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两村庄五千人械斗,一千武警都控制不住场面,发生了何事?
原标题:1993年两村庄五千人械斗,一千武警都控制不住场面,发生了何事?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1993年9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日下午18时30分,位于郴州北端的永兴县马田镇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规模宗派械斗事件,马田镇井岗村李姓与马田村刘姓村民因为多年积怨打了起来。参与人数多达五千余人,双方动用的武器有,土炮、自制手枪、鸟铳、炸药包、梭标、砍刀等等。最终造成的损失也是十分惊人的,3人死亡,12人重伤。
有人因为这次械斗打掉了眼睛,有人因为这次械斗打掉了胳膊,还有人因为这次械斗打断了腿。另有一百多人受了轻伤,不仅如此,还因为这次械斗造成了暂时停产、停业、停诊、停课。财产损失十分严重,案发现场的房屋被砸得千疮百孔,生活用品更不用说。受这场械斗造成的心理创伤,当地人在很长时间中,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活......

积年旧怨
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民国十七年说起,也就是公元1928年,当时马田村有一个参议员刘某借着手里的权力带着一个团杀回家乡。明面上是说搜捕形迹可疑的地下成员,实际是血洗井岗村寨,杀了井岗村27个人。其中多为李氏宗族成员,虽然当时李氏宗族因为刘某的背景没法拿他们怎么样,可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从那以后,李家的人看不惯刘家的人,刘家的人看不惯李家的人。待1949年以后,李家看刘家的后台南逃,想要讨当年那笔血债。被当地有关部门拦住了,无奈这拦也只能拦得住一时,双方这矛盾就一直放在那儿。憋得越久越难以化解,时不时还增添点摩擦增多怨恨,甚至于发展到在路上碰个面都要大吵一架的地步。

矛盾爆发
1993年,矛盾彻底爆发,9月11日那次大械斗前还发生了几次小冲突。3月2日,马田村的刘某强带着18位村民砸了井岗村的一家综合加工厂,经济损失10000余元。这可是个大数目,县联合调查组要求马田村赔偿9000元,马田村不给。8月4日,井岗村里李某带头挑起群架,当时围在街头的足有三四百人,万幸的是有公安人员在场。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没有进一步发酵,紧接着8月9日,马田村刘某兰等3人骑着摩托车去马矿收钱。路过井岗村,恰好有井岗村的村民在村口,看到他们便气不打一处来。十五人追上去拦住三人毒打,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上头清楚两家的旧怨,意识到再这样下去,恐怕会惹出更大的事。立即成立了一公检法司为主的联合调查小组进驻两村,想着通过整治,缓和两村气氛。

两姓械斗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没想到的是,一查“3.2”、“8.4”事件,双方又开始上头。刘某强组织的流氓组织“板刀会”,在两个月的时间中,砍伤井岗村9人。新仇旧恨叠加到一起,就算是调查组隔两天找人取证谈话也没用了,9月11日矛盾积累到了顶点。井岗村的李氏宗族,自发持刀棍守在村门口,只要看见马田村刘氏宗族的人路过就打。
从5时30分到7时许,李氏宗族拦截刘氏宗族的人两次,刘氏宗族在8时许带人还击砸了一家杂货店。被砸的人气得在村里鸣锣,于是,李氏宗族在联合厂门口设炮。不甘落后的马田村紧接着架炮,并先下手为强首开头炮,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双方摆兵布阵,硝烟弥漫,哭叫声、叫嚷声、助威声、炮火声混成一片。

11日上午9时许,马田公安分局知晓架设炮台的事,赶去现场阻止。但碍不住数百人各守炮位开炮,光靠赶去的几个人,怎么可能阻止得了。马田公安分局只好给县公安局打了报告,县公安局带着七十多人赶到,然而此时事件再一次升级。参与村民从几百人发展到上千人的地步,赶来增援的七十多人,也起不了太多的用处。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没办法,只好一面组织外地同姓联合增援,一面向省里请求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增援。事情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装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一靠近,就被严密的炮火逼回。只能让训练有素的武装力量制止,12日下午,千余名武警赶到马田村。为了避免伤亡,武警们冒着生命危险,投放了相对温和的催泪弹。

深挖罪犯
并迅速将炮手擒拿,这才有机会强行驱赶械斗人员,这场持续34个小时的特大宗派械斗终于画上了一个小句号。参与人员太多,不可能全部缉拿,但也不能一个不抓。这件事已经不是两个宗族的矛盾那么简单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
依然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相互攻击对方身体,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在现在来说那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不过当时1997年修订的刑法还没出台,这些罪也并无具体规定,只能以流氓罪论处。流氓罪是1979年颁布的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所规定的一种罪行,后于1997年取消,被拆解为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因而在这两项罪没有出台的时候,涉及到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公共秩序的都可以流氓罪论处。犯流氓罪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年以后,流氓罪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