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妻子穿瑜伽裤夜跑,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将其耳朵割下
不管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还是《凤求凰》中的:“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表现的都是青年才俊对于美人的不懈追求。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追求自身的美丽,男性则追求美丽的女性,这是天性使然,那些拥有漂亮伴侣的男性也往往会因此而感觉自豪。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有人在追求玫瑰时求之若狂,得到之后却觉得玫瑰过分美丽,很有可能引起别人的兴趣,为了让自己的地位稳固,拥有者居然选择将玫瑰摧残,河南新乡的肖某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极其不自信的人。
2010年,他怀疑妻子小菲有外遇,于是时时对她进行监视,有天晚上小菲穿着瑜伽裤夜跑,肖某发现她穿的裤子有端倪,勃然大怒,直接将其耳朵割下,避免妻子一切出轨的可能,实在是十分疯狂。
小菲与肖某相识于2002年底,两人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小菲天生丽质,气质温柔得体,很容易吸引异性的目光,彼时的肖某也还是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对小菲一见钟情之后就使出浑身解数对她展开追求,他并不是所有追求者里面最帅气的人,但是他胜在真诚,所以最后抱得美人归,与小菲组建了小家庭。
2003年,他们两人的婚礼举办得十分热闹,收到了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而此时的小菲也以为肖某会一直给她安稳的幸福,没想到最后等来的会是一场劫难。
在婚后的几年中,小菲生下了两个儿子,前几年她一直在家相夫教子,不过也没有忘记对自己的身材进行管理,所以即便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依旧身材苗条,当孩子都长大之后,她又继续参加工作,不让自己完全依附于肖某。
而肖某为了工作和应酬逐渐有了啤酒肚,早就没有了昔日意气风发的样子,与小菲站在一起似乎已经差了辈分,小菲对此并不介意,只不过希望两人可以一起进步,所以经常督促他与自己一起锻炼,在肖某眼里这却是一种嫌弃和要出轨的征兆,从这时候开始他就变得疑神疑鬼。
感情中一旦有了猜忌就很容易出现问题,所以肖某经常没事找事,两人的感情因此出现了裂缝,在2008年前后矛盾发展到高潮,肖某经常故意翻看小菲的手机,就算什么都没有看到,肖某依旧认为小菲只不过是将手脚做得很干净,所以两人常常争吵。
小菲依旧美丽,由于性格很好,所以在职场中也是个人气王,时时刻刻释放着魅力,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小菲对异性的示好视若无睹,表明自己已经有了家庭和孩子,但是美丽的玫瑰总是免不了吸引别人的目光,这也不是她能决定的,所以错不在她本身。
肖某看到别人给妻子的表白短信之后怒不可遏,下班之后就不准她出去,就算她要出去也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明明是一对已婚多年的夫妻,这时候却变成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软禁,小菲逐渐受不了控制欲如此强烈的丈夫,2010年3月16号,吃过晚饭之后她将门狠狠关上,换上瑜伽服便出门夜跑了。
肖某当时正在和客户打电话,没有注意到妻子的动向,等他从书房出来时,只看到妻子放在床上的衣服,而屋内早就已经没有了妻子的踪影,瞬间火冒三丈。
夜跑结束之后,小菲围着小区又走了一圈,决定与丈夫心平气和好好谈一谈,经过一个自助饮水池时她洗了一把脸,衣服上沾了不少水渍,回家的时候水渍还没有干。
当她开门进入客厅的时候,肖某早就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妻子湿漉漉的裤子,一眼就认定她是与别人在野外约会留下的痕迹,顿时怒不可遏,直接冲过去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逼问她究竟与谁在约会,完全不听她的解释。
被自己的猜忌冲昏头脑的肖某在这个时候认为只有将妻子的容貌毁掉才能杜绝旁人的骚扰,于是他转身走到厨房,拿出菜刀直接将小菲的左耳割下,看到捂住耳朵不断惨叫的妻子,他内心居然有一种满足感,但是他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于是悻悻而逃,假装出门散步去了。
两个小时之后,痛晕之后又醒过来的小菲终于拿出手机报警,肖某随后以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肖某将小菲的耳朵割下且没有接回的可能性,已经造成小菲毁容,属于重伤,所以肖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重罚。
经过审理之后,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本是才子佳人,神仙眷侣,肖某却用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伤害自己的结发妻子,手段残忍。小菲洁身自好,没有对不起家庭也没有对不起他,偏偏还生得十分美丽,肖某本应该知足庆幸,加倍对妻子好,而不是整日疑神疑鬼。将一段佳话亲手摧毁的人是他,接受刑罚也是他应当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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