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桂林男子抓贼致贼身亡,家属索赔81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原标题:回顾桂林男子抓贼致贼身亡,家属索赔81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安居乐业,是大多数人想要达到的一种生活状态,可以有自己喜欢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然后有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可以享受宁静的生活。这看似普通的一个生活场景,却是大多数普通人平凡且幸福的缩影。
没有人愿意在自己家内看到一个不请自来的陌生人,而在广西桂林,有一名男子的家中突然遭贼了,但在他抓贼时却致贼身亡,家属还要向他索赔81万,最终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2018年7月10日,56岁的老陈在菜市场经营着一个商铺,这天晚上,他和儿子在租住的地方准备将一批鸡蛋存放到住所内的库房里面去。而在搬运的过程中,老陈就想去一趟厕所,但当他打开厕所的门时,却发现里面早已有一人在内,但这个厕所并非公厕,而是住所内的家庭厕所。

于是,在看到莫名多出来的一个人时,老陈下意识地就认为对方是潜入家里行窃的小偷。而在厕所门突然被打开之后,里面的这个人也没有向他们进行解释,反而是一股脑地想要往外逃,而他的这一举动就更加让老陈怀疑这个人就是准备实施盗窃的小偷,于是在其逃离时一把抓住了对方,随后呼喊着让外面的儿子赶紧报警。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而这个向外逃离的人便是黄某,在此之前便已经有过吸毒史,还沾有赌瘾,甚至还坐过几次牢。虽然这些事情对于老陈来讲他并不清楚,但黄某未经其允许便偷偷潜入他们一家租住的房屋内,这件事令他感到了害怕和担忧。
但在两人一追一逃的过程中,黄某一脚就踩到了老陈在库房的角落里挑拣出来的那些碎鸡蛋上,脚下一滑便摔倒在地,而后面紧追的老陈紧跟着也摔倒在黄某的身上。随后,老陈顺势便擒住了对方,再次让儿子报警,准备将黄某扭送到派出所。

但在警方赶到现场后,老陈身下的黄某却没了呼吸,再叫来了医护人员进行检查后得知,黄某已经死亡。根据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显示,黄某的死亡原因为胸腹部遭受挤压,以及心脏病导致的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根据当时的情况,老陈在制住黄某后,黄某不仅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还在一旁对老陈进行威胁。甚至说即使是判刑也不会判太久,随后还表示当他出狱后便会对老陈进行报复,给他的生意制造麻烦。而在被压制之后,黄某依旧在挣扎着想要逃离,甚至还出口咬住了老陈,被老陈打了几拳之后才松口。
在等待警方到来的过程中,老陈其实也听闻对方说过他的身体不舒服,前两次老陈都听信了对方的说辞,于是在对黄某的压制上就有所放松。但前两次在放松之后,黄某立刻就表现出想要逃离的想法和行为,于是老陈便加大了对他的控制。第三次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时,已经对黄某没有了信任的老陈依旧认为这次他还想找借口逃离,于是便没有放松。

于是,在第三次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之后,没有得到老陈的信任和放松的黄某便在这种被压制的情况下没有了生命体征。
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老陈带走,17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老陈被取保候审,但此事尚未结束。8月,老陈再次被拘留,而检察院再次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019年2月28日,老陈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提起公诉。在被提起公诉之后,黄某的家属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81万余元的索赔申请。
那么,这起案件的结果将会如何?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这里可以看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需要确定被告方确实存在犯罪行为的,而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的不得认定为有罪。在老陈的行为未被法院受理认定存在犯罪情况的,那么在受理期间黄某的家属虽然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从中获取这笔赔偿金。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的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老陈在发现黄某疑似存在盗窃行为时,为了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对黄某进行了压制,控制其自由逃离现场,并拨打了报警电话。那么在这一过程中,他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当,是否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情节便是认定其是否存在犯罪情况的关键。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在这一过程中,黄某先后三次提出了自己身体不舒服,前两次老陈都对控制黄某的行为做出了放松,但却得到对方想要逃离的结果。那么在黄某第三次告知不舒服时,老陈出于对黄某的不信任,并未放松对其的控制。那么,他的压制行为便不存在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情节。
且老陈在当时并不知道黄某存在心脏病的情况,也无义务去了解其是否患有心脏病的情况,而黄某在明知自己身患心脏病的情况下,依旧实施犯罪活动,令自己处在危险的环境下,因此而带来的风险便需要自行承担。

且根据法医做出的鉴定结果来看,并不能认定黄某的死亡原因就是老陈对其施加的压力所导致,也有可能是其自身的身体条件差,导致了心脏病发作而死。所以法院在审理后,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对老陈的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九款,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法院在撤回了对老陈的刑事起诉后,一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驳回了黄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事发地点虽然是老陈一家生活和经营共同使用的场所,但在案发时,按照生活作息,老陈一家是将其当作生活场所进行使用,也就是说,黄某未经允许擅自闯进了他人住宅的行为已然涉嫌违法犯罪,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止则属于正当防卫,那么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只要未做出过激行为,未做出超过合理范围内的防卫行为时,老陈一家也就不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