度饮酒,在过度饮酒后使其自身处在危险的状态中。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陈某应当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所了解,但依旧放纵自己,使得自身处在严重醉酒的状态,其本人也就应当为后果的产生负主要责任。
最终,在经过法院二次审理后,2019年11月,李某及其妻子承担此次意外的次要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9.6万余元的各项经济损失,驳回陈某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婚礼本该是热闹且喜庆的,而饮酒也是一种宣泄情绪的方式,但无论是在婚礼现场还是在平常的生活中,饮酒都应当有所节制,莫要贪杯,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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