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连环失踪案:11名少年被害却找不到尸体,凶手被抓后道出真相
美国电影《为奴十二年》讲述的主人公罗门,本来是一个生活在纽约的黑人,已经结婚,随后遇到两人,哄骗他可以帮他在华盛顿找一份工作,当所罗门到了华盛顿才发现自己被诱拐绑架了,从此开始了他的奴隶生涯。经历多年磨难才依靠一个好心的加拿大人帮忙送信回家,经过一场诉讼,他重获自由,可现实中失踪的人却没有那么幸运?
在云南晋城镇南门村,从2005年的时候,就一直有男青年莫名的就失踪,虽然失踪者的家人也都报了警,但最终结果总是不了了之,开始人们还没有特别的在意,因为当时在南门村附近,有不少不正规的工厂,常常招用黑工。人们就猜测他们可能是去那些工厂打工去了,直到2012年大学生韩耀的失踪,才让这件事情得到重视,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
2012年,对于当时19岁的韩耀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年,那年他刚从云南省工商管理学院毕业,正在昆明市的一家工程公司实习,被派到南门村来协助一项工程勘察,4月25日就和平常一样,韩耀和同事们来到工地工作,没多久,经理要他去办公室拿一份文件,办公室距离工地也不是特别远,但是很长时间韩耀都没回,经理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韩耀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韩耀的母亲在得知自己儿子失踪的消息之后,心急如焚,立刻报了警,警方接到报案后,也出动找人,但最后无功而返。这样的结果让韩母不能接受,怎么就查不出来呢?她只好自己继续留在南门村附近打听,就这一打听就打听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从05年就陆续有男性青年在这附近消失。
而且失踪的地方和方式还很相似,已经有10来个了,这一惊人的消息被韩耀妈妈公布在网上,立刻引起全网的关注,惊动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昆明警方立刻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小组,警方发现所有人失踪的这条路上,没有其他住户,只在几百米处有一户人家,家里只住着一个老人叫张永明,随即警方便对他进行跟踪,然后进行盘查。
盘查发现原来张永明有前科,曾在1978年就因故意杀人被判刑,被判的是死缓,后来因为他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的减刑的机会,所以他只坐了19年,在1997年就被刑满释放,后来就回到南门村,一直居住在这。
根据现行《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因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死缓是可以进行减刑,但是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但是他犯罪是在1978年《刑法修正案(八)》是在2011年才修正执行。
村民也跟警方反映,张永明有很多反常的地方,经常会半夜把电视的声音调得很大,而且晚上会经常推着一辆板车,拿着一把锄头在村里逛游,但是因为他性格古怪,村里人与他来往的也很少,都没怎么跟他说过话,所以那时没有人会将失踪事件和张永明联系起来。
这让警方更加觉得张永明的嫌疑很大,于是马上将张永明家以及周围进行封锁调查,在张永明家里找到很多衣服、手机还有证件之类的证据,还有很多尸体残骸,这让警方意识到事情可能远比想象的要复杂,于是在他家菜地和周围更多的地方进行搜查,果然找到了残骸,凶手张永明终于浮出水面。
张永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逮捕。审讯过程中,当警方问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时,他的回答令人毛骨悚然,他说,这些人全是他一个人杀的,至于具体杀了多少人,他已经不记得了,说是警察找到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根据警方所找到的遗骸,进行DNA比对,数量高达11人,大多数是10多岁的青少年。
在这多年时间里,他残忍的将人杀害后,再进行碎尸,掩埋,焚烧等,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行为积极恶劣,造成后果积极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这一次他再也不会有机会逃脱,2012年7月28日,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013年1月10日在昆明被执行死刑。
一时之间人们都把他称为“食人魔”,他这个现实版的“汉尼拔”其实从1987年他把自己唯一的朋友杀害开始,他的心理就已经是无比邪恶,村里人也曾怀疑他是不是有精神疾病,而对于张永明是否有精神病的问题,相关专家给了否定的答案,称他“思维清晰,认知能力正常”,他会做出这样的恶行,完全是因为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