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捡到女士内存卡,以视频要挟打100万,结局意外反转案例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做到以上四点,便算是符合礼教,但是人的好奇之心时常有,慎独之心时常无,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抑制住自己的内心的小心思,只是有些小心思如果太过分,便会将自己带入法律禁区。
孙某在2020年11月份捡到了一个摄像机,摄像机里面还有一张内存卡,内存卡里面的内容,可以说是让孙某“开了眼”,也让他打开了罪恶之门。
“拾金不昧”是人人崇尚之美德,也是小学教科书里面就有的教育故事,孙某根本就没想过这些,他只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说不定把这个摄像头卖掉能挣一笔小钱。
孙某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已经33岁的他依旧像年轻时一样不务正业,住在福建莆田某小区,每个月不仅不给父母赡养费,有时候甚至还要他们给钱。他每天基本就是在各个地方溜达,没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已经是他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为了确认一下摄像机是好的,他拿起来研究了好一番,然后便在摄像机里面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画面,孙某当时心下一喜,赶紧带着摄像机回家了。
在路上的时候他还没有看清,回家之后仔细看了之后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摄像机就是他邻居的。这名邻居是一个十足的大美女,姓陈,开的车子价值就不菲,孙某就算不认识她也对她颇有印象。
之所以确定是她掉的,就是因为他捡到的内存卡里面有很多不雅的视频,看起来并不像是偷拍,而是将机器架好故意拍摄的,视频中的女主角就是小陈。
都说“非礼勿视”,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本就不对,趁机偷看别人的私密视频和照片更是没有礼教,可是孙某哪有这么多高尚的理念在心头,他看得津津有味。看着看着,一个更加邪恶的念头在他心间升起。
自己本来就没有钱,小陈平时看起来高冷得不得了,见人都是一副冷酷的样子,肯定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这种视频要是流传出去肯定会让她非常惶恐,如此一来,拿这些视频对她进行要挟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这样想着,孙某立刻开始行动,他的目标是用手中的“宝贝”要她100万。
由于没有小陈的电话,孙某便只好从她的轿车开始入手,这天小陈的车子刚好没有停在车位内,她便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摆了出来,以防有人要挪车。孙某正好路过,看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不敢直接打电话也不敢发短息,孙某最后利用这个电话号码找到了小陈两个社交平台的账号。
他将内存卡中的一段视频发了过去,将摄像机在自己手里的照片也发了过去,他没有多说什么,小陈果然非常紧张。
不管对谁来说,自己的私密视频和照片被别人看见了都是一件极其羞耻的事情,小陈从摄像机丢了的那天开始就心慌,害怕被别人捡到,结果怕什么来什么。孙某静静地等待小陈的回应,她佯装镇定,孙某又发了更多视频和照片过去,小陈终于坐不住了。
孙某就在这时候提出要她拿100万作为封口费,不然的话这些视频要么就出现在她身边朋友的手机上,要么他就会举报她传播YH视频,总之东西都在他手上,他有主动权。
小陈确实比较有钱,可以说是一位白富美,但是毕竟也是家里面有钱,所以她自己手上一时之间也拿不出100万,在一番协商之下,孙某最后同意用20万作为交换。小陈将这笔钱转了过去,结果孙某又临时反悔,一定要100万才答应在不留任何照片和视频的情况下归还相机,小陈犹豫再三之后还是决定报警。
警方立即出警将孙某逮捕,小陈并不知道原来一直威胁她的就是自己的邻居。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法律规定,此罪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孙某称如果不给钱就会将这些私密视频和图片传到网上甚至发到她的朋友手机里面,这种说法已经给小陈造成了心理上的恐惧感,让她感觉到很害怕,而他的最终目的又是获取不义之财,所以敲诈勒索罪已经成立。
在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拘留时,孙某脸上出现了后悔的表情,他是在后悔自己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有这种犯罪的念头,还是在后悔自己应该见好就收,只有他自己知道。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见量刑的标准主要是涉案的金额,根据规定,“数额较大”即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尽管孙某最后收入囊中的是20万,但是他进行的敲诈数额是100万,已经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他最后的量刑应在十年以上。
成为一个拾金不昧的好人还是成为一个敲诈勒索罪犯,很多时候,善恶就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