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女子找母亲借钱做生意,遭拒后,强灌5支水银到母亲嘴里
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父母对自己的子女爱得不够,子女就会感到痛苦,但是过分溺爱虽然是一种伟大的感情,却会使子女遭到毁灭。”过分溺爱带来的只能是孩子的无情,因为溺爱就像一颗毒药会慢慢吞噬掉孩子的良知,最终变成一个自私无情的恶魔,然后来祸害社会或者残害自己的父母。
2014年1月,北京丰台区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者称自己的邻居在家中丧命,警方接到报案以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察,死者是一名中年女性,依据尸检结果显示死者系汞中毒死亡。通过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警方确定了一个嫌疑人,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嫌疑人居然是死者39岁的女儿杨坤。
在庭审现场杨坤居然还试图狡辩,流着她那鳄鱼般的眼泪不断地哭泣着,说自己没想过要母亲的命。她与母亲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让她对亲生母亲痛下杀手?当了解她的人生经历以后,仿佛又觉得她做出这样伤害自己母亲的大逆不道之事,也不足为奇。
杨坤是家中的独女,从小就在家中长辈的溺爱中长大,特别是她的父母,因为要忙于生计,没怎么陪伴她,所以觉得对她有所亏欠,于是便对她百依百顺,所以她自幼便养成了好吃懒做、自私又目中无人的高傲骄纵性格。
她这样的性格自然也导致她长大后的人生过得一塌糊涂,读书时学习成绩差,参加工作以后也是各种高不成低不就,还没怎么工作就嫌活多钱少,后来直接干脆在家里啃老。结婚以后也不懂得好好珍惜,不仅好吃懒做,还对努力赚钱养家的丈夫横加指责,最终也只能以离婚收场。
离婚以后杨坤便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从那以后,杨坤就不再出去工作了,借着照顾女儿的名义,彻底赖在了父母的家里,她的父母也不忍心对一个离婚的女儿苛责什么,杨坤因此心安理得地吃住在娘家,杨坤不仅丝毫不懂得体贴父母,还经常以各种名义伸手向父母要钱。
父母积攒的那点家底很快就被杨坤掏空,父母那里拿不到钱怎么办?好吃懒做的杨坤能够想到的办法就是借,于是她便开始到处找亲戚、邻居借钱,只要能借到的全部都被她借了个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很快这些债主就纷纷找上门来,可杨坤哪里有钱还?“女债父偿”,她欠下的债又全部都落到她父母的头上。
年迈的父母那点微薄的养老金哪里够偿还,无奈之下,杨坤的老父亲选择外出打工,最终父亲因为一场意外身亡。父亲的死后依旧没有让杨坤幡然醒悟,她依旧还是每天过着灯红酒绿我行我素的生活,还是只知道伸手向母亲要钱。
母亲看着女儿这样堕落,便说了她几句,可没想母亲几句言语上的责备,便让杨坤对母亲憎恶起来,母女俩之后经常发生争执,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得人尽皆知,杨母甚至还经常跟邻居说“我自己将来有一天也得被女儿给算计死!”没想到最后真的一语成谶。
2014年1月的某一天,杨坤再度向母亲借钱,说是要用来做生意,说这一次她一定会好好干,一定会改邪归正。可杨母此刻已经不再信任杨坤,便只能告知自己没钱,可没想到杨坤居然打起父亲死亡的那笔抚恤金的主意,杨坤的无耻也彻底激怒了母亲,两人再次爆发激烈的争吵,杨母甚至将父亲的去世归咎到杨坤身上,称如果不是为了杨坤,杨父根本就不会死。
母亲的责备与拒绝彻底将杨坤内心的埋怨激化,在她的内心此刻只有一种恶毒的想法那就是把母亲这个障碍彻底清除。年迈的母亲哪里会是年轻杨坤的对手,杨坤直接扯出了家中的电话线,然后把母亲双手直接反绑,这还远远不够,紧接着她外出买了5支水银温度计,然后将温度计内的水银全部灌进了母亲的嘴里,怕母亲不死,还用衣服捂住母亲的头脸。
在庭审现场的她多次狡辩,称自己不知道汞会致命,她只是想吓唬一下母亲,在事实的面前她的这些辩驳显得多么地可笑又可恨。她杀害母亲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杀害自己亲生母亲这样的特定对象,属于故意杀人的严重情节,依法必须严惩。经法院调查发现她不仅触犯故意杀人罪还涉嫌盗窃罪,在她残害母亲以后,她还将家中全部值钱的物品拿走,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依据她所偷盗金额标准,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
她杀害亲生母亲的行为性质恶劣,依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所以法院最终综合考量以后,判处杨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虽然她最终没有为自己的恶行偿命,但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也好不到哪去。她的事情也恰恰验证了溺爱长大的孩子不会给父母回馈爱,能给的只有伤害,所以千万不要溺爱孩子,不然后果你可能无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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