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一女病人就医时惨遭男医生侵害,医生:你生得太美了
原标题:2014年,广州一女病人就医时惨遭男医生侵害,医生:你生得太美了
“简直是个噩梦,我只是去看病,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2014年5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辖内发生一起QJ案,去医院看病的女患者阿蓉惨遭男医生薛华侵害。四十多岁的阿蓉来自四川,五年前与丈夫离婚,便离开老家前往广州打工。一儿一女都已成长成人,各有各的工作生活,不在身边。
她与身患残疾的哥哥相依为命,2014年5月,她发现腰疼越来越严重。去医院查出了腰椎间盘突出,一开始没有重视,但竟渐渐发展到下半身麻木。翻身、起床等动作都做不了,还需要哥哥帮忙,这才决定求医。5月16日上午,阿蓉再次病发,疼痛难忍的她出门看病。也没有多想,选择了较近的一家医院,这是她第一次来这儿。

按照护士指引,阿蓉去了二楼的骨科看专家门诊,接诊的是号称骨科专家、副主任医师的薛华。薛华头发花白,有些干瘦,已经六十五岁了。大多人对医生的印象都是白衣天使,何况薛华已经这个年龄,看起来完全是一副无害的样子。谁能想到,他竟然会接着看诊之际,对女患者实施侵害。所以侵害之初,阿蓉感觉奇怪,却也并没有往这方面想。
进屋后没多久,薛华便让她躺到病床上,说是要检查之后再拍片子。阿蓉不疑有他,照做,薛华装模作样的用小锤子在她的腰部锤了两下。简单问了几句病情,紧接着又以“检查肚子”为由让她脱掉裙子,脱掉打底裤和内裤。此时,房间的门已经被薛华悄悄锁上,阿蓉虽然不知道。但看到房间里就他们俩人,有些别扭,拒绝了这一要求。
而薛华安慰她说:“别怕,我是医生,给你检查一下。”医生总有医生的道理,想着,阿蓉照做了。因为下半身知觉麻木,她躺着的时候很难抬起头,并不知道薛华究竟是怎么样给她检查的。只是感觉敏感部位有异样,强忍十分钟后才感觉不对劲,要求薛华把她拉起来。急切的叫了几次,薛华才伸手拉她起来,一起来就感觉不对。

薛华神色慌张,裤子拉链都没拉,阿蓉意识到自己可能被QJ了。愤怒的她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薛某华只说了一句:“对不起,你太漂亮了。”随后便站在一边沉默不语,警方赶到现场后,也没有作任何辩解。直接被警察带走,可6月15日,阿蓉却从嘉禾派出所得知白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了薛华。
证据不足,可能跟薛华以阿蓉主动脱下裤子为由有关,不过口头狡辩是没用的。检验报告显示,在阿蓉体内发现的生物检材,有99.99%以上可能性来自于薛华。警方随后补充了证据,认为达到批捕条件,白云检察院才重新以涉嫌QJ作出批捕决定。没多久,薛华在江苏老家落网,白云警方将其带回广州接受调查。
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QJ罪。在这起案件中,薛华利用自己作为医生的职务之便,以检查为由哄骗患者脱下内裤。又趁患者因疾病、躺着行动不便之际,隐蔽、狡猾地实施QJ,这并未征得妇女完全同意或自愿。身体搏斗并不是妇女反抗的唯一标准,像这起案件,明显就是不知反抗的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虽然失去了被害人反抗的前提,依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薛华的行为无疑构成QJ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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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案判处结果并未公布,不过等待薛华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他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至于医院,事发后,薛华诊室房门关闭。门上的医生名牌也已撤去,院方也将该医生开除,但拒绝就此事向阿蓉作出赔偿。理由是医院也才聘用他不久,薛医生做出这种事纯属个人行为,跟医院无关。
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阿蓉是在该医院就诊期间,遭到了该医院聘请的医生侵害。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阿蓉受害正好是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薛华也在上班时间,医院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事实,具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阿蓉不仅可以向薛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可要求薛华所在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绝不是说聘用不久,纯属个人行为,跟医院无关就能推脱掉责任。何况《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对妇产科病人,检查设置应与外界隔离,男医生做妇科检查,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该医院为何没有按照规定来做?这不是一句薛华不遵守医院规定就能解释的,从这一点也不难看出,该医院的管理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