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瘫痪男子8天没人管,妻女故意不回家睡觉,致丈夫饿死案例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最能考验一个人的除了金钱,还有时间,面对疾病和灾难,一个人如果能做到依旧保持初心,那么很幸运,你遇到了一个拥有真心的人。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心都是易变的,无论以前海誓山盟如何真挚,丝毫不耽搁厌弃后的绝情。
2017年12月,路某在工地上作业时突然晕倒,紧急送往医院后,被判定为急性脑中风。在路某的前半生,除了小时候的艰辛,他这一生都在为了这个家努力,为了能让妻子和女儿过上好日子,他没日没夜地工作,终于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急性脑中风给路某带来了终身的瘫痪,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法负担的沉重债务,即便有公司和保险赔偿依旧是杯水车薪。巨额的治疗费用保住了路某的命,却没能真正还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
手术后,路某的妻女对其悉心照顾,将其接回家后,不仅对其照顾有加,还时不时对路某进行鼓舞,这让路某觉得自己这一生虽然辛苦,但却也是值得的。为了能够还上之前所欠债款,路某妻子只能到处打零工,女儿小小年纪就承担起照顾家庭的重任。
路某的存在渐渐成了这个家中最大的负担,在长久的生活压力之下,路某妻子也越发自怨自艾,看着躺在床上的丈夫,心中不禁产生了一丝丝埋怨,她怨恨丈夫将整个家庭拖累,心里已经没有了爱,对丈夫的照顾自然也就越来越敷衍。
在很多时候,路某妻子甚至还会在心里产生一股想要路某早点死去的恶意,只要没了路某,整个家也就能够恢复正常,自己和女儿也能够活得更加轻松。
2018年2日,路某妻子带着女儿离家去到外地朋友家借宿,她故意8天没有回家,并没有交代任何人对路某进行照顾,等到八天过后,路某早已因为饥饿难耐去世。当真正看见丈夫的尸体,路某妻子心中带着一丝丝愧疚和心痛,但更多的是如释重负。
八天没有进食,让路某尸体也呈现出一丝骨感,人死之后无论是意外还是人为都逃不过警方的调查,在对路某死因进行核实时,警方明显可以看出在那八天中,路某对生命的渴望,以及挣扎,但令人惊讶的是,在路某的身边明明就有台手机,而路某虽然瘫痪可手却依旧能够动弹,他可以轻易拿到手机求救甚至报警,但他没有,他已经从家人的态度中察觉到自己的存在对家庭是拖累,他自愿放弃了求救的机会,放弃了活着的机会。
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听到消息的妻子当场瘫倒在地,哭称自己对不住丈夫,甚至还想着要随他而去,可逝者已矣,即便再如何后悔,也无法再挽回路某的生命,当初做出这个决定时,路某妻子就应该想到这个结果。
为家庭操劳了大半辈子,最终被妻女抛弃,路某还是可悲的,而其妻女的抛弃行为也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遗弃罪是一个只会出现在家庭亲人之间的罪名,以抚养和赡养义务为依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废止,相关法条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在婚姻续存期内,妻子和丈夫之间是具有相互抚养关系的,也就是在路某瘫痪丧失自理能力后,路某妻子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不得抛弃,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夫妻义务。
同时在刑法中也有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该案件中,作为负有抚养义务的妻子在丈夫患病期间,故意将其独自丢弃家中,对于一个无法自理的人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路某妻子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情节之恶劣,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而对于成年的路某女儿,对父亲的不管不顾也同样构成遗弃,但她的行为多数是在母亲的误导下进行,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遭遇最亲的人抛弃,在绝望中挣扎死去,在死后,路某的眼睛依旧是瞪大看着家门方向,可见,他直到死对妻子和女儿还抱有一定幻想,不过最终他得到的依旧是失望。
路某的遭遇让人觉得可悲,却又十分现实,久病床前无孝子,中年失能,只能将余生寄托于他人,这就像是一场生命的赌博,最终的结果,无人可知。
(《广东瘫痪男子8天没人照顾,妻女故意不回来睡觉,致丈夫饿死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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