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撞见丈夫与小三游玩,带孩子当街质问,“发妻更漂亮”
原标题:江苏一女子撞见丈夫与小三游玩,带孩子当街质问,“发妻更漂亮”
一个家庭的美满幸福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持和保鲜的,没有一个人付出而另一个人不管不顾就能将家庭经营好的。而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也需要互相理解和包容,尤其是在有了孩子之后,更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塑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
都说孩子是夫妻二人感情的维系和纽带,在孩子面前也会不由自主地去将自己的一些行为和言语进行改变。而这就是为人父母所应当起到的榜样和教育,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形象,让他在幸福的环境下长大,而不是像下面这样。
在江苏连云港的一条街道上,一对母子和往常一样在大街上逛着商店,而在另一个方向上这有一对情侣样子的男女也走到了这条街道上。但这看似不相关的四人却在唯一一个成年男子的身上产生了关联。

带孩子的母亲是当地一所学校的老师,平常的作息也很规律,早年间和丈夫交往并建立起了感情基础后,便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手续。随后两人便在双方家人和亲友的见证下举行了婚礼的仪式,在结婚是男方的亲友便还说他很幸福,去哪个很漂亮的媳妇。
结婚后,两人的生活也渐渐归于平淡,过着简单而又朴实的生活,三年前,妻子为他生下了儿子。家庭的完整和并没有让男子对家庭产生归属,而夫妻之间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发生了很多争吵后,两人的感情也就不再如以往那样甜蜜幸福。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事发当天晚上,她穿着一身白衣就带着自己三岁的儿子上街闲逛,但在不久后她就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带着一个穿橘色衣服的陌生女子逛街,而且两人之间的举止也很亲密。一时之间怒不可遏的她便带着儿子走到了丈夫的跟前,与他们二人进行对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是需要互相忠诚以及互相理解的,尤其是在有了孩子之后,更应该彼此扶持和尊重,去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让孩子健康的成长起来,共同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完整而努力。
在发现丈夫和陌生女子在一起逛街之后,这名女子便带着儿子上前进行质问,问他在做这种事情是考虑过孩子的感受没有。但是面对妻子的质问,男子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也没有进行反驳,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旁,而那名女子也在一旁默不作声。三岁的孩子站在一旁,对于眼前的情况也摸不着头脑,但他选择在母亲这边待着。

在气氛变得沉默之后,周围也聚集了不少的人群,有的人在听到白衣女子的质问之后也明白了怎么一回事,纷纷指责被质问的两人,而有的人也拿出手机将这一幕拍了下来,上传到视频平台。
在其中便有一些网友在看到这段视频之后觉得“发妻更漂亮”一些,为原配感到不值得。也有人看到后觉得原配看起来就是经常持家的样子,虽然在打扮上没有橘衣女子精致,但更有生活气一些。
女子大多都是爱漂亮的也是喜欢穿衣打扮的,但在当家之后,生活的压力和照顾孩子等事情上的分心也就挤占了他们一些时间和精力。少了打扮多了生活气,但对于家庭的责任和态度上来说,这一点才是更值得珍惜和重视的。

而随后,白衣女子见两人都没有要解释的想法,于是便拿出手机打起电话来,期间还用手去扯着橘衣女子不让她离开,准备叫家里人来现场。毕竟丈夫对她所做的行为是对整个家庭的挑战,既然敢做,那么她就敢将事情抛到两个家庭的长辈面前,让大家来评评理。
而看到这一情况后,男子便上前去阻拦,并将拉扯着的两人分开,橘衣女子随后也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准备喊人来帮忙。两边的情况比较危急,男子随后便拉着橘衣女子离开了现场,留下母子二人待在原地,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回答自己妻子之前所提出的问题,他考虑过孩子的感受没有?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每一个孩子在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时,作为父母的两人便对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不仅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作为父母天生便存在的道德责任。抚养是要让孩子健康地成长起来,而保护是在孩子遇到危险或可能遇到危险时,及时帮他们躲避和摆脱危险的环境。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对他们影响最大的便是父母,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是要保证孩子的受教育权不受影响,让孩子去积极履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权利和责任。还要在家庭中做好自己,给孩子良好的形象,在模仿和情感的感染中树立积极向上的人格。
虽然每个家庭的分工不同,但无论是在外上班赚钱,还是在家处理家务,都是为家庭所进行的付出,也都是需要得到尊重和肯定的。而孩子的教育和抚养问题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作为一个家庭,父母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