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中风瘫痪在家,女儿拒绝赡养母亲后,竟遭到弟弟起诉索要60万
提起弟弟向自己索要赡养费的事情,刘悦和丈夫就感到了十分生气,虽然和弟弟一起赡养瘫痪的母亲是刘悦应当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但家庭经济还算不错的刘悦却格外抵触这件事情!
自从母亲在2013年中风瘫痪后,刘悦就一直没有向母亲支付过赡养费,也没有和弟弟一起分摊母亲平时的开销,更没有给过弟弟任何补偿。
我有儿子给我养老,其他事情你就不要多管了!
因为母亲的这句话,刘悦这些多年几乎没有再过问娘家的事情,而父母和弟弟也没有找过刘悦帮忙,大家就像亲戚一样来往。
可是后来随着母亲中风瘫痪,刘悦和娘家人也因为这件事情发生了矛盾,父亲和弟弟都希望她出钱赡养母亲,然后和弟弟一起承担母亲接下来的治疗费用以及开销。
想到曾经的过往,刘悦她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分摊母亲费用的事情,就这样母亲瘫痪了整整九年,刘悦多都没出过一分钱。
见到姐姐坚持不肯出钱,弟弟多次协商无果后,直接将姐姐刘悦告上了法庭,他要求姐姐一次性支付60万元当作母亲赡养费!
刘悦为何会将赡养母亲的责任,推到了弟弟一人身上?
刘悦今年46岁,其实她和娘家人闹得不可开交并不是分摊母亲费用的事情,而是因为13年前家中老房子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当时刘悦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分到了260万元的拆迁补偿,刘悦她当时虽然已经出嫁了,但她的户口依旧在拆迁的老房子中,所以按照拆迁方给出的方案刘悦也属于拆迁补偿人员。
可是没想到父母最后却以刘悦已经出嫁为理由,拒绝将补偿款分给刘悦。那个时候刘悦过得并不是很好,她多次和父母协商给自己留几万元,但父母却直接表示了反对。
哪怕刘悦以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治疗,自己两个孩子的学费也没凑齐,父母依旧没有给刘悦一分钱。
她就是在编理由,然后想要分我们的拆迁款!这是母亲当时在亲戚面前这样子评价刘悦的话,刘悦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感到了非常伤心和难过,她不理解自己这些年对父母付出了这么多,父母为何会这样对待自己!
为了知道答案,刘悦带着自己的病历卡去问了父母一次,得到了母亲这句话以后,刘悦就再也没有过问娘家的事情了,也很少再和娘家人联系了。
以前又不是我们主动叫你来的,是你自己这么积极地跑过来,我有儿子给我养老,其他事情你就不要多管了!
没有和父母争论什么,也没有在现场多停留,刘悦当时就直接离开了弟弟家,事后大家虽然还有来往,但最多只在逢年过节的才会见一面,或者发一条短信祝福对方。
对于自己当年拿走家中所有拆迁补偿的事情,弟弟也没有那几年也没有因为父母的事情再来麻烦刘悦,最多打电话让姐姐刘悦前来看望父母一下。
可是随着母亲中风瘫痪在家,整天都需要有人照料以后,弟弟也改变了原先的态度,他希望姐姐能够一起参与照料母亲,并和自己一起分摊母亲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平时的生活开销。
一开始弟弟并没有要求刘悦和自己分摊一样的费用,他只是让刘悦分摊母亲百分之三十的开销,至于原先二十多万的治疗费用,弟弟表示由自己一人承担。
当年母亲说那句话的时候,你们也在场,老房子的拆迁款也被你拿走了,现在要我来分摊费用,你认为合适吗?随着刘悦说出了这番话,她也正式地表明了自己赡养母亲的态度。
见姐姐刘悦不愿意出钱,一开始的时候弟弟并没有过多打扰刘悦,可是随着母亲瘫痪在家整整九年以后,弟弟还是对刘悦提出了要求。
据刘悦的弟弟透露,这九年时间里,他的妻子已经专门请假陪伴在婆婆身边,父母每个月产生的费用也都是他在承担。
母亲瘫痪后一直在接受治疗,并不是待在家中就可以了的,她平时还需要治疗以外,偶尔还要接受一系列的康复训练。为了治好母亲,他这些年已经陆陆续续花了60万元左右!
多次和姐姐刘悦协商赡养母亲都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后,弟弟终于将姐姐刘悦告上了法庭,他要求姐姐刘悦一次性支付60万元当作母亲的费用。
当年母亲的确说过那句话,但并不是刘悦可以不赡养母亲的理由。面对一些亲戚的询问,弟弟说出了这句话。
2022年7月6日,弟弟和姐姐刘悦共同来到了法庭解决这起纠纷,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与努力,刘悦最终和弟弟达成了和解,并和弟弟在调解现场讨论出一个赡养母亲的方案。
刘悦她同意每个月支付800元当作母亲的赡养费,另外再承担母亲额外开销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也可以向儿女索要赡养费。
刘悦的父母虽然把财产都给了儿子,但这是一种赠予的行为。父母抚养了儿女,那么儿女也应该在父母年老后,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