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潘金莲!广州一女子为和情夫长相厮守,竟联合情人锤杀亲夫
《圣经》中说“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场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2015年10月19日一名女子竟然与情人合伙用锤子将其丈夫杀死,随后又将死去的丈夫从37楼抛下。这三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又为何要如此折磨其丈夫呢?
付某丽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在同龄人还在享受父母的关爱下,年纪轻轻的付某丽则为了补贴家用而不得不早早进入社会,因此付某丽便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东莞的某所大厂做一名普通工人。付某丽也十分懂事,知道父母的辛苦,她不仅节衣缩食将省下的钱用来补贴家用,甚至还将卖废品来获得浅薄的额外费用。
可好景不长,付某丽模样本就比他人标致甜美,因此入世未深的付某丽却因为过于轻信他人,在一次卖废品时被收废品的老板下药迷晕,随后便将她卖给了在广州工地干活的申某。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废品老板将付某丽迷晕,在没有得到付某丽具体承诺的情况下,直接将其贩卖给申某,因此该老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倘若付某丽对其上诉的话,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卖了申某之后的付某丽不是没有想过逃走,毕竟谁也不愿意跟一个从未认识的人相处一生,更何况还是以这种方式。可这些申某也想到了,当他买下付某丽的时候就直接将她关在工地所住的房子内。
除此之外,申某的姐姐见弟弟好不容易有个老婆,于是便劝说付某丽,说申某其实家境非常好,只不过因为样貌难看了些,否则一定会有很多女孩子上赶要嫁给他的。渐渐地,单纯的付某丽就在其姐姐的劝说下慢慢平复了下来,直到她被查出了怀有身孕之后,便彻底断了要逃离的心思,再加上申某确实对她不错,因此就与申某过起了日子。
正当付某丽对申某开始产生了一丝感情时,申某为了能让她安心养胎,于是便将已有6月身孕的付某丽带回了老家。见着家徒四壁,屋顶还漏雨的瓦砖房,付某丽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骗,于是付某丽对申某一家人都充满了怨恨。
但一想到肚中的孩子,付某丽还是决定忍了下来。付某丽由于之前有过一次的欺骗,从此对申某再无半分温存,即便第二个女儿出世,付某丽还是对申某一家人充满了怨恨。
直到2014年,付某丽在牌馆里认识了牌友叶某军,两人由于兴趣相投,又聊得来,一来二往之下很快就产生了感情,于是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也正是因为如此,付某丽对申某的怨恨越来越深,想到如果不是因为申某将自己买来的话,自己也能拥有一个美好的爱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同自己的恋人私下偷情,于是付某丽的内心逐渐发生了变化。
2015年,当付某丽得知申某工作的工地上有两人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而死亡,其家属因此而获得了上百万的赔偿金之后,内心开始萌生了一个想法,如果申某能够意外死亡的话,自己不仅能够获得一大笔财富,甚至还能跟自己的情人长相厮守。
于是从七月份开始,付某丽便开始劝说叶某军配合自己将申某杀害,并说出了工地因意外事故而去世的两名死者,一个赔了100万,一个赔了150万。一开始叶某军认为这是违法的事不敢做,但渐渐在付某丽的劝说下也行动了,毕竟很多人奋斗了大半辈子也没有上百万的存款。于是两人便开始商议杀死申某,伪造成意外事故之后就立马向工地索赔。
就这样两人在相互配合下,于2015年10月19日先将申某用锤子锤死,随后在申某从工地的37楼抛下,做完这一切之后,两人便兴高采烈的在家等着赔偿款到账。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法医鉴定被害人是死于被钝物击打头部而造成的死亡,因此警方立即对此进行调查,不久后便将两人逮捕归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某丽在得知意外事故造成工人死亡之后,便能获得上百万元的工地赔偿金,再加上自己对申某本就怨恨颇深,于是便产生了犯罪动机,想要通过申某的意外事故死亡,而获得高额的赔偿金。
随后便与情人进行商量,联手将申某锤杀,不仅利用犯罪工具作案,还有着明确的杀人目的,两人对申某的死抱着希望的态度。在将申某锤杀之后并不罢休,还将申某的尸首从37楼抛下,只是为了能够伪造成申某是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的假象,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虽说逮捕归案之后,叶某军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悔恨,但错已酿成,他与付某丽两人的犯罪动机极为恶劣,也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因为他们必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令人奇怪的是,叶某军都对自己所犯下的错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可付某丽却没有丝毫认错地表示,甚至在被抓时也是一脸淡然的模样,难道多年的夫妻情谊在她的心里就真的没有半分的温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