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醉酒女事件回顾:2个人将女子灌醉后侵犯,丈夫带其内裤报警
无论干什么事都得有个度,否则指不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就比如说喝酒这件事。酒是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饮料,朋友小聚、遇上喜事、遇上伤心事都有可能喝上几杯,但酒对人体是有一定影响的。(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使用真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当血液中的乙醇达到0.2%就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达到0.4%就会失去知觉,这样子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女性,可能会遭到抢劫、侵犯等不法侵害,此前安徽发生的一起案件便是例子。四个人喝到深夜,醉酒女被邻居侵犯,丈夫带其内裤去报案。
时年26岁的小刘(女)与时年28岁的小伟(男)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原本一家人都生活在安徽砀山。可考虑到一家人的生计,以及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他们只得将孩子交给父母带。自己离开了老家前往合肥打拼,小刘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小伟则在家附近开了一家大排档卖烧烤。
这样不同的工作就导致了一个局面,那便是小刘白天上班的时候,小伟在家休息、整理晚上的食材。等到小刘下班回家,小伟就要准备出门做生意了,夫妻俩的时差基本上是倒过来的。时间一久,他们习惯了,周围的邻居也知晓一二。不成想,其中的张某眼见这对夫妻的时差,竟生出了一个歹心。
张某四十来岁,萧县人,在合肥做电焊工。他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只是妻儿都在老家,长期独居难免孤独寂寞。瞧见年轻漂亮的小刘独自在家后,心中生出了一个邪念,为实施这个计划特意叫来哥哥与王某组了一个饭局。没多久,他又上门邀请准备回家做饭的小刘,称家中有几个好友聚餐。你反正也是一个人吃,不如过去一起吃算是,小刘不知是懒得做饭。
还是太过信任这个邻居,也没多想,就跟着去了。几个人一起吃饭,免不了喝酒,期间小刘也被劝了不少酒。等到晚上十二点,张某哥哥回家时,她已经喝得人事不知。张某随即开始动手动脚,王某在一旁不仅没阻止好友的越轨之举,反而加入其中。两人趁着小刘没有抵抗能力,就先后将其侵犯了,事后由张某将其送回家中。
等凌晨五点,小伟才算是忙完烧烤摊的生意,回家一看就发现不对劲。床头竟然还有一条白色内裤,上面一些粘稠物似乎有些不对劲,他急忙将妻子叫起来询问。小刘醒来望着那条内裤只知道哭,好一阵才说出实情——我被邻居强jiān了。小伟听了经过怒不可遏,立即带着那条内裤前往公安局报案,张某、王某很快落网。
这起案件令人深思,张某、王某被欲望所控制,趁醉侵犯信任他们的女邻居。其行为之恶劣不光突破了道德底线,还突破了法律底线,若当时他们只是强制猥亵。那么只构成猥亵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他们的行为远超猥亵,在小刘醉酒无知觉或无力抵抗的情况下将其侵犯,虽然小刘当时没有明显抵抗行为。但这属于不知反抗的特殊情况,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实施侵犯,哪怕被害人没有反抗也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故其行为构成强jiān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的犯罪情节严重包括实施犯罪情节恶劣的、二人以上轮jiān的,他们二人共同实施侵犯,已达到情节严重这个标准。此案最终判决结果并未公布,不过法律是公平正义的,相信张某与王某一定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这起事件中,张某、王某有错,小刘也有一定责任。
她作为四人饭局中唯一的女性,在非公共场合、没有亲友陪同的情况下,怎么能喝得酩酊大醉呢?就算真想要喝,难道不能通知一下丈夫、朋友吗?看到她所遭遇的不幸,希望能给广大女同胞一个警醒,在没有亲友陪同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喝得烂醉人事不知。要知道法律确实是会保护合法权益,可自己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否则事后追究责任难道就能挽回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