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大爷闪婚保姆一年离婚,保姆拿出妇科诊断书泪崩:他伤了我
原标题:73岁大爷闪婚保姆一年离婚,保姆拿出妇科诊断书泪崩:他伤了我
画皮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面对什么人,还是多长个心眼为好。你把别人当朋友当恋人,别人说不准只是把你当提款机,尤其是事情极其反常的情况下。比如相差“32”岁的忘年恋,像这种年龄差,真心相爱的寥寥无几。更大的可能性是为了钱,康某成一辈子顺风顺水,最后却栽在了这段相差32岁的爱情上。
康某成,1938年出生的辽宁沈阳人,他人生的前几十年过得也是十分传奇。16岁参军成为通信兵,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退伍转业后通过自学考试。顺利进入沈阳市电信局教育处上班,在职期间是优秀教师,退休后自学炒股用四年时间将15万变成了400万。成为赫赫有名的“股神”,炒股赚了钱,他没尽数用在自己的生活上。
反倒是回馈社会,给沈阳二中捐赠了400万元,并表示自己的财产等身后都会捐赠出去。正是因为炒股与慈善,让他在沈阳成了个名人,有不少粉丝。而王娟便是借着这层身份来接近他,人的年纪大了,最缺陪伴。康某成的子女都在外地,逢年过节都不一定会回来,所以他常常是独自一人。当王某已陪伴为名接近的时候,康某成不由自主的动了心。

2009年6月,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处,两人感情逐渐稳定。王娟提出要跟康某成领证结婚,那一年康某成已73岁,而王娟还是41岁。康某成欣然同意,在他看来自己这一把年纪跟王娟结婚,自然是王娟吃亏。结婚之前康某成提出想要问下子女意见,想也知道如果他问了子女必然是反对,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反对也是没用的。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无论年龄相差多大结婚都是他们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所以哪怕子女反对,只要康某成愿意,他还是可以跟王娟结婚。只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说,父亲再婚,怎么样也该告知家里人一声。如果他当时说了,子女说不准能猜中王娟的心思,为他的财产多加防范。可惜的是康某成没有说,因为王娟提出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不愿让王娟受委屈,他怕子女知晓后辱骂王娟,便同意了不告诉子女。
领证前夕,王娟提出自己什么不丢求,只希望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康某成想着换个大点的房子,也是让他自己住得更舒服,就拿了105万买房。康某成下身瘫痪,行动不便,看房、购房、手续都是王娟代劳的,等房产证到手才发现她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这让康某成有些生气,但很快又在王娟温言软语的哭诉下作罢:“房子写我的名字,才可以解决我户口的问题。”

康某成想着,都快结婚了,她的也是自己的。没有计较这件事,丝毫没有想到婚前买的房写她的名字,是不会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2009年8月14日,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王娟以妻子理财名义拿走他手中的四千元工资卡以及逐年给二中捐款的账号。康某成以为她是好心,不想自己累着,等一年后离了婚才发现她竟擅自划走了160多万的捐款。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这笔钱用在了哪儿,王娟没有交代,康某成也不知道。但王娟从他手里拿到的钱还不止这些,还有一笔30万的炒股资金,而离婚正是在这笔钱之后。王某吵着闹着要离婚,理由是他的私生活混乱,并拿出一份妇科诊断书称:他伤了我。甚至表示早在她跟康某成在一起前,康某成就曾跟一个姓张的保姆发生关系,搞大了对方的肚子还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康某成有苦说不出,他下半身瘫痪根本动不了,孩子怎么会是自己的?2010年12月1日,康某成发现王娟转走了那160万,大怒:“不许再动一分钱!尽快把160万还回来”谁知道王娟听了这话,反说:“还给你?凭什么?我看你就不该把这钱捐出去!”到这句话说出口,康某成才明白她从前的温柔贤惠、善良大方都是装出来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钱!
以婚姻作为诱饵,诈骗他人感情、财物属于骗婚,但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骗婚的情形。除非行骗者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虚假信息骗取钱财,才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像此案中,王娟并没有隐瞒真相,她的所有个人信息都是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是老少配,结婚离婚只要是其自愿行为就受法律保护。

婚前房产赠与和上百万现金赠予也是康某成自愿的,他如果不能拿出被胁迫的证据,这场官司很难打赢。当然,如果他有被胁迫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根据《合同法》第54条可以撤销协议:“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