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东莞制衣厂火灾案:门窗被封死,72人死亡,负责人被判3年
原标题:1991年东莞制衣厂火灾案:门窗被封死,72人死亡,负责人被判3年
1991年5月30日4时20分许,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管理区某建筑工地,工人阿辉尿急起来上厕所。人还没睡醒,有些迷迷糊糊的,但半睁着眼的阿辉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外边怎么这么亮?”他跑去窗户边上一看,就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建筑工地对面的兴业制衣厂发生了火灾。火光冲天,几乎把半个天都照亮了,隐隐约约还能听到里边人的喊叫声。
阿辉顿时整个人都清醒了,慌忙跑去监理宿舍叫醒监理,拿起他的电话向石排镇派出所报了警。石排镇没有专门的消防队,只能打电话给派出所,派出所再联系就近的消防。不知道什么缘故,大概是太晚了,工作人员没听到铃声。

电话没有人接,人命关天,阿辉看到有辆货车路过。急忙拦下货车,让司机带他去了十公里外的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至驻地,一来二去就耽误了将近半个小时。等他们再赶来的时候,整栋楼都已经烧得差不多了,6时30分火完全被扑灭。
里面的场景触目惊心,处处是烧焦的尸体,这是东莞乃至广东迄今为止损失最惨重的一次火灾。事发时,整个厂一共有120名员工,其中只有门卫魏某安然无恙。剩余119人,72人死亡、47人受伤,其中64人死在火场、2人跳窗坠亡、6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年轻女工,十几二十岁的花季少女。
此外整个工厂841平方米的厂房被烧毁,成套制衣设备、大量生产原料、7万多件雨衣成品,均在大火中付之一炬。直接经济损失在三百万元以上,案发后,工厂老板王某辉与妻子王某某被刑事拘留。因为这一场火灾并不是意外那么简单,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利欲熏心是这场火灾损失如此惨重的主要原因。

1988年,王某、王某辉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又找亲朋好友借了点钱。凑足20万元,再贷款60万元,成立了兴业制衣厂。工厂是一栋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生产、仓储、职工住宿全在这儿,主要生产的是销往美国的塑料雨衣和睡袋。1989年11月拿到挂名集体经营执照,从香港三裕制衣公司那儿拿到订单后,王某辉立即招揽了工头和工人。
他给的工资算是比较高的,一个月三百到五百不等,加上当时许多农民外出打工。因而招揽工人很顺利,于12月中旬开工,一共是一百二十多名员工。其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还不到16岁,有不少还是兄弟、姐妹结伴同行。工厂建立之初就很有问题,王某、王某辉自称自己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以为有个厂房就好了,并不懂得生产安全、消防管理,但事实上除去不懂之外。更有可能是,这些都需要钱和时间处理,而他们舍不得耽误。只希望快点开工,所以这个厂开工的时候没有任何消防设施,甚至连水桶都没有。更别提消防水龙、灭火器、消防斧,当地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存在失职,他们在意的同样是绩效。

一方无知加舍不得,一方疏忽大意,令该厂在消防不合格的情况下依然开工了。这是第一个错处,紧接着为了防止工人偷懒外出以及偷窃,王某辉在建造厂房的时候只留了一个出口。开工的时候,又把所有的窗户、门用铁条焊死了,这样一个四层、有120多人的楼竟然只有一条路可以出去。工人们抗议过,无奈王某辉态度强势,他们不舍高工资只能隐忍不发。
诸多的漏洞,最终导致一个小小的意外,葬送了72个人的生命。该厂为了业绩,实行的是三班倒,机器不停。1991年5月20日晚,照常三班倒,凌晨2时许换班。其中一名姓梁的工人,下班前吸了根烟过过烟瘾,走的时候随手一掐便丢在了边上。工厂里都是易燃物品,即使这么一个小小的烟头,也能迅速引燃大火。
更可悲的是门卫魏某的所作所为,他是最早发现火灾的人,大概3时30分被浓烟呛醒。可魏某却没有叫睡着的工人,也没有立即报警,而是自作主张的提水灭火。杯水车薪,结果可想而知,发现几桶水灭不了大火之后。害怕的魏某自己跑了,连锁起来的两道大铁门也没开,他在外边过了好一段时间才想起来救人。

等楼里睡着的工人、专心工作的工人发现大火的时候,已经没用了,唯一的路出不去。其余门窗就连天台都被锁死,他们只能静静的等待死亡,期盼着床、衣柜能保护自己。只有一小部分幸运儿发现四楼有个窗户为了应付检查,没有焊接铁条,那两个摔死的人便是从这儿跳下去的。后面人有了教训,裹上被子再跳,这才算是幸存下来。
酿成如此惨剧,王某、王某辉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要负责任,撤职、停职、警告等等处分。王某、王某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侵犯了工厂的生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