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局女局长的不归路:6年贪13亿,法庭上狡辩:对钱不感兴趣
原标题:广东邮局女局长的不归路:6年贪13亿,法庭上狡辩:对钱不感兴趣
“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行善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作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2006年8月,有消息传出,说佛山邮政储蓄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转移挪用储户资金。当时,最早是佛山市澜石地税局一个副局长给自己的朋友打了电话,让他们赶紧把自己在澜石邮政分局的钱尽快取出来。
并称再不取出来,这钱可能要出事,巧的是这位副局长在打完电话后不久。就莫名其妙的被人捅伤,这样一来,本来半信半疑的朋友们不得不信。一传十十传百,储户资金被转移挪用的消息便在当地不胫而走,人们纷纷前往查询存款。期间,数百名储户发现自己手里所持的存折或存单的金额,跟邮储系统内对应的账户金额压根对不上。

明明手里的存单是上千万,账户显示的实有资金却只有数十元,这可是储户们的全部身家。恐慌迅速蔓延,8月上旬,数百储户游行。当地对此高度重视,多方面联合成立了“809”专案组,一查发现捅伤副局长的人是受澜石镇邮政支局局长何丽琼雇佣。接下来的事不难查出,这起伤人案就是为了掩盖背后的惊天大案,钱是被何丽琼转移挪用的。
何丽琼,1964年出生,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镇人。说起来令人唏嘘,她原本是一个努力上进、工作出色的女强人,出身于普通家庭。在16岁那年进入当地邮政局,从一个小小营业员做起,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加上确实是能力出众,这才从众多的底层工作人员中脱颖而出,一步一步登上了邮政支局局长的位置。

典型的寒门贵女,如果不是因为贪婪的欲望自甘堕落,何丽琼的人生也是十分励志。只可惜本该自立自强的她,成于野心,毁于野心。大概是小时候穷怕了,即使已经一步一步往上走了,生活过得越来越优渥。她还是不甘于现状,一心想要更进一步发家致富,因而在工作期间还额外进行了一些投资。
甚至频繁前往澳门赌博,渴望着通过赌博,将一小笔钱发展为一大笔钱。但赌博这种事本身运气成分很大,要靠它致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何况在运气之外还有人为干涉,一些赌徒知道她的身份后,为利益联手做了一个局。一方面跟她合作赌博,让她输掉巨资,一方面骗她把钱投入一些所谓的“大型项目”。

结果就是两面亏,短时间内输光了全部身家,倒欠下四百多万元的巨额赌债。到这一步,何丽琼该意识到,跟这些人混是没有出路的。无奈当时的她已经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仅不悔改,还为了偿还赌债动起了歪脑筋——跟陈绮丽等人狼狈为奸。谎称要完成邮政储蓄吸存任务,以当地邮政支局网点为平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游说储户存款到澜石支局。
储户们哪里想得到其中的弯弯绕绕,一看何丽琼的身份就相信了,许多单位负责人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不惜冒着挪用公款的风险将钱存进邮政储蓄。2003年到2004年6月,何丽琼就非法吸储5.6亿多元,累积下来涉案资金高达13.25亿元人民币。

这些钱其实压根没存进去,而是到了何丽琼等人的手里,被她挥霍一空。那名副局长通过渠道得知了这件事,他清楚这件事早晚会曝光,所以才通知朋友赶紧取钱。没想到他的通知得罪了何丽琼,何丽琼出资雇佣杀手要他的命,万幸没有危及到性命。2006年8月8日,何丽琼被佛山市公安局控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可笑的是在落网后,何丽琼还企图狡辩,恬不知耻的跟律师说:“我对钱不感兴趣!”但事实摆在那儿,她对钱不感兴趣,涉案的18亿人民币是怎么回事?何丽琼的贪得无厌最终为自己换来了毁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构成贪污罪。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定,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于某种目的,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六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