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女子被继父嫁给亲儿子,拖其进儿子房间,事后女子泪崩
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就开始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婚姻大事讲求一个你情我愿,毕竟这是关系着一个人的后半生是否幸福,遇见了良人,那必然是琴瑟和鸣、相濡以沫;倘若遇见的那个人并不是能够和自己厮守一生的人,那么后半生则是以悲伤居多。
每一个女孩都曾经幻想过这样一个场景:自己穿着象征着洁白无瑕的婚纱,在铺满鲜花的大地上,缓缓地走向在另一端等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是啊,谁不想要要一个美好的爱情呢?谁又不想跟自己爱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呢?然而,在贵州省的一名女子的后半生都将遭受失败婚姻的折磨,是一条永远埋藏在心底的伤疤。
事情发生在贵州荔波县。女孩王艳娟由于一次失误,前胸被严重烫伤,再加上当时的医疗水平比较低,不仅使得全身留下了许多伤疤,她的左边乳房也受了影响,导致出现了畸形。这让王艳娟从小就比较自卑,害怕与人交流。
王艳娟的父亲因工离世,留下了妻子与王艳娟三姐妹。然后一个女人独自抚养三个孩子是极为不易的,身为母亲的胡淑琴为了给自己与三个女儿一个依靠,在2010年带着女儿改嫁到同县城的、同样也是二婚带着孩子的林德良家中。
胡淑琴改嫁过去后不久,林家这个时候由于拆迁被分到了四栋房子。这让林德良认为胡淑琴比较旺夫,对胡淑琴就更加好了。一家人在一起靠着拆迁的房子收租,日子过得倒也和和美美,没有什么多大的矛盾。
然而,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林德良与胡淑琴开始操心儿女的婚姻大事了。林德良有个亲生儿子加林超,由于整日的偷懒耍滑、不务正业,县城中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他处对象。
林德良不免有些着急,这让林德良想到了家中的三个姐妹也都还尚未婚配,打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主意,林德良把这件事立马就跟胡淑琴商量,谁知胡淑琴也是非常赞同,认为这样就可以亲上加亲,两人一拍即合的开始谋划着这件事。
由于大女儿的年龄与林超相差不大,两个人就直接让大女儿跟林超相处了一段时间。然而相处半年之后林超与大女儿双方对彼此都不满意,没多久就分开了。
胡淑琴接着又把目光转向了二女儿,却才知道二女儿早已有了一个恋爱多年的男朋友,并且准备明年就来家中提亲了。
无奈之下,胡淑琴与林德良便只能打起了自卑的小女儿王艳娟的注意。谁知道平日里一向沉默寡言的王艳娟此刻反应特别激烈。她认为两个人年龄相差六岁,自己只是把林超当做哥哥,并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尽管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这么久,但是自己与林超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接触,更不要说还要与林超结婚了。
然而谁知道这时的胡淑琴根本就不是来询问王艳娟的意见的。胡淑琴认为王艳娟全身是疤,前胸又是畸形,肯定没有人愿意娶她,自己也是为了她好,感情以后可以慢慢培养。于是便私底下与林德良商量,干脆就直接生米煮成熟饭。
林超多少也了解到一些王艳娟身体的缺陷,但由于王艳娟面容姣好,在当时可以说是一个大美女,便也心甘情愿的配合林德良与胡淑琴。
可怜的王艳娟却不知道自己就这样亲生母亲安排了婚姻大事。一天夜里,胡淑琴与林德良一起把王艳娟拉入林超的房屋内。据王艳娟回忆,当时的她看到母亲帮同继父把自己拉入林超的房内,绝望到了极点。
经过了这一晚之后,王艳娟整日以泪洗面,双目呆滞的坐在床上。这时林德良步步紧逼,一边让胡淑琴去劝服王艳娟,另一边许诺自己跟儿子会筹钱把她的身体缺陷治好。多年以来,王艳娟一直因身体原因深受困扰。便自己安慰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也于事无补了,再加上自己对林德良的承诺心动了,无奈之下,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婚后,王艳娟生下了一个孩子。然而她发现林德良与林超早就将之前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这让王艳娟感受到了被欺骗的滋味,开始与林超争吵不断。
林超认为反正都已经嫁给自己了,自己也不嫌弃她,为什么还要纠结自己的身体,肯定是在外面有人了。于是林超气不打一处来,开始对王艳娟进行家暴。而林德良则认为现在家庭争吵不断,都是因为胡淑琴没有把女儿教好。于是在林超的影响,对胡淑琴也动辄打骂。
胡淑琴此时此刻终于意识到因为自己的愚蠢给女儿带来了多大的伤害,然而现在即使是后悔,也没有办法了。
面对林德良与林超的残忍打骂,王艳娟不堪忍受,但又不敢直接跟林超父子协商。于是王艳娟便留下自己被殴打的证据找到媒体,并在媒体与居委会的帮助下与母亲一同与林超父子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经由法院判决,胡淑琴母女分得了林德良名下的一栋楼,王艳娟与林超的孩子也由两人共同抚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典》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在本案中,胡淑琴与林德良的行为属于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权力,在现在王艳娟是完全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该段婚姻。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婚姻大事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