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婆被儿子赶出家门,21年前收养的黑小子挺身而出:我来养你
儿子、亲生的,有时候也未必能保证孝顺,毕竟是否孝顺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要看个人的心。有那个心,无论是否为儿子,无论是否为亲生的都会孝顺。若是没有那个心,哪怕是亲生的,是儿子都不会孝顺。上海阿婆朱某宝的经历便是个警示,她被儿子赶出家门,18年前收养的黑小子挺身而出:我来养你!
朱某宝,上海市浦东区人,22年前她捡了一个黑人弃婴。那是2000年的8月8日,朱某宝照常外出买菜,走着走着忽然听见路边草丛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她顺着声音找去,却找到了一个小竹篓,竹篓里有个光着身子的小孩。孩子身上有张纸条,写着:“生于8月1日”。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了,显然,他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抛弃了。
虽然已有两子一女,再收养一个孩子很多余,可望着气若游丝的孩子。朱某宝实在是不忍心,便将孩子抱回家中,给他喂食、洗澡。奇怪的是无论怎么洗,孩子还是很黑,她只好将孩子送去医院检查。发现孩子很正常,皮肤黑也是天生的,他是个外国黑人小孩。但就算是这样,朱某宝还是决定留下这个孩子,照顾、抚养他长大成人。
她给孩子取名朱某龙,从那以后,将他当做自己的亲生孙子来看待。每晚哄孩子入睡后才入睡,因为特殊身份,朱某龙没法入托、上学。他的国籍难以确定,朱某宝又不符合收养条件,所以朱某龙的户口根本没法办下来。为此,朱某宝四处求人,只想让孩子先读书再说。好不容易,朱某龙才得以特事特办,进入某小学读书。
起初朱家的条件也不是很好,生活拮据,朱某宝便总是将最好的留给孩子。在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朱某龙总算是健康长大了,而他们祖孙的故事也在相关部门和街坊邻居之间流传。相关部门为朱某龙安置了一套50平米的新房,每季度给予补贴、生活用品,上学费用也全免了。2014年5月18日,又顺利办下收养证和上海户口,朱某龙正式有了中国国籍。
从小感受到善意的朱某龙也没有让朱某宝失望,他感念爷爷奶奶辛苦抚养自己长大,对他们十分孝顺。甚至超过了老人的亲生儿子,2018年,朱某宝的房子拆迁。她拿到了六套房子补贴,其中最小的一套留给朱某龙,给自己再留一套。因为女儿已经出嫁且有房子就没有给,剩下的四套平分给了两个儿子,不成想,就是这房子成了她晚年的痛。
想着没有这套房子的钱,还可以搬去跟儿子住,结果被儿子拒绝。养老金打了水漂,儿子还拒绝赡养,一时间她是伤心不已。钱没了也就算了,最让她难过的还是儿子的不孝,难道自己明明有房有儿子还要沦落街头?就在她伤心之际,朱某龙站了出来,表示他会抚养两个老人:“宝宝养你,以后宝宝要更努力工作,争取将爷爷奶奶接到大房子里生活。”
说到做到,他将两个老人接去小房子中,麻利地操持家务照顾年迈的他们。知道他们身体不好,承包了所有的重活、累活,知道他们能吃的食物有限,买食物只买他们能吃的。还会带他们看看电视,玩玩电脑和手机,让他们了解年轻人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如今这情形是朱某宝万没想到的,亲生儿子将自己拒之门外,反而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孙子接纳、照顾自己。
但事实上,无论是朱某龙还是朱某宝的两子一女,都对老人有抚养责任。《收养法》: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养父母与养子女都如此,更何况是亲生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朱某宝的儿子不光没有尽到扶养责任,反而啃老、吸父母的血,那么朱某宝其实是可以撤销房屋赠与的。
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朱家儿子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朱某宝可以撤销赠与他们四套房屋。至于给出的那两百万元,恐怕就难以拿回来了,除非朱某宝追究儿子的刑事责任。相较于利益,恐怕老人更寒心儿子的不孝,到头来还得靠收养的黑人宝宝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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