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山东一段荒唐不伦恋引发的伦理悲剧
1994年10月30日凌晨1点,山东济南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特大纵火案,其中导致了13名年轻女性丧失了生命。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已经49岁的张宗玲,从年龄上来说,张宗玲完全可以做这些失去生命女子的父亲了。然而在这年龄相差极大的背后,张宗玲与这群年轻女子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导致如此深仇大恨呢?
金钱吸引而来的爱情
张宗玲出生于内蒙古,当他到了适婚年龄时就在父母的介绍下同当地一名贤惠能干的女子成了婚,当他1993年9月自费进入济南中西学院某科技公司进行培训时,已经有了5个孩子,同时由于他是当时培训班班上年龄最大的学生,这还是在他入班之前特意改小了年龄的情况下,因此众人都一致推选他为班长。
在这个公司培训中心里,有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来到了这里学习,学成归来之后能够有一番作为,因此身为班长的张宗玲不得不时常与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年轻人打交道,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看上了班里最漂亮的女生李某。
但他此时并没有因为自己已有家室而感到愧疚,甚至还十分庆幸妻儿都在老家,自己就可以尽情地追求幸福,再加上自己还有些积蓄,因此便对李某展开了热情的追求,并且还对其极为悉心呵护。
李某当时由于家中父母因为感情问题正在闹离婚,主要还是因为她的父亲经常出轨,长年累月都不回家,母亲忍无可忍这才提出了离婚。因此从小缺失父爱的她,在张宗玲的关切下渐渐对其动了心,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两人在一起的期间,张宗玲承包了所有的支出,并且还不断地给李某买各种礼物,前前后后为其花费了3000多元,这笔钱在当时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这也极大的满足了李某在同龄人的虚荣心,因此两人很快便有了更亲密的发展。
终究也只是一场幻灭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某很快就迎来了旁人的嫉妒,有意无意地嘲讽她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竟然不自爱,为了钱竟然同一个年纪这么大的人在一起。虽说一开始李某并没有多想,但随着时间越来越久,父母之间的事也得到了完美的解决,因此她渐渐也开始嫌弃了张宗玲,于是便提出了分手。
一开始张宗玲还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毕竟她花了自己这么多钱,两人的关系也不能说断就断,可当他在一个暑假之后看到李某与一名年轻帅气的男子手挽手亲密无间的时候,怒不可遏的他直接冲上去质问李某。
李某见着眼前满脸皱纹的张宗玲,内心不禁有些嫌弃,直接对张宗玲说:“不要妄想癞蛤蟆吃天鹅肉,看在我之前愿意跟你在一起,你就应该知足了。”说完就挽着男友离开了。
张宗玲想到她白白花了自己那么多钱不说,甚至还将自己的尊严无情地踩在脚底,因此对李某的怨气越来越深,甚至萌生出了想要报复她的想法,于是张贴大字匿名举报李某私生活混乱,以此来坏掉她的名声。
可他却忘了,人们都是会同情弱者的。当众人看见李某梨花带雨的泪水之后,纷纷都在指责他,尤其是李某的几个室友,更是带头对张宗玲恶言恶语的谩骂。看着自己不仅人财两空,甚至还让自己名誉尽毁,张宗玲的内心逐渐发生了扭曲,他认为只要这些诋毁自己的人都死了,自己就还是以前那个极具声望的班长。
于是在1994年10月30日凌晨,他将李某的宿舍门用自己早已准备地锁牢牢锁住,倒遍汽油点燃了火之后,丝毫不顾宿舍中此起彼伏的哀嚎声,转身离开了。
这场大火被消防员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得以控制,然而还是造成了13名正值青春的女子死亡,其中最小的年仅16岁。当警方对现场进行查看时,发现了门口的锁之后,当下便认定这不是一场普通的起火,于是便顺着这个线索进行调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张宗玲逮捕归案,而张宗利也知道自己插翅难逃,于是便在警方的审问下将自己的犯罪行径供认不讳。
张宗玲故意纵火,引起宿舍严重火灾,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但他所犯的罪并不仅仅是放火罪。张宗玲对李某由爱生恨,并且还为此名誉尽毁,从这方面来看,他有着明显的犯罪动机。
此外还提前准备了汽油以及门锁,并在防火之前将李某宿舍的门锁死,只是为了起火时将他们的逃生出口堵死,他不仅有着明确的犯罪目的,还有确凿实施犯罪的工作。因此张宗玲是为了杀害李某整个宿舍的人而实施放火,最终造成13人死亡的结果,因此他的行为在构成放火罪的同时,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张宗玲犯罪动机十分卑劣,且造成了多人死亡的结果,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手段极其残忍,最终于1994年11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宗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终,一场跨越年龄的不伦之恋就此落幕,人们在得知这场伦理悲剧的过程中都不禁唏嘘,因为一己之私,一时激动而让13名花季少女命丧黄泉,只能说最终的结果是这个恶魔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