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我像视频女主角,就打我”?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我国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曾说过:“不怀疑,不能见真理”,孔子也认为,怀疑是学习思考的开端。在学术和科学研究上保持一颗经常怀疑的心,这是一件好事,可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在与人相处时也疑神疑鬼,那么最终只会招致疏离。
2013年,江苏发生了一桩诉讼离婚案,丈夫逛成人网站时意外发现,某个不雅视频的女主角和妻子长得非常像。一气之下,丈夫不仅对妻子实施家暴,而且还辱骂妻子侮辱其人格。不堪受辱的妻子提出了离婚并将丈夫告上法庭:“就因我像视频女主角,就打我?”
家住江苏新沂市的高丽和丈夫结婚已有十年,虽然二人是竟然介绍后认识,但在一起后非常恩爱,因此短短一年不到就决定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养育了两个儿子,一开始还能保持幸福的生活,但随着2009年小儿子的出生,二人的感情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高丽和丈夫潘洋是普通家庭的小夫妻,两个人的工资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可如果想生养二胎,压力就大了许多。这也导致,小儿子出生后,家庭琐事不断,夫妻经济压力也很大。为了解决这些事,两人经常爆发矛盾,直到2011年,潘洋为了逃避现实,开始玩起了网络游戏。
而且当他玩起游戏时,连家庭和孩子都不管不顾。虽然高丽对潘洋的行为非常不满,但二人毕竟一起走过了将近十年,在这种时候她还是选择了包容。
可让高丽万万没想到的是,2013年的某一天,丈夫竟然一口咬定自己出轨,还说高丽是某不雅视频里的女主角,对高丽辱骂殴打,气得高丽直接提出了离婚。
原来在2013年7月,闲来无事的潘洋在网上浏览某个成人网站,并随手点开了一个视频。可视频里的女主角让他越看越熟悉,最终潘洋坚信,视频里的女人就是自己的妻子高丽。恼羞成怒的他拿着视频找到高丽,质问妻子为什么背叛自己。
高丽问心无愧,她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当然不愿意承认。更何况世上长得像的人有很多,视频的画质也很模糊,潘洋根本就是犯了疑心病在无理取闹。
因为这件事,两人之间的矛盾彻底爆发,潘洋认为妻子是在掩饰,并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辱骂和人格侮辱。不堪受辱的高丽最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许她结束这段婚姻,她再也不想受到如此折磨。
网友得知这件事后,分为了两个阵营,有人认为潘洋没有证据完全是在无理取闹。也有人认为,高丽可能真的偷偷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否则怎么证明她和视频女主角长得如此相像。
面对网友们的怀疑和丈夫的质疑,高丽提起了离婚诉讼,只希望法院能够让她尽快脱离苦海。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法院在胜利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驳回了高丽的诉求,不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能否同意离婚的关键。那么法院又是如何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呢?在《民法典》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院认为,高丽和潘洋二人结婚十年感情基础深厚,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小矛盾,但这并不足以导致两人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起因是潘洋偶然发现视频女主角像妻子,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猜想。
至于潘洋对高丽实施的暴力行为,远没有达到家暴的程度,双方又不存在其他婚姻内重大过错行为。为了不让二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将来后悔,法院最终决定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并希望二人回家后能够加强沟通交流,互相体谅恩爱,好好经营这来之不易的婚姻和感情。
判决结果虽然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但不得不说法院的出发点是好的。在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但大多数夫妻离婚后很快就返回,于是又选择复婚。虽然可以复婚,但无论如何离婚都会对夫妻感情和日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不是真的恩断义绝,没必要选择离婚。或许在法官看来,高丽和潘洋夫妻俩还有机会和好如初,无论是为了他们的感情还是为了两个孩子,离婚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如果高丽坚决一定要离婚,在被驳回诉讼后她可以选择和丈夫分居。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正所谓“破镜难原,覆水难收”,离婚并不是一件难事,想要复婚也非常简单。可一旦离婚了,就意味着夫妻俩感情上出现了不可愈合的裂痕,将来即使能够继续一起生活,也必然不会像以前那样幸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