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农妇在麦田发现一头“死猪”,牵出24具年轻女子尸体
常言道“万丈深沟终有底,唯有人心不可测”,生活在社会中,许多人学会伪装,为了达到目的,刻意隐藏心中黑色,展露友好,一旦被和善外表欺骗,降低警惕心,可能导致自己受伤,甚至失去生命。
1993年4月16日清晨,村妇艳子像往常一样早起,带着农具,拿着馒头,朝麦田走去,清风拂过脸庞,艳子微眯着眼睛,享受难得的舒适,突然,一股轻微的腐臭味传入鼻中,她紧皱眉头,停下脚步,睁开眼睛,不断寻找气味来源,在随风而动的小麦中,她发现有东西。
以为有人将“死猪”丢在麦田中,艳子愉快的心情被破坏,骂骂咧咧的,朝“死猪”位置走去,待看清后,她双腿发软,跌坐在地,紧接着,面露惊恐,背后发凉,恢复神志后,她连滚带爬,跑回村庄,拨打报警电话。她并不知道,在麦田发现的“死猪”,会牵出24具年轻女子的尸体。
接到报案的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艳子眼中的“死猪”,是一名受害女性,年纪26岁,身上无衣服,有被QF过的痕迹,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淳朴的村庄,竟发生命案,全村上下,人心惶惶,大门紧闭,不敢出门。
为了尽快安抚村民,确定死者身份,专案组扩大搜寻范围,却没有关于受害者的线索,说明有一种可能,受害人生活的地方,离案发地比较远,犯罪分子属于流窜作案,如果假设成立,受害者或许不止一位。
根据分析,专案组再次扩大搜寻范围,并开始深入城郊区域、邻近地区,调查了解有与本案类似的无名女尸案,或者情况相近的案件。“付出是有回报的”,5月13日,侦查员在一个派出所中,发现5月2日的一份报案记录。
被陌生人搭讪的女子
汪丽乘坐公共汽车,于5月2日来到保定,询问后,得知5月3日,才有去西宁火车票,她决定先去附近逛街。晚上9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火车站,打算去候车室等待,一个穿着普通的男子,径直走过来,拦住她的去路。
汪丽心有不悦,抬头想质问,发现面前的男人,面带微笑看着她。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汪丽强压下,内心的不愉快,开口道,“是否有事?”男子问“你来火车站,准备去哪里?”第一次见面,男人就询问自己的去处,汪丽立刻用怀疑的眼光,盯着他。
察觉到女人的目光,男人马上解释,自己无恶意,是看她一个瘦弱的女子,提着重行李,想帮忙,汪丽暗松一口气,表示“去外地”,男人赶紧追问,前往外地的理由。得知她准备去找工作时,男人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据男人所说,他的亲戚在保定郊区,开办服装厂,正在招人。汪丽大喜,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好事情竟被自己碰上,她上下打量男人,发现他穿戴整齐,满脸诚意,不像坏人,于是,坐上男人的三轮车。
四周的光亮,渐渐消失,汪丽心生害怕,不断的询问,服装厂是否到了。大约20分钟,男人在一个地方停下车,指责某亮光处,表示,目的地就在前方。汪丽赶紧下车,进入田间小路,突然,她感觉身体一处,传来冰凉的感觉,低头一看,是把匕首。
男人面露凶光,逼迫她进入麦田,汪丽不敢反抗,乖乖顺从,男人立刻扑过来...事后,又抢走她身上的现金、提包、部分衣物后,才离开。确定男人已经走远,惊慌未定的她,赶紧来到警局报案。
罪犯浮出水面
汪丽表示,男人是小眼睛,单眼皮,年纪在37-38岁左右,具有罗圈腿,专案组立刻展开调查,谁知,又有几具无名女尸,接连出现,一时间,整个保定,均笼罩在阴郁的气氛下,多数女性都不敢出门。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警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11月3日,蹲守在火车站附近的办案人员,发现一名与汪丽描述的,相似度极高的男人,他们强压住内心的激动,走上前,要求他拿出身份证,男人面露惊慌,支支吾吾,若没有做坏事,为何害怕?
男人的嫌疑急速上升,警方立刻将他带回审查室,进行询问,终于,男人的心理防线崩溃,承认罪行,他叫吴建臣,从小对女性有不一样的感觉,为了释放心中的怒火,他对多名女性下手,从1990年至1993年,作案28起,杀害24名女性。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QJ妇女、 JY幼女情节恶劣的;(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吴建臣在3年中,犯案多起,伤害多名无辜女性,情节非常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必须严惩!1994年,他被执行死刑。该案距离现在,过去多年,可带给我们的道理,依旧很重要,即“独自在外,不要随意相信他人,避免引来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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