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母亲,因3岁亲儿子不肯睡午觉将其捂死,人性险恶超乎想象
据统计,大约 10 个产妇里面就有一个会得产后抑郁症,一半以上的人会出现产后抑郁的情绪,在4大抑郁症高发的类型中,“孕产期抑郁”以106%的增长率高居榜首。之前在山东有一位23岁的妈妈患上严重的产后抑郁,为了“自救”,她开始送外卖,和外界的接触、加上每天暂离孩子的几个小时,终于慢慢走出抑郁。
有这样选择正确方式,也就会有因为抑郁走极端的人,2019年2月16日,南京的一个位母亲仅因为孩子不愿意睡午觉,气愤不已的她便亲手将三岁的孩子捂死。案发后,这位女子还声称:杀孩子是因为不想给丈夫带来麻烦,难道仅是因为孩子不睡觉这样一件小事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这个年轻的母亲叫耿平(化名),她跟丈夫结婚的时候,年纪都还不是很大,所以也没着急要孩子,年轻人不着急,但家里的老人着急。在他们婚后不到两年,公婆就开始催生,一直在耿平的耳边絮叨,其实耿平还想跟丈夫多过几年二人世界的生活,但经不住公婆的催促,无奈之下她只要答应。
很快她并怀上了孩子,在她怀孕以后丈夫和公婆也都非常地关心她,反倒是她自己变得很异常,看着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她越来越担心,越来越害怕;为何她会这么担心害怕?首先是担心生出来的会是个女孩,因为她知道公婆有些重男轻女,婆婆也总是在她面前说,肚子里面可一定要是个男孩,她还特别担心孩子的身体。
孩子都没有出生,她这不是瞎操心吗?很明显她这是患上了产前焦虑症,因为自从她怀孕以后她就暂停了自己的工作,每天就是在家养胎,无所事事,也基本没有什么社交活动,再加上一些妊娠反应对身体的折磨;所以她的内心就会变得越来越敏感,其实像她这的情况很多孕妇都出现过,如果调整得好就没事,一旦没有及时调整就可能导致更严重的问题出现。
耿平就是没有及时调整,所以才会导致后来悲剧的诞生。经历数月怀胎之苦,耿平终于生下了一男孩,孩子的到来,让整个家庭都洋溢在幸福中,可这样的美好并没有维持多久;孩子出生以后,一家人就让耿平彻底将工作辞掉,在家里专心带孩子;这下让她的焦虑变得越来越严重,越小的孩子越难带,每天一个人带着孩子,这让她的内心已经开始变得扭曲。
为了带孩子的事情,她跟丈夫也闹了不少的矛盾,作为丈夫如果此刻好好体谅她,也许结果也就会不一样,可丈夫并没有;不但没有体谅她,反而跟她抱怨,自己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赚钱养家有多么的辛苦,她只不过在家带个孩子都嫌累诸如此类的话;听到丈夫的这些抱怨,让她更加觉得这个孩子就是一个累赘;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丈夫不用这么累,她跟丈夫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矛盾。
孩子的事情还没解决,她自己又出现问题,她被确诊患有精神类疾病,而且这病是由癫痫引起,无法快速治疗,只能长期通过药物控制,这无疑对她是一个更大的打击。当初孩子还没 出生,她就那么担心孩子的身体,也是怕遗传给孩子;现如今还引发了更严重的疾病,她更加担心孩子以后也会成为这样,所以她觉得这样孩子只会更加拖累这个家庭。
于是内心极度扭曲的她便想着解决掉这个麻烦,在2019年16日下午三点,耿平看到三岁的儿子,一直在床上玩耍,不管她怎么哄,孩子都不肯睡觉;这让她非常愤怒,最终她将把自己邪恶的双手伸向了孩子,拿起枕头捂住了儿子的口鼻,时间长达10分多钟,直到儿子不再挣扎。
她残忍杀害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性质积极恶劣,造成后果严重,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属于故意杀人的严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她杀害孩子的行为,量刑至少是无期或是死刑。
但耿平被确诊患有精神类疾病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她在杀害儿子的时候的情绪非常不稳定,也无法断定她那个时候是否正常,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在量刑上必须要考虑到她是精神病人这一个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刑。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悲剧都已经诞生,孩子都无法重生,原本还有大好的青春年华在等着他,可他的生命却永远都终结在三岁;耿平作为一个母亲无疑是恶毒,虎毒还不食子,作为人母又如何能对自己这么年幼的孩子下手,但她同时也是可怜又可悲之人,如果她的丈夫跟家人能够在她产后多关心她,多跟她沟通,也许可能结局就会不一样。
耿平这样的悲剧事件,还在频频上演,之前就有母亲因产后抑郁带着孩子跳楼,妇女产后抑郁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全职妈妈,她们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务,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生活都是围着孩子、家人转,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社交。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下,人的身体和心理都有“疲惫感”。如果再遇上家人的不理解和不体贴,全职妈妈的心态肯定会崩溃;所以作为家人应该多给她们一些关心与理解,多跟她们交流,自然也就能够防止更多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