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公主”凌晨2点到账3000元!广东41岁老板设局侵犯她被判3年
原标题:“KTV公主”凌晨2点到账3000元!广东41岁老板设局侵犯她被判3年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中国古代有个成语叫掩耳盗铃,说的是春秋时有个贪婪愚蠢的人,自己不愿劳动却觊觎别人的财产。有一天他听说晋国世家赵氏灭了范氏,急匆匆的跑过来想捞点好处,可去晚了。范氏家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唯有一口黄铜大钟,这钟又大又沉压根背不动。他便想着用铁锤砸成碎块,再用麻袋装回去,但一砸发现有巨大的响声。
毕竟这本来就是钟,担心别人听到声音过来抢,或是发现他偷盗的事。这个人急忙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耳朵,这样就听不见钟声了,他以为别人跟自己一样听不见。砸得越发大胆,结果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将他抓住。这个成语告诉人们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它不会依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如果对客观存在的现实闭目塞听必然要自食其果。

只可惜古人传下来的至理名言,现代人总是不会听,一再重复“掩耳盗铃”的荒唐事。此前2020年广东发生的一起案件便是例子,41岁老板设局侵犯ktv公主,自以为如此便可相安无事。殊不知客观事实摆在那儿,他一个人闭目塞听是没用的,该老板最终获刑三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位老板姓刘,家住广东韶关,因工作等原因不时会去KTV玩。一次刘某去一家KTV消费时,结识了在该KTV工作的KTV公主元某,刘某对她一见钟情。此后去这家KTV格外频繁,也舍得砸钱,为的就是追求元某。可他虽然有钱,却已经四十来岁,比元某大了十几二十岁。就算不论年龄,也已经结婚生子,元某不是那类见钱眼开的人。

当KTV工作还算是正当,这要是答应他,那不是成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了?所以无论刘某多么积极,元某一直若即若离,愿意应酬只是因为他是客人。此外过多的亲密之举就不行了,更不愿与刘某发生关系,双方僵持到2020年的8月份。刘某带着朋友去消费,点的还是元某的名,期间又提出要付费与元某发生关系。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元某依然不肯,谁知刘某起了歪心眼,决定设局也要得到这个心仪的KTV公主。凌晨2时许,刘某将生意伙伴送走,自己却没结账。先是说喝多了要休息一会儿,因为他是熟客,经理特意安排了一间客房。原本是贴心之举,竟成了刘某作恶的去处,他一直拖到临近下班还不肯结账。元某知道他心怀不轨,但这笔钱不可能不收,只好拿着账单去房间找刘某。
一进门,还没等元某说结账的事,刘某再度表达对她的好感。紧接着又说结账可以,但是她得同意和自己交往,并且在今天就洞房。一开始元某拒绝了,无奈刘某一再以拒绝付款威胁,元某受胁迫只好与之发生关系。刘某奸计得逞后,痛快结了账,并给元某三千元小费。在他看来,有了这三千元,便足以说明他跟元某是你情我愿。

却不想元某对这件事始终心有芥蒂,回到家后男友发现她的不对劲,一再询问知晓实情。气恼的男友得知元某被人侵犯了,拉着她就去公安局报了案,刘某锒铛入狱。两个人以金钱为媒介发生关系达成一致,那是卖yín嫖娼,不严重的话只是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yín、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问题是元某并没跟他达成一致,而是再三拒绝,最后因结账被迫答应。
这已超出卖yín嫖娼的范畴,刘某已构成强jiān罪,强jiān罪即: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违背妇女意志一般以妇女反抗为根据,反抗的内容包括身体搏斗、呼救、语言拒绝、求情、指责等。但这些并不是认定反抗的唯一标准,特殊情况下失去被害人反抗的前提,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就像此案中刘某有胁迫行为,元某便是属于不敢反抗的特殊情况,所以构成强奸罪。他自己认为给了三千元,就是两相情愿,那不过是现实版的“掩耳盗铃”罢了。值得一提的是,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jiān妇女、jiān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jiān妇女、jiān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jiān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iā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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