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年会中11万,公司给2万后将她开除,法院的判决赢得掌声
原标题:深圳女子年会中11万,公司给2万后将她开除,法院的判决赢得掌声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做生意办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讲诚信,讲究的是以和气生财,以诚信为贵,这一点无论是对于合作方还是对于自己的员工都是如此。就比如在一些公司中,向员工许诺了诸如年会抽奖等福利内容,哪怕是刚入职的员工得到了最大的奖项,公司也需要去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便是讲诚信。
李女士之前是一家某通讯设备公司的前台人员,面试到这份岗位后勤勤恳恳地工作,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后就迎来了公司的年会。在年会前,刚入职不到半年的李女士便通过与同事聊天以及公司年会的宣传资料中了解到,在年会中有许多节目和环节,其中一个环节便是抽奖,在奖池中公司设置了一个高达11万元的终极大奖。

李女士在了解了年会相关的流程和资料后,也期待起了年会的到来,幻想着若是自己抽到了这份大奖,一定可以过个好年。随后在平常的工作中,年会也在紧罗密布的筹备中完成了,作为公司的新人,李女士也参与了公司的年会以及抽奖的环节。在主持人的宣布下,大奖的获奖名单也公布了出来,最终这份11万元的大奖得主便是李女士。
听到结果时,李女士有些不敢相信,但还是在周围同事羡慕的眼光中站到了领奖台上,并且由公司的管理人员为她颁发了这份标着“壹拾壹万元整”的获奖支票。拿到大奖的李女士十分地激动,站在领奖台上发言,表示自己对公司的感谢之情,以及以后会更努力地工作来回报公司。
当年会结束后,李女士并没有收到来自公司的11万元汇款,只拿到了2万元和差点被忽视的300元的零头。对公司的这种操作有些不明所以的李女士便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对方说这笔钱一定会给她的,让她再等等。两个月后,李女士没有等到公司将剩余奖项转给她,而是拿到了公司给她开出的辞退通知。

拿到辞退通知的李女士想不出来自己那方面工作不到位,因此对于公司给出的辞退通知表示不理解,但在双方协商之后,李女士依旧被公司开除了。在离开公司之后,李女士觉得公司开除自己肯定是不愿支付11万大奖剩余的款项,故意挑自己的毛病。于是她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并收集了相关的证据,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女士将自己工作时相关的聊天记录,年会的宣传资料、流程表,现场拍摄的视频资料、劳动合同等提交给了法院作为支撑自己的证据材料,要求原公司将剩余的奖金支付给她。法院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等相关证据材料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同时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在法庭中,公司负责人称,年会抽奖中的11万大奖并不属于个人福利,而是面向所有的员工和公司的合作伙伴等两百余人的共同福利,这11万的性质应当属于赠与。对于奖金的支付方式,公司方面称他们有自己不成文的规定,规定是获奖员工要上到年底才可以得到剩余的款项,否则就会将奖项撤回。
依据《民法典》对于赠与合同方面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并且赠与合同除法定的特定情况外,赠与人在进行赠与行为前是可以对赠与行为进行撤销的。赠与人也可以为赠与行为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按照公司的说法,年会中的11万属于公司赠与与会的所有人的赠与行为,并且在奖项上也有附加义务。李女士为完成义务,所以他们可以对未支付的赠与款项进行撤回,认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没做错。

而法院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公司方在年会中宣称11万元是年会员工抽奖中的大奖,其性质应当属于公司以特定方式支付给员工的福利,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便是违规的。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奖励计划、年会抽奖等属于员工福利待遇的一部分,是公司激励员工的一种方式,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公司在举办年会时也未说明大奖是赠与性质的,也没有提供关于附条件的相关证据,公司的说法过于随意,法院未予以采纳。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公司方将89700元的奖金差额支付给李女士,对于法院公正的判决,理应赢得掌声。

同时,公司方以不合理的方式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这一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被辞退时,李女士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满六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方还需要向李女士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