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湖南“上门女婿谋杀情妇案”纪实,一场私奔未果酿成的悲剧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又有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就导致从古代起,“隔壁老王”的故事就不断上演,和邻居之间地下情,即方便又不容易被察觉,毕竟大部分人都觉得“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串串门,走得近一点也无所谓。
1986年湖南耒阳一起因婚外情产生的灭门案件,一直悬在人们心头已经35年,直到今年的5月份真凶才被捉拿归案,导致案件发生的这对婚外恋主人公,原本就是和和气气的一对邻居。
凶手——郑某元
35年前犯下这次案件的凶手郑某元和很多罪犯一样都有一个凄惨的童年,1946年出生于湖南耒阳的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跟着母亲一路跌跌撞撞长大的他,童年时期就没少遭别人的欺辱。
之前本来他还有母亲护着,等到他11岁,母亲也因病去世,自此他就成了一个无人管无人养的孤儿。为了生存下去,郑某元经常跑去各种工地上面干活,因为年纪小,有不少工地上的老板都嫌他碍事,经常要人把他赶走,就算有一些地方愿意收留他,但给出的工资也经常只有别人的二分之一。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工地上的老板也没有理由再扣他的工资,郑某元在工地上赚的钱也越来越多。一位工地上的工友看着郑某元每天勤勤恳恳地干活,话虽然不多,但是很老实,于是就将自己认识的一位妹子介绍给了他。
郑某元想到自己这条件,能够成个家就很不容易,况且工友介绍的这妹子家庭条件还可以,只是她父母一直想招个上门女婿才没早早把她嫁出去,郑某元父母双亡,正是一个好人选。没过多久,在双方的努力下,这门亲事就成了。
婚后,郑某元妻子一家人对他非常好,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郑某元的岳父岳母都觉得自家女婿人又勤快又老实,对家里人也实在。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郑某元也迎来了几个新生命的诞生。有了孩子的郑某元工作越发努力,看着幸福的日子似乎唾手可得。
但郑某元妻子一家人不知道的是,即便他们对郑某元再好,他内心的自卑依旧存在,以前是父母双亡、没有文化没有技术产生的自卑,现在又多了一个入赘产生的自卑,他的内心远远没有表面那么容易释怀。
一直压抑着自己内心的郑某元整日沉默不语,只在看见自家孩子活泼可爱的容颜时,心底有些放松。也就是在他每天习惯性一个人相处的时候,邻居李某缘敲开了他的心房。
李某缘是郑某元妻子家隔壁邻居,容貌虽然不是很出众,但胜在看起来温和端庄,她的性格也是那种比较外向的,平时她家里得了些瓜果蔬菜都要往郑某元这边送一点,这一来二往之间,二人关系就越来越好。
李某缘的丈夫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外打拼,留在家中的李某缘和丈夫的感情也越变越淡,但家里没有一个男人又不行,有很多事情女人还真的干不来。于是每次碰到干不了的活,李某缘就会叫上郑某元来帮忙,郑某元因为对这个开朗的邻居颇有好感,也乐于上门。
就这样二人在互帮互助之中开始产生一些暧昧的情愫,郑某元觉得相比于妻子来说李某缘更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正常的男子。
于是二人在越渐浓烈的情感影响下,直接打破了道德伦理的约束,从互亲互敬的邻居变成了亲亲热热的地下情人。二人瞒着各自家里人,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约会。二人还约定好了时间和暗号。
只要白天说出暗号,郑某元一到晚上等妻子睡熟之后,就会偷偷翻墙到李淑缘家,一起共度春宵。当然,在郑某元妻子外出之后,二人的约会场所有时也会是在郑某元家中。
日久天长,村子里关于二人的闲言闲语也开始传播,郑某元妻子也在村人的提醒下,开始产生疑心。大家都知道一旦有了疑心的女人就仿佛侦探附体,在一次外出回家之后,郑某元的妻子就发现自家房间的床上一片凌乱,枕头上面还有别的女人的头发。郑某元妻子明白了,村里那些流言恐怕是真的。
不甘心的郑某元妻子,直接找上门去,两个女人一台戏,郑某元在妻子找上门去的那一刻,也赶了过来,将和李某缘争吵的妻子拉回了家,在妻子的泪水下,郑某元内心的负罪感最来越重,最终他向妻子保证,不再与李某缘来往。
但是在发誓之后没过多久,郑某元心中的欲火又开始蠢蠢欲动,最后死灰复燃,又和李某缘走到了一起。而李某缘的丈夫在一次回家时也知道了这件事,但夫妻之间的感情本就淡薄,他竟然没有阻止。郑某元妻子看见丈夫依旧死性不改,闹也闹过,但最终也还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妥协了。
后来的郑某元在李某缘丈夫的纵容之下越发猖狂,在家中安抚好自己的妻子之后,便直接光明正大地和李某缘交往。甚至还一度产生了想要直接和李某缘丈夫交换妻子的想法,想法被对方拒绝之后,想要独占李某缘的郑某元干脆想到直接带着李某缘私奔。
但李某缘也是有孩子的,还有自己的父母兄弟,短时间的地下情她可以接受,但离开此地私奔,李某缘还是不敢的。
“她竟然不想和我走,她是不是后悔了。”
察觉到郑某元想法的李某缘心里开始觉得郑某元是异想天开,她发现这个男人的性格并不像表面那般老实,甚至有点极端,于是为了自己好,她开始回避着郑某元。李某缘以为自己的态度会让郑某元暂时消停,没想到,她的退却不仅没有让郑某元冷静下来,反而激怒了他。
“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1986年6月12日凌晨,郑某元带着凶器,轻车熟路地翻进了李某缘家中,在李某缘开门之后,直接将李某缘及其丈夫砍倒在地,为了斩草除根,他将其4岁的儿子一同砍死。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只看见一片血腥,凶手早就逃走。通过调查警方就确定犯下这场惨案的凶手就是受害人邻居郑某元,但警觉的郑某元,意识到自己犯罪之后就迅速开始逃亡,在那个刑侦和监控技术都不发达的年代,大海捞针的找一个人十分困难,这就导致郑某元一逃就是35年。
2021年5月11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说在长沙某地看见了郑某元的身影,长沙警方迅速开展工作。2021年5月14日,警方在宁乡市将郑某元抓获归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某元在心狠手辣杀害李某缘一家人之后,潜逃35年,犯罪情节严重,抓捕时郑某元已经七十多岁,根据他的罪行来看是极有可能被判死刑的。但根据当年的规定,郑某元的案子已经超过了当年最高追诉期20年,而且年事已高,法院也有可能会考虑多方因素不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