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起三人畸恋诱发的伦理悲剧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今天要跟大家分析的案件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童年的不幸,导致她在情感上有所障碍,所以她最终在感情道路上迷失了自我,最终酿造了悲剧的诞生。
主人公叫张旭芳(化名),1984年出生在甘肃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由于家里人比较重男轻女,家庭条件也不好,所以从出生的那刻开始就注定了她坎坷的一生;她刚从娘胎里出来就被父亲丢弃到亲戚家,从小缺失父母疼爱的孩子,在情感方面肯定就会有所缺陷,这也是她后来会做出那么残忍之事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她得知自己是被父母抛弃以后,她就离家出走来了北京,原本想在这个大城市打拼一番事业,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读书少,她连工作都很难找到,在她咬牙坚持下,终于找了一个销售员的工作,工作算是解决了,但住处却又成了另一个难题,经常因为没钱被房东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只能去住小旅馆。
在她居住在小旅馆的这段时间,她遇到了一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旅店老板许鹏鸣;由于她一直在外奔波找住处,被折磨了一段时间,身体吃不消,终于还是病倒了。许鹏鸣其实从第一眼看到张旭芳就对她有好感,看到她感冒便立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表现的好机会,于是他便给张旭芳买药,又听说她为租房焦虑,他又将旅社的一间小屋以低价长期租给了她。
许鹏鸣的这一些举措,对于身处困境的张旭芳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这让张旭芳的内心也泛起一丝涟漪;2006年春节许鹏鸣因为生意太红火没有回家,张旭芳也因为无家可归留在旅馆帮忙,这样两个流落他乡的人,互相安慰;通过几天的相处后,彼此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两人一开始是恩爱甜蜜,可是这样幸福的生活没有维持多久,就出现了问题。
2006年三月,张旭芳怀孕了,她很想留下这份爱情的结晶,但却遭到许鹏鸣的反对;这是为何?难道许鹏鸣当初都是骗她的,骗她倒也不是;只是许鹏鸣觉得自己现在正处在事业上升期,觉得孩子此刻出生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负担,他便劝说张旭芳去做人流;两人为了这事发生了很大的争执,而且张旭芳因为找的是不正规的医院做的,术后还留下了后遗症。
手术后张旭芳身体非常虚弱,工作也没法去做,只能躺在家中休养;为了让张旭芳得到更好地照顾,事业繁忙的许鹏鸣便托自己的好兄弟周某去照顾张旭芳,可没想到他这居然是在给自己引狼入室;张旭芳在周某的精心照料下很快就恢复了身体,人好了,可心却已经跟着周某跑了,她发现自己在被周某照顾的这段时间,爱上了这个温柔体贴的男人。
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就移情别恋了周某,还瞒着许鹏鸣跟周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2006年底她干脆直接跟许鹏鸣分手,彻底跟周某走到了一起。可她这次移情别恋并没有让她收获什么好的结果;2007年4月的一天,张旭芳无意间帮周某接了个电话,才知道了周某的真面目,原来周某也不是什么好男人,他不仅已婚还有儿女。
被周某欺骗后的张旭芳,这个时候又想起了曾经对她好的许鹏鸣,她便去主动找了许鹏鸣,其实许鹏鸣一直都对她念念不忘,即使她背叛了他们的感情;所以当他知道张旭芳准备离开周某,他就一直想去找张旭芳复合,没想到张旭芳现在还主动来找他,这让他没有任何的犹豫就接受了张旭芳,好马不吃回头草,就是在警醒他这种人吧。
许鹏鸣将张旭芳接回到了他们以前的住处,丝毫没有在意之前张旭芳对他的背叛,还对张旭芳十分温柔体贴,两人的感情也急速升温,甚至还去见了家长,按照这个节奏两人应该会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们两人也的确有这个打算;可没想到这个时候居然突发意外,张旭芳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根据时间推算,孩子是周某的。
她开始还没怎么在意,想着去打掉就行了,可是医生给她的反馈,对她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医生告知她由于她上次不良流产手术对子宫损害太大,如果再做手术,很可能将导致她终身不孕,如果她以后不能生孩子,那许鹏鸣还会要她吗?这个答案她不用问也知道,因此为了以后的幸福,她只能瞒着许某将孩子生下来。
2008年1月的一天,孩子安全降生,可随着孩子的出生,她又有了新的顾虑,如果许鹏鸣知道孩子的存在怎么办?于是自私的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对自己的孩子心生歹念,对孩子痛下下手,残忍地将孩子掐死,之后便直接将婴儿装入塑料袋内,扔到了垃圾场里,直到2008年1月3日下午,北京一个以拾荒妇女在朝阳区一个垃圾场发生了孩子的尸体,立马报案。
这个狠毒的母亲才被捉拿归案,她残忍杀害自己亲生孩子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孩子从出生的那刻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就享受生命权,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他的生命,而且她把孩子杀害以后,还进行毁尸灭迹试图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这样性质恶劣的行为必须严惩,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她最后的判刑结果却出人意料,她最终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是为何?原来是警方在审讯她的时候,发现她的精神有些异常,然后给她做了精神鉴定,确定其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犯罪时,应该只有限定责任能力;所以依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她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但相信她以后的日子也不会有多好过;她会走上这条歧途主要原因在于她自己本身,但也跟她从小被父母抛弃,逃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