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一少妇出轨,老公看针孔摄像头:刚在自家卧室发生关系
有句话说“夫妻生活中最可贵的莫过于真诚、信任和体贴”,然而,现实生活中能同时做到这三点的夫妻可谓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夫妻关系,光是在信任这一点上,就已经难以维持。因此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么多婚姻关系往往都不能走到最后,会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走向破裂。
2009年发生在广州的这起案例,就是因婚姻中的出轨行为而产生的信任危机。一少妇出轨,老公在家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果然发现了端倪,竟然刚刚在自家卧室里发生了关系,实在是嚣张至极,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最后的结果又是如何呢?一切还需慢慢说来。
张某与妻子熊某是一对半路夫妻,二人此前都有过各自的婚姻,只可惜都没能走到最后。离婚后的二人通过别人的介绍走到了一起,虽说都已经有了一把年纪,但彼此都还看得上眼,所以最终决定了一起组建起一个家庭。刚刚结婚时,二人还算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只可惜好景不长,结婚的新鲜劲很快就过去了,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的他们,眼看着已经开始渐行渐远。
妻子熊某是个不安分的女子,前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婚内出轨才和前夫离了婚,在与张某的这段婚姻里,她也很快找上了别的男人。这个男人便是赵某,二人是通过交友软件相识,与熊某一样,赵某也有着自己的家庭,二人之所以产生了一段见不得人的关系,就是为了在婚姻外寻找刺激。刚开始,二人还只是私下里在酒店约会,可酒店开房的开销实在过大,很快二人便已经没有办法承受,这时,熊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就是在熊某家里幽会。原来,由于丈夫张某工作上面的原因,他经常要在外出差,待在家里的时间并不长,这才让熊某提出了这样荒唐的想法。听到可以节省下来一笔酒店的开销,赵某自然是万分乐意,二人就这样开始了在张某眼皮子底下偷情的日子。刚开始,二人还比较谨慎,所以没留下蛛丝马迹,但次数多了难免有疏漏的时候,张某很快就察觉到了妻子的不对劲。
虽然张某与熊某早已没有什么感情,但毕竟还维持着夫妻的名分,张某又是个大男子主义极强的人,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有任何背叛自己的行为。所以他愤怒极了,可毕竟还只是在怀疑阶段,苦于没有证据的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在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监视保姆的新闻,突然就受到了启发,为何不再家里安装一份针孔摄像头来监视妻子的举动呢?想到这里,他立马在网上下单了一个小摄像头,装到了卧室电脑旁的角落里。
2008年1月11日早晨,张某假意和妻子熊某说自己要去外地出差半个月,并且在出门之前悄悄打开了摄像头,随后就喊上了自己的好友罗某和自己一起,在餐厅里用笔记电脑监视熊某。没想到在张某刚出门不久,熊某很快就展开了行动,开始和赵某打电话,并以要其为自己女儿办户口为名将他约来了家里。随着二人一见面,还不等寒暄几句,很快便脱了衣服进了卧室,而卧室里发生的一切,全被餐厅里的张某和罗某看在了眼里。
画面中的景象让张某怒不可遏,他当即就和罗某一起冲回了家里,当场抓住了赵某,并将其捆绑起来狠狠地殴打了一顿,事后还觉得不解气,又拿着刀威胁赵某写下了二人产生婚外情的事情经过以及一张赔偿人民币80万元的欠条,才肯放他回去。事情发生几天之后,张某开始向赵某所索要赔偿,赵某却表示自己只愿意给3万元的赔偿,这下张某不满意了,将监控录像中的裸照截图带到了赵某的办公室进行威胁,张某为了留住自己的脸面,答应了多给两万。
没想到张某却还是不满意,一定要赵某支付30万元的赔款才肯罢休。可此时的赵某根本就没有办法拿出那么多钱,走投无路的他只好选择了报警。最后,警方在12月底成功将张某抓捕,张某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对赵某实施殴打的行为,已经涉及了故意伤害罪,此外,他向赵某索要30万元赔偿的行为还涉及了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某的殴打导致了赵某体表多处软组织挫、擦伤、肋骨骨折及气胸,经法医鉴定,伤情属轻伤,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0万元也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范畴,所以张某最后只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判处了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起案例就此以张某入狱的结果得以结束。其实,张某本来应该是婚姻中遭到背叛的受害者,却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和贪念,成为了那个有罪之人,实在是愚蠢,最后,他也终究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