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女逃犯顾震芳:贪污92万怀着孕逃到泰国,嫁残疾人客死他乡
国际通报一共有五种,从权力的大小和严重程度排序依次是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和黑色通报。
红色通报也称红色通缉令,可以让各成员国发出的逮捕令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可以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这种通缉令很少发布,但是2004年,上海有一名美女逃犯就有红色通缉令在身。
这名美女逃犯就是顾振芳,她贪污92万元之后怀着身孕逃到了泰国,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正当的身份,她在当地找了一名残疾人并与之结婚。由于是一名逃犯,她在泰国成了一名黑户,最后客死他乡。
其实她的命运本不该是这样,最后的结局也不至于到这一步,但是由于她做出了不正确的选择,她的人生连同他孩子的人生都被改变了。
顾振芳1967年二月出生在上海一个小资家庭,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拥有体面的工作和丰富的精神世界,在这种家庭氛围中成长,她也愈发出落地机灵聪敏,从小成绩优异,进入上海海运学院读书。
毕业之后,她被分配到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任出纳一职,是份稳定又体面的工作,在那个时期,一位女性可以拥有这样的工作十分了不起,所以她的人生可以说是十分顺遂。
拥有了稳定的事业,顾振芳又遇到了美好的爱情,在家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郭伟,很快就与他走到了一起。郭伟的家庭条件同样优越,他的工作相比顾振芳还要好,收入也更高,完全可以让顾振芳仰望,也可以让她后半生都不用为金钱发愁。
两个人都是知识分子,两个人都有很好的工作,这样的婚姻按理来说会走向绝对的幸福,但是正是因为太过惬意,所以顾振芳内心有了懈怠,认为自己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不过如此,就算自己不努力生活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所以开始沾染上了不好的习惯。
她认识了一群富家太太,每天与她们待在一起,爱上了打麻将,最开始赢了点钱,后来瘾越来越大,输得也越来越多,她的工资已经不足以满足她在牌场上大展身手,她也知道郭伟肯定不会拿钱给他打牌,所以慢慢地就将心思放在了单位的钱上面。
她不是第一天做出纳,之前也一直没有出过问题,所以单位的人对她很放心,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会在钱上面做手脚,顾振芳就这样从几十元钱到几千元钱,后来又一次性挪用几万元钱,等到窟窿已经填不上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了。
此时正是2000年10月份,而她这个时候正好已经怀孕了,为了躲避追捕,她在单位查账之前找借口请了假,随后便独自乘机去往泰国。
直到这个时候,郭伟才知道妻子原来背着自己犯下了这么大的罪过,他还沉浸在自己将要为人父的喜悦中,妻子却已经带着孩子跑了。
到了泰国之后,顾振芳首要的目的就是找一个地方落脚,其次就是要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安全的身份,因此她知道才需要赶紧找一个人结婚,很快她就在一家餐厅中发现了合适的人选。
此人名为盖欧,是一名残障人士,右眼失明,在餐厅里面做清洁员,一直单身,从来没有想过有生之年会遇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愿意对自己投怀送抱,于是他很快就与她在一起,顾振芳的孩子出生之后也顺利落户。
虽然她已经逃到了泰国,且国内的警方一直没有追踪到她的具体位置信息,但是2002年的时候,她伪造的身份证被泰国警方查出并作废,她由此成为了一名黑户,找工作也是一件难事。
到了2004年11月份,对顾振芳的红色通缉令正式发布,她在泰国的生活更加举步维艰,不敢去人多的场合,生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但是由于她与盖欧又诞下一子,所以她必须外出务工。
2006年,她终于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曾经的出纳员变成了一名黑户,还成了一名保洁员,她的父母知道了肯定会十分震惊和难过,但是令人意外地不仅如此,谁都没有想到,她在工作的时候居然因为地段漏电而被电死了。
警方追踪了这么久的逃犯最后以这种方式死去,多少有点超乎常理,所以尽管2006年泰国警方就将消息告知,但是为了避免顾振芳出现“诈死”的情况,警方一直通过各种信息进行确认,直到2015年才撤销了通缉令,确认死者就是顾振芳。
顾振芳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假如她当年认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顾振芳当年所处的部门特殊,职务特殊,所以她的行为属于贪污,贪污的金额已经达到92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她主动认罪,积极归还赃款,还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不出十年的时间,她就能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她内心对入狱的恐惧实在是太大了,宁愿潜逃受这种罪,最后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说是她自己的选择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