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一老汉怀疑儿媳出轨,为报复毁其清白,女子崩溃报警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虽然老话说嫁人最大的需要只是穿衣吃饭而已,但是结婚是要进入一个新的家庭,成为夫妻之后就会多出一双父母,对公公婆婆恭敬也是结婚的要素之一。
可是光是晚辈对长辈尊敬也不行,长辈如果为老不尊甚至是倚老卖老,家庭关系必然也会很僵,甚至有可能引出一桩闹剧。
住在北京大兴区的薛梅(化名)与丈夫结婚已经有好几年,29岁的她眼睁睁看着自己马上就要三十,明明与丈夫还没有到“七年之痒”那一步,但是她的内心总是在蠢蠢欲动,春天一到她就想开花,秋天一到她又想结果,偏偏丈夫由于工作原因还经常不在家,这就给她提供了莫大的空间和机会去“开花结果”。
不过虽然丈夫不在身边,还是每天都有一双眼睛在身后晃荡,这双眼睛就是她的公公熊某。他已经退休了,每天的在家里也没有啥事,雪梅下班回家之后他便时时刻刻观察自己的儿媳妇有没有思想波动。
熊某的担心倒也并不多余,薛梅嫁给他儿子的时候就让他家赚足了风头,她的外形条件简直没得挑,他儿子倒是相貌平平,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熊某觉得自豪又觉得儿媳妇早晚有一天会出事。
果然,在熊某的严密观察下,她果真发现薛梅不太对劲,因为儿子下班回来比较晚,所以薛梅总是在晚上与别人聊天,晚上洗澡的时候还要拿着手机进浴室,熊某在客厅都能听见她在浴室里面嘻嘻哈哈的声音。
种种迹象都表明儿媳妇已经有了问题,但是熊某又苦于没有证据,所以他一直都在想怎么可以抓个正着,思来想去,薛梅每一次都隐藏得很好,所以熊某的抓奸计划一再失败。
2013年的一天,薛梅与自己的情人约好了在一家浪漫餐厅吃饭,女为悦己者容,薛梅这天在家捯饬了很久,化了精致的妆容,还穿了非常性感显身材的裙子出门,这一切都被闲在家中的熊某尽收眼底,他越看心里越难受,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被人戴了绿帽子就觉得憋屈。
薛梅出门之后,熊某跟在后面看了好一阵,见到她很快就与一个男人远去,已经年老体衰的熊某不敢上前去对峙,害怕自己的身子骨经不起那个人高马大的情人敲打,万一自己被对方打出点什么问题,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越想越苦闷的熊某自己一个人去喝了点闷酒,晚上回家看到薛梅更是觉得讽刺。10月11号晚上,熊某再次一个人去喝闷酒,回家之后已经是凌晨1点左右,原以为家里的人都已经睡了,但是薛梅的房间却还亮着灯,电脑屏幕还显示着她与一个男人在聊天。
熊某借着酒劲走了过去,看到屏幕之后怒从中来。薛梅看到他进屋子之后吓了一跳:“你来干什么!”得到的回应是熊某用嗓门吼出来的“这么晚了还在上网!”
说完这句话,熊某将薛梅的电脑一股脑丢在了床上,他自己也一屁股坐了下来。丈夫并未回家,邻居已经熟睡,面对自己一脸愤怒的公公,薛梅不免有些害怕和紧张。
熊某看着她瑟瑟缩缩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薛梅一个劲地催促他快点走,熊某这时候就像是走火入魔了一样抓住薛梅的头发不停晃动,他嘟嘟囔囔地说“反正你和别人出去了,和我过一晚上怎么了?”
薛梅大惊失色,奋力反抗却被熊某一次次压制住,她的头被熊某按住往墙上撞,太阳穴被他用力击打了好几拳,头昏脑涨之下,薛梅最后还是被熊某得逞了。得逞之后他似乎还不尽兴,指着薛梅的脸说了很久的脏话,各种侮辱的话冲击着薛梅的耳朵,说累了之后他才踉踉跄跄地回自己的房间。
状态稍微好一点之后,薛梅联系自己的家人,随后一起报了警。
警方上门的时候,熊某一瞬间就醒了,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承认自己看着儿媳妇太过貌美所以动了歪心思,不过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在帮儿子报仇,因为薛梅辜负了儿子,所以他要欺负薛梅帮儿子泄愤。他觉得自己帮了大忙,他的儿子恐怕就会觉得欲哭无泪了,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已经很惨了,就连自己的父亲也要横加一脚,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抛开这些伦理道德层面的事情先不谈,熊某的行为还触犯了法律,已经构成了QJ罪,根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熊某擅自闯入薛梅的房间,对她使用按头、打头等暴力手段实行QF,已经属于情节比较恶劣,所以他将要面临的处罚是严重的,而他为自己的行为需要进行的反省也应当是深刻的。
整个事件中最惨的莫过于薛梅的丈夫,妻子背叛了他,父亲用这种方式同样伤害了他,如此看来,一心拼搏也不行,还是应该及时回头看看自己后院的情况,因为说不定就已经起火了,火还是家人点的。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