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儿媳长得太漂亮引发的家庭伦理悲剧
导语
一个人越是自卑,就越是追求面子,原因无他,别人的高看一眼,或是吹捧,能让他忘记自己的不快,沉迷在虚幻的情绪里不可自拔。
面子对于这个人来说就是身上的盔甲,如果有人卸下他的盔甲,那就是要威胁他的生命,他绝对会用最激烈的手段与之对抗。
郭红吉(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的案例就是这样,害怕失去面子,教训不听话的儿媳,却害得全家都丢了脸面。
会面室内的痛哭老汉
2013年5月6日,唐山市一看守所,会面室内一个60余岁的男子正和妻子通话。
当对方告诉他,她们一家卖了房子,要举家搬走的时候,男子顿时号啕大哭。
他知道自己的错事给全家人带来了痛苦,但没想到家人竟一点也不原谅他,而是抛下自己,一走了之。
男子想起自己犯下的错误,就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案件详情
郭红吉是唐山市迁西县一村民,今年62岁,儿子结婚成家不久,幸福的晚年生活才刚刚开始,但没想到,因为一些流言蜚语,郭红吉亲手葬送了全家人的美满生活。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次聊天说起,这一天,郭红吉和几位朋友正在打麻将,一个邻居好心提醒郭红吉。
那人听说郭红吉的儿媳于慧慧生活作风不正,让郭红吉注意管教。
原来,于慧慧刚嫁到这里,生性活泼的她和谁都聊得来,这就引起了周围女性的不满。
农村的民风不是很开放,周围女性见于慧慧经常和自家男人有说有笑,自然心里就有了嫉恨的想法,再加上村里人不多,谁家的问题很容易就会传出去。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一些谣言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说是于慧慧私生活混乱,甚至还有人说于慧慧早年做不正当生意,做不动了才找了个老实人嫁了。
这于慧慧也是委屈,她只是性格外向一些,怎么就成了大家口中的不道德之人,而且于慧慧的老公在县里打工,她一个女人对这些谣言也是无可奈何。
随着流言越来越过分,一些男人也信以为真,有些大胆的人甚至半夜摸到于慧慧的家里,要和他成就好事,这一下可把于慧慧吓坏了,她只得住到了公婆家里。
至于公婆郭红吉和王金玲这边,对儿媳却有不同的看法。
王金玲知道村里女人小心眼又好造谣,明白那些只是流言,她还劝说郭红吉放下成见,那些谣言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失了。
而好面子的郭红吉却不这样看,他也不管事情真假,觉得儿媳丢了全家的脸,那她就是错的,何况儿子不在家,他要替儿子管教好她。
郭红吉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很不好过,对于流言蜚语又没有办法,脸上挂不住的他干脆将儿媳锁在屋里,这样看谁还能说什么。
于慧慧这边坐不住了,向来活泼好动的她怎能忍受坐牢般的生活,向王金玲讨来钥匙后跑回了自己家。
这一下引起了郭红吉的不满,他觉得儿媳的行为坐实了流言所说,给他全家抹了黑,气不打一处来的郭红吉就要将于慧慧抓回来,用他的原话是,“捆也要(把她)捆回来。”
2013年3月24日,郭红吉来到了儿媳家。
而正巧,于慧慧正和一个男人聊天,见二人聊得火热,郭红吉更是生气,他大骂儿媳丢脸,他气呼呼地将男人赶走,将大门锁上,不管怎么样,他就要给儿媳一个教训。
郭红吉用锁链将于慧慧捆住,然后就要侵犯后者,他觉得这样才能让她害怕,让她以后都不敢跟其他男人独处。
就这样,在儿媳的哭求中,郭红吉实施了自己所谓的教训行为。
而直到事后,接到报案的警方找到了郭红吉,他还觉得自己没错,甚至怪罪到儿媳于慧慧头上,郭红吉直言:“长得那么漂亮一看就不正经。”
郭红吉反倒是在听完警方的普法教育,听闻自己的家人遭受了非议后,狱中的郭红吉才第一次流下悔恨的泪水。
可惜,这时候大错已经铸成,儿媳于慧慧现在一看见陌生人就怕,甚至连自己的老公也不肯接近,而自己的儿子更是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
而现在,为了逃离邻居们的指指点点,他们甚至要举家搬走。
律师观点
郭红吉因强奸于慧慧,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郭红吉犯有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郭红吉为了追求所谓的面子,而向无辜的人下手,不惜用下流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虚荣,这样的人愚蠢又可气,最后失去了家人的信任,也是他咎由自取。
各位读者千万要引以为戒,须知,面子是虚无缥缈的,而家人的信任和幸福生活才是真实的。
况且,一个人只要行得端坐的正,流言蜚语也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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