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愿赡养母亲,让母亲在姐姐住了十年,结果姐姐获赠一套房!
老人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却在年老后只有女儿女婿真心实意接纳她,并且给她养老。自从老伴去世后她就一直跟着女儿女婿居住。
跟着女儿居住的十年里,老人的两个儿子不但没有支付老人的赡养费,就连老人生病住院也很少来看她,更别说分摊医药费!
看到两个儿子和儿媳对自己这么不好,又看到女儿女婿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这个老人在生病时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把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给女儿,以此来回报女儿女婿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
当老人的两个儿子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马上表示了反对,并且要求平分房产。老人直言不讳地告诉两个儿子,这套房子她准备去做公证留给女儿,从而彻底导致了几个儿女关系的决裂!
后续两个弟弟为了能够从姐姐手中拿回这套房子,不惜把姐姐告上了法庭,他们的诉求是平分房产!
那么最后这套房子究竟是如何分配的,这件事情的结局又是如何呢?
当事人张小姐的自述!
父亲是在2006年去世的,自从父亲去世后母亲她就一个人留在老宅生活。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所以我就提议把母亲接到我们这里来居住。
我父母一生共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作为家中长女所以率先提出了赡养母亲的方案。可是没想到两个弟弟对于此事的态度有些冷淡,甚至好几次有回避讨论赡养母亲的事宜。
看到两个弟弟有些不近人情的做法后,我上门斥责了他们,随后他们才终于醒悟愿意和我协商赡养母亲的事情。
最后经过协商,母亲在我们三个人家里每人住四个月,其他两家每月给母亲200元生活费,至于母亲其他额外支出则是平摊。
母亲搬来我们几个儿女家居住后,她原先居住的老宅就被租了出去,房租自然也由母亲在收。这套房子位于县城边缘,地理位置有些差,是我父亲以前单位分配的!
大家谈妥了这件事以后,母亲最先是来我家居住的,而两个弟弟也遵守约定每个月给母亲200元,可是没想到两个弟弟把母亲接到自家居住后,他们就不愿意给母亲赡养费了。
也不是说不愿意,而是他们一直在拖延时间,比如这个月要给两百,他们就说下个月,以此类推后本该固定给母亲的赡养费,就变成了要看他们心情来支付的费用了。
母亲去了两个弟弟家居住后,每次来我家居住的时候母亲都会向我倾诉我两个弟媳总是怪她做错事,或者不和她说话。
我多次和弟弟反应这件事后,不但没有改善母亲和弟媳的关系,反而让原本就有一些不太和睦的家庭,变得越来越糟糕。
有时候弟媳说我拿了母亲老宅的房租,或许说我挑拨母亲和她们的关系,我听了她们的这番话以后都不知道怎么再去和弟弟解释了。
两个弟弟不再承担母亲每月200元的生活费,并且也开始找理由推脱母亲搬去他们家居住,最后我作为他们的姐姐,率先做出了表率!
2011年的时候,两个母亲已经在我家居住了半年,但是两个弟弟却丝毫没有想要接母亲去他们家居住地打算。
而我的母亲也向我倾诉,她不想搬去弟弟家居住,问我能不能和丈夫商量一下,以后就在我家住着,以后老宅的房租全部给我!
我和丈夫商量过后同意了母亲的这个请求,而我两个弟弟也同意了这件事,大家很久没有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一致了。
就这样子后续母亲在我家居住的十年里,两个弟弟几乎没有给过母亲一分钱,并且也没有承担母亲的额外费用,尤其是母亲的医药费。
因为我不喜欢斤斤计较,所以这些钱我也没去和他们算,有一次母亲生病住院,医院通知我们要去拿药,两个弟弟潜意识的躲在我后面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和他们算账的心思了!
对于两个弟弟的做法,母亲她也是看在眼里,在,她原先最为疼爱我两个弟弟,看到他们如此行为后,母亲的心态也逐渐发生了改变!
在2021年的时候,母亲她又一次住了院,在医院躺了半个月以后,母亲才被医生允许家属接回家。
母亲出院后她就表示要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我,她觉得这些年有些对不住我们。我照顾母亲并非为了房子,所以就拒绝了这件事,但是架不住母亲的坚持。
因为那套房子的房产证上也有我两个弟弟的名字,所以母亲就打了电话给他们,希望他们把名字主动迁出去。
对于母亲要求他们把名字从房产证上迁出去的提议,都遭到了我两个弟弟的拒绝,随后他们当晚就来我家质问了母亲到底是什么意思。
母亲表示这些年都是女儿在给她养老,所以房子就应该留给最孝顺的女儿,但是我两个弟弟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母亲老宅的房租由我收取,他们也算尽了义务。
他们潜意识里面都认为母亲所创造的利益都有他们一份,所以就把房租当作了赡养母亲的费用。
两个弟弟不肯把名字迁出后,母亲就表示要去公证处写遗嘱把房子留给我。
当天大家并没有争论出结果,第二天的时候两个弟弟又带了他们的老婆前来,他们要我和母亲把房子分清楚来。
母亲坚持要把房子留给我,我两个弟弟各自要求分走三分之一,三方的观点都没有得到认同后,我两个弟弟竟然把我给起诉了。
可能是母亲说要去做公证的事情,所以我两个弟弟的反应才这么快。
我们这起纠纷是在2021年10月份开庭的,后来经过法院的调解,我给了两个弟弟每人8万元才买断他们的房屋份额,同时也承诺了母亲以后由我赡养。
如果去细算这笔账的话,其实我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我赡养了母亲的这么多年,承担了她十来年的花销。这套房子市价60万左右,每月租给别人也才能拿到800元的房屋。
不过赡养老人并不能这么去算账,子女有能力的话,多尽一些义务和责任也是应该的,毕竟是自己的父母。
结言:按照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男女,所以本文中的两个儿子拿走一部分房屋的份额这个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女儿赡养了母亲这么多年,所以在情理和法理上女儿的确可以多分一点,在分割父母的财产时,可以要求其他子女同时分摊老人的赡养费用。
市场价格60万的房子,女儿给了两个弟弟一共16万元,这个结果也还算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