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女子私密视频遭疯传,家人全看到,报警后发现更大意外
2021年4月,深圳的小苏已经在家辗转反侧了好几个晚上,朋友打电话叫她出去她不愿意,一看到家人打电话过来更是胆战心惊,接都不敢接,这一切都是因为几天前她在网上看到了一段视频。
这段视频是别人发送到她手机上面的,发送人不仅有朋友,还有她的同学以及家人,视频内容就是她无法直面的东西:是她和一名男子在酒店房间的私密视频。
小苏心里清楚事情确实是自己做的,但是她没有想过这种行为居然会被人偷拍下来并发到网上。视频中她的面容非常清晰,好多镜头都是直接对准了脸,而与她在一起的男子则一直没有出现过正脸。
仔细看了好几个片段之后,小苏愈发觉得这名男子就是偷拍自己的人,为什么说是这名男子而不是她男朋友?因为小苏自己都不认识与她同住酒店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小苏出生在一个较为贫困的家庭,父母对她的教育并不重视,她自己小的时候也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所以读完初中就不愿意再进入学校,与几个老乡一起进入城市打拼。
那时候的她以为只要在城市里面就等过上上等人的生活,结果现实无情地打击着她,她发现每个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根本就无法让自己过上丰富的生活,在大城市的浮华与灯红酒绿中,她迷失了自己。
小苏长得非常白净,五官清秀身材也很好,她不止一次地听身边的人说像她这样的人赚钱很容易,一开始她还有些抗拒,后来索性踏入了特殊行业。
她以为自己只要每天都浓妆艳抹就不会有人认出她的样子,用手机给自己寻找顾客的时候用的也是花名,时间一久,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进入自己口袋的钱也确实比以前要多。
2021年,有一名男子在网上约她,两人谈好价格之后,男子订了一个酒店。事后小苏拿完钱就走了,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这么卑劣,将偷拍视频发到网上。尽管很害怕自己的MY行为被警方追责,但是网上的视频还在疯传,小苏最后还是走进了福田区梅林派出所进行报案。
根据小苏提供的线索,警方认为小苏接待的男子嫌疑确实最大,正好这个时候那名男子再次向小苏发出邀请,警方顺势让小苏表面上答应,警方事先潜伏在附近准备将嫌疑人捉拿归案。
看到警方之后,嫌疑人陈某立即抱头蹲下,看起来十分明白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但是警方调查之后,却发现了更大的意外。
小苏原以为陈某只是偷拍视频上传网络,充其量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只感觉他不尊重自己,让自己面临社会性死亡,但是其实陈某做的事情远不止于此,约小苏出来只是他犯罪过程中的一步。
陈某没有正经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偏偏对美色十分沉迷,一心只想着约更多的美女与自己共度良宵,实在没有钱之后,他与一家SQ直播网站进行了签约。根据网站负责人的指示,他约女性开房,随后在他们的网站进行直播,直播的收益可以给他分成。
所有“女主角”都需要陈某自己找,所以他经常在网上招P,为的就是找长得好看的女性。每一次直播之后,网站都会给一部分佣金,他又拿着这些钱去撩拨美女,如此循环往复。按照他自己的想法,收支是可以平衡的,但是实际上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花的钱实在是太多了,收入不仅不够,他还办了好几张信用卡。
在小苏进入房间之前,他已经在角落摆好了隐形摄像机,从小苏进入房间开始,直播已经在同步进行。由于这一次的反响还不错,所以陈某后来再次主动邀约,没想到这一次上门的居然是警察。
如果仅仅只是招P,他还只是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十六条规定:M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他需要受到的惩罚也就是行政拘留,但是因为他偷拍视频并上传网络,最后的目的是牟利,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且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牟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罪与“传播YH物品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以牟利为目的,性质更加恶劣,所以相应的处罚也更加严重。陈某与网站进行了签约,小苏也并不是第一个被他约出去暗中直播的女性,以他每一场的收益来看,他这几场直播造成的影响已经很大,完全达到了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
所以陈某将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罪被提起公诉,最终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而小苏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因为她毕竟已经涉嫌MY,虽然在这起案件中她是受害者,但是该有的惩罚还是不会少。
小苏和陈某都是为了利益做出这种没有底线的事情,从他们俩也可以看出违法和犯罪其实就在一念之间,所以所有人都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要等到已经晚了的时候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