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人送2套房给侄女,中风后要求女儿赡养,女儿:找你侄女去
《颜氏家训》有云:“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而弟不恭”,这句话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宋明时期的儒家思想讲究“天地君亲师”,即使父母再怎么仁慈,作为儿女都要无条件地听从父母的安排,并孝顺父母。
可颜之推却堂而皇之地说出了“父不慈则子不孝”的话,由此引发了不少人的批判。但从现实出发,面对一个不慈的父亲,很多人都难以做到孝顺。比如家住长沙的刘馨欣,她是一个身价上千万的大老板,却对自己中风的老父亲不管不顾,背后的原因令人愤慨不已。
63岁的刘志平,住在长沙市某小区内,年事已高的他因为中风患上了偏瘫,正常行走都成问题。而他的身边,却没有子女照顾,甚至上厕所时摔倒都没人能够搭把手。好在刘志平的身边还有一群热心的邻居,平时给他送点吃的,照顾一下他。
但总是这样也不是办法。更何况刘志平本身就有一个女儿,还是当地家具城的大老板,据说身价几千万。可为什么刘志平的女儿对父亲不管不顾,任由父亲一个人孤独寂寞老无可依?
为了让刘志平得到照顾,邻居打通了刘志平女儿刘馨欣的电话,可刘馨欣在电话里却非常冷淡,只说自己工作很忙,没时间回去,等有空再说。可话虽如此,事后刘馨欣却从没有出现过,也没有给刘志平寄过一分钱。
对此义愤填膺的邻居,带着刘志平找到了刘馨欣开的家具店,并堵在门口要求给个说法。记者也拨通了刘馨欣的电话,询问她到底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的父亲。在这么多人的见证下,刘馨欣终于说出了她记恨父亲的原因。
这一切都还得从刘志平年轻时开始说起,年轻的刘志平也是一个风流成性的人,他在和妻子结婚并生下来刘馨欣后,依旧在外沾花惹草,甚至背着妻子偷偷带女人回家过夜。而这一切自然被刘馨欣发现,并告诉了母亲。
刘馨欣的母亲得知后虽然暴怒,但为了正在上学的女儿,她表示可以原谅丈夫,只要丈夫改过自新。可刘志平表面痛改前非,实际上却依旧和年轻的女性关系暧昧。被被伤透了心的妻子,断然选择离婚,而刘馨欣也被判给了母亲抚养。
可离婚后,刘志平却从来没有给过母女二人抚养费,就当没有这个女儿一样。因此刘馨欣对父亲没有一丝感情,只有怨恨和怒气。听到了刘志平的往事,邻居们也哑口无言,毕竟这一切都是刘志平自作自受。
但即便如此,刘馨欣也不能看着父亲老无所依而死。刘志平也表示当初都是自己不对,如今自己只希望女儿每个月给自己3000块赡养费。这笔钱对女儿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可没想到刘馨欣听了之后嗤笑一声开口道:“你不是把两套房给你侄女了吗?怎么不让她养你?”
说着刘馨欣又说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秘密,原来刘馨欣并不是从来都没有抚养过父亲。当初看到父亲如此下场,母亲心有不忍,于是劝说刘馨欣接济一下父亲。可刘志平的行为却彻底伤量刘馨欣的心。
原来刘志平母亲和弟弟死后都有一套房子,最后被他继承。而他知道女儿对自己心生怨恨,以后很可能不会赡养自己,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侄女邓梅身上。他背着女儿将两套房子过户给了邓梅,希望侄女邓梅将来能赡养自己。
可没想到,侄女在房子过完户后不久,就把自己赶出来。而女儿得知了这一消息后,也对自己不管不顾。听到这,邻居们纷纷指责邓梅的不是,说她是个骗子白眼狼,就是为了贪图刘志平的两套房产。
至此许多人以为事情的真相已经水落石出,但没想到邓梅的出场,又给了人们一个劲爆的消息。刘志平虽然将两套房子过户给了邓梅,但邓梅却并不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叔叔刘志平之所以沦落这个地步,都是罪有应得。
原来当初刘志平将房子送给邓梅后,邓梅也如约将叔叔接到家里照顾。可没想到刘志平50多岁依旧不正经,还和其他女人勾勾搭搭,深更半夜带女子回家过夜。被邓梅发现后,反被对方女子认为是刘志平的情人。
为此邓梅都到了街坊领里的指指点点,一时间流言蜚语众多。因此邓梅才逼不得已,只能商量让叔叔搬出去住。当初刘志平送她的房子不过30多个平米,两套房加起来也不过12万。而邓梅将这两套房租出去,租金每个月都打给刘志平,还给刘志平租了一套更大的房子住。
可以说邓梅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但刘志平却到处挥霍自己的拿到手的租金,并且一直和其他女性关系暧昧。以至于最后自己中风,侄女和女儿都对她彻底失望,不再愿意照顾这个为老不尊的老人。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馨欣对自己的父亲不管不顾,很显然是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但在此之前,刘志平也没有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刘志平可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的行为就注定了其结局。最后落得个无人照顾的悲惨晚年,全然都是他自作自受,一点都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