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旬老人爱上32岁少妇,因“桃花劫”老人被抛尸荒野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导语:
古人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其中,“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指的是一个人到了70岁的年纪,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不超出规矩想干什么干什么,因为遵循生活经验而不会违反道德法律。
然而在云南的昭通市,一位70岁老人却将这种不受约束转为贪图美色,与留守妇女勾搭成奸,最终却被残忍杀害、抛尸荒野。
案件回顾
2003年11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一处人迹罕至的山坡上被村民发现一具无名男尸,经查正是附近村村民陈国兴。
经警方勘察,陈国兴与同村留守少妇杨美嫦交往密切,而杨美嫦正是因为“不堪烦扰”联合当村子里当屠猪匠的情夫陈国华将其联合杀害。
抛尸荒野,死者当天借走大额现金
2003年11月,有村民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一个人烟稀少的山坡上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
法医勘验结果显示死亡时间初为当天凌晨,除了地面上的大片血迹,现场还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因此这里应该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在排查附近地区时警方发现在一个叫新地方的村子里有一位名叫陈国兴的老人突然失踪,经由警方带领家属辨认,确认这名男尸正是75岁的陈国兴。
警方立即对该村的村民进行详细摸排,这时有村民反应死者陈国兴遇害的前一天曾向他借了七百块钱,还说最多只用一个月就会还清。
还有另一村民也透露陈国兴在同一天找他借了一千余元,为什么年迈的陈国兴会突然借这么多钱,与他的死又有无关系呢?
据家人描述,案发当晚陈国兴和孙子同住在一起,小孙子说道爷爷那晚凌晨两点多出了门,还说道要去一个叫杨美嫦的邻居家看一看。
75岁老人与32岁少妇的“秘密”
杨美嫦是村子里一名32岁的留守妇女,平常她独自带着三个小孩生活。有村民反映杨的生活不怎么检点,跟陈国兴似乎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平日里陈国兴经常拿蔬果看望她,而她对所有礼物、帮助也照单全收。
一边是75岁老人,另一个却是妙龄少妇,两人年纪差了一代不止,似乎不可能发生什么,但是村民们觉得他们之间确实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实,陈国兴的妻子也对老伴跟这个年轻女邻居的关系一直抱有疑问,倘若他们真有一段荒谬的黄昏恋情似乎也确实容易导致情杀。
果然,据杨美嫦的大女儿说道,案发当晚约两点时,也就是法医判定的案发时间之前两小时,陈国兴确实来过他们家,也就是说杨美嫦极有可能就是死者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人。
杨美嫦承认,陈国兴在当晚确实找来家里过,但他只是停留片刻很快便离开了,陈在之后又去了哪儿、又遇上了什么事,她毫不知情,对陈国兴的死更是一概不知。
丈夫不在家,女子联合情夫将老人杀害
凌晨前往留守妇女家中已是十分蹊跷,杨的话里也是漏洞百出,警方对其展开调查。经查,长期在外的杨美嫦丈夫平日都在外地打工,会不会是有流言蜚语传到杨美嫦的丈夫耳中从而起了杀心呢?
但是在调查之后,竟然发现杨的丈夫最近工作抽不开身,根本没回过村,更别说回家了,没有作案机会。
随着调查持续深入,杨美嫦的家里人道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除了死去的陈国兴,家中常客还有同村另一个名叫陈国华的男人。
陈国华是当地一名卖肉的,根据陈昌群女儿所言案发那晚,父亲陈国华的确也去过杨美嫦家里,根据当期全部信息证据,与杨有着暧昧关系的陈国华似乎有重大嫌疑。面对警方的仔细审问,杨美嫦终于说出了案发当晚的全部经过……
杨美嫦说她跟陈国华间确实存在着暧昧联系,案发当晚杀害陈国兴的就是他。
尽管陈国兴已经年逾七旬,但平日里极不安分,经常骚扰家中没有丈夫撑腰的她,令她“困扰已久”,这才使她产生了唆使情夫陈国华杀死陈国兴的想法。
陈、杨二人商量着先骗取陈国兴的钱财后再杀掉他,于是杨美嫦先跟陈国兴提及自己最近急需用钱需要他的“帮助”,陈国兴二话没说便答应下来,这也印证了他曾到处找人借钱的事实。
当晚,杨美嫦约陈国兴等下半夜时来自己家里会面,带着借款来到杨家的陈国兴又被杨美嫦支到了外面。
两人一同到了村子后面一个罕无人至的小山坡,此时蓄势已久的陈国华从藏身的路边偷偷尾随上去,等陈国兴来到山坡便突然从身后冲出,二人随即纠缠扭打在一起。
尽管陈国兴曾尽力反击,但年近八十的他哪里是正值壮年又擅长宰猪的陈国华的对手?最后,陈国兴被残忍杀害。
律师观点
本案中,陈国华、杨美嫦这对奸夫淫妇联合起来,密谋先骗取钱财再在无人山坡将年逾七旬的陈国兴杀害并抛尸荒野的行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最终在二人家中将其抓获,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行,而杨虽然并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整个事件确实为她计划唆使,且实施过程杨也有参与其中,应以同罪论处。对杨美嫦来说,或许陈国兴的纠缠造成了困扰,但二人也不能因此无视法律将其杀害。
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死刑,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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