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原标题:以案说法: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中,结了婚就是一家人,所有的东西、财产自然也不分你我。然而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世界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即使在婚姻中也可能没有安全感。担心对方背叛,恶意隐藏、转移财产,为此在婚内就开始关注一个问题: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分享: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一、江西女子谢某与钱某是二婚,至案发结婚十余年,也称得上是较长久的夫妻了。然而两人还是不可避免的因财产产生了矛盾,主要原因是两人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9年因故将该房以200万元的价格卖出。卖掉这套房子并不是因为缺钱,是因为这套房为商品房,他们计划卖掉后再另买一套民用住房。
不过买套新房显然不是那么容易的,还得考察一阵儿,谁知钱某拿到卖房款后却将房款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这也罢了,好歹钱在他名下跟在谢某名下没什么区别,问题在于钱某把银行卡给了自己儿子保管。二婚夫妻都经历过失败的感情,因为怕受到伤害总是会有些防备,钱某这一举动不由让谢某怀疑他是否会借此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款。

二、厦门的魏某与丈夫吕某于1990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魏某为了更好的照顾家庭,辞职成为了一名全职主妇。有妻子的支持,吕某更放心的去拼搏事业,很快将生意做得越想越大。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吕某不仅出轨了,还对妻子情人区别对待。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他每月给魏某五月以供家用,却在五年中陆续给严某转了三百多万元,并且瞒着妻子购买了十二套房产。其中八套无偿“赠与”严某,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魏某知晓后伤心欲绝。没多久向法院提出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吕某却反对婚内分割,提出要等离婚后一并算

法理分析: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那么婚内究竟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若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情形,那么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在说到是否能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前,要说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夫妻共同财产为:(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为:(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而个人财产由归属一方处理,即使是离婚也不参与分割。

处理即处分权,也就是说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上述两起案件均是如此,钱某在未经谢某的同意下私自将卖房款交给儿子保管,吕某在未经魏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严某转账并赠予房产。实际上都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前者也就罢了,尤其是后者。
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写有: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婚外情显然属于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没有告知谢某、魏某的情况下就转走财产,属于无正当理由阻碍她们对共有财产的管理和支配,使得她们对共有财产的权利无法行使。

损害了她们的利益,既然损害了她们的利益,那法院自然会帮助维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钱某的行为有隐藏、转移嫌疑,吕某的行为有转移、毁损、挥霍嫌疑,这种情况下就算是还没离婚。谢某与魏某也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向吕某、魏某一案,吕某在婚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他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转给严某的三百多万以及八套房产。

魏某其实可以妻子的名义申请撤销,因为吕某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挥霍,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申请撤销之后,这一部分财产,同样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第一条情形是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