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浙江三名无业青年为满足需求,将妙龄少女囚禁废弃民房
2014年12月18日下午,浙江义乌某派出所接到了一桩报警电话,报警的是义乌附近某村落里的一名妇女,她称在村子里出现了绑架少女的案件,以为不知道打哪来的少女好像遭到了一些小伙子的囚禁。
电话里报警的女子表述的很是含糊,但义乌警方没有将此当成玩笑,而是立刻采取了行动,派调查组的成员赶到报案妇女提供的位置进行找寻。
警方来到电话中提到的案发地点时,发现这不仅是一个极为偏僻的村落,还是一幢废弃的民房,看样子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模样。警方狐疑进入到了民房内,竟真的看到了两名年轻男子,分别为吕某跟葛某。
看到警察破门而入,两位年轻男子明显慌乱了起来,甚至有想要逃离的举动。警方第一时间就制住了二人,随后在二人的交代下,警方确认他们的确绑架了一名妙龄少女,绑架者还有另外一位徐某,如今已经带着受害女子小芳走掉了。
万幸的是徐某跟小芳离开的时间并不久,警方对周围村镇展开了地毯式的调查,重点尤其放到了一些小旅馆上面。就在当天晚上,徐某在镇上某旅馆被捕,受害人小芳得到了解救。
小芳一副吓坏了的模样,刚被救下时话都说不利索。直到被警方安慰了许久,这才捧着热水磕磕绊绊陈述了自己被绑架得经过。
小芳年纪不大,平日里最喜欢网上聊天,在网络的世界中畅游。在网络聊天中小芳认识了一名网友,二人关系无比亲近,不仅成为了一对爱侣,甚至发展到了线下见面的地步,也就是所谓的“奔现”。
2014年12月17日,懵懂的小芳第一次出远门,来浙江永康追随她所谓的爱情。但一下火车小芳就傻了眼,她从未出过远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就在小芳踌躇间,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她的身边,司机吕某笑容和善地招呼她,问她要去哪里。
突然被陌生男人搭话,小芳没有一点防备之心,立刻就说出自己要去永康这件事。司机回复自己正好也要去永康,可捎小芳一程,只需她随便给点烟钱就行了。
有“好心人”捎带自己,小芳开心地上了车,哪怕后座还有两个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想法,还以为是一起来拼车的。
长途跋涉总是辛苦的,小芳一上车就睡了过去,可没想到等她再次醒来时,看到的不是达到了目的地,而是一片荒凉的破败屋舍,原本在车上面目和善的三个男人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将小芳直接扯下车。
小芳此时已经意识到了事情不对劲,可如今车已经开到了偏僻的破败民居,周围什么人都没有,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她。就这样三个男人不顾小芳的反抗,强行占有了她。
吕某、葛某、徐某是三个无业游民,没有正经工作,也不会有好人家的女儿愿意嫁给他们。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怎么可能对姑娘没有想法,既然姑娘们不愿正儿八经跟自己交朋友,那就去抢一个好了。秉着这种念头,三个人开始了犯罪之路。
他们开着一辆破旧的小黑车,在火车站、长途车站附近转悠,就是为了物色像小芳这种外地来的又涉世未深的姑娘,可怜的小芳成为了他们作案的一个受害者。
小芳被三人用铁链囚禁在废弃的民居中,他们其实也不是每天都会一起找小芳,有时候只会有一个人看守她,其中徐某是最好说话的那个。
小芳虽然一开始因为没有警惕心遭到了三人的迫害,但很快她就意识到如果自己想要逃出生天,一定要采用别的方式,光靠哭是没有用的。小芳从此以后不再对三人那般抵触,尤其对徐某更是温柔。
徐某本来就是三人中最好说话的那个,还有着一丝丝良心,当他跟小芳熟悉之后,小芳提出希望能够偶尔出去晒晒太阳的提议,也被他同意了。
有一次出门去山上走动时,恰好碰到了附近村落有一些妇女在山上拾取野菜。背对着徐某的小芳拼命用眼神示意这些妇女,其中一位妇女比较热情,一下子就看到了小芳的不对劲,因此特地走上前来跟小芳打招呼。
当着好几名妇女的面,徐某不敢对小芳有太多的约束,小芳趁机偷偷跟那位妇女简单说了一句自己被绑架了,就住在山脚的废弃民居中,希望姐姐能帮自己报个警。
一看到小芳在跟妇女说悄悄话,徐某立刻警觉起来,半强迫地拉走了小芳。回去后徐某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赶紧带着小芳逃跑;而妇女在看到二人走了之后也立刻回到家中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知晓了全部过程后,警方既惋惜小芳警惕心不够,又为她之后的机警感到欣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很显然吕某、葛某、徐某三人利用哄骗、暴力手段强行拘禁小芳在废弃民居,控制其人身自由,已经属于非法拘禁罪的范畴。而除了非法拘禁罪之外,三人强迫小芳发生关系的行为还形成了QJ罪,因为有LJ行为,还属于情节严重的QJ罪,该罪行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罪并罚之下吕某、葛某、徐某将面临极为严重的处罚,虽然不至于被判处死刑,但至少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小芳的案例告诉我们,不论男女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心,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轻信陌生人,否则将会使自己陷入到一个非常被动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