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喝醉后,男生将其拉去宾馆竟死在房中,丝袜内裤十分凌乱
男女关系,无论恋爱还是结婚,都讲究个你情我愿。就连法律也有规定,“胁迫婚姻”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
这是法律保护人权的体现。同样的道理,男女之间即使没有婚恋情形,发生关系也不能有强迫行为,那么如果一方有暧昧暗示,另一方收到暗示后趁虚而入,算不算强迫、违背对方意志呢?
关于这一点,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才能判断。
2020年12月,吉林省延吉市某大学的2名大二男生赵某、金某被警方带走刑拘。赵某和金某是室友,在警方找到他们之前,曾与一名同校护理专业的大一女生阿花(化名)深夜同喝酒,一起喝酒的还有两人另外2名室友。
也就是说这场酒局是4男1女的情况,涉事女孩阿花事先怎么也想不到,这场酒局,会成为她人生中代价最沉重的灾难。
阿花上大学后,认识了学长赵某,两人加了联系方式,经常聊天,由于阿花经常在朋友圈发穿着比较性感的自拍照,平时成绩不好、爱喝酒爱交异性朋友,赵某便觉得她是个随便的女孩。
而阿花可能确实在男女关系上偏开放一些,平时和赵某发信息也常发一些情色相关图片,还提及自己喜欢喝酒,有“看这些有什么意思,请我喝酒,喝尽兴了还能乱性”的聊天记录。
2020年12月13日凌晨,赵某、金某和室友在某个酱汤馆里面聚餐喝酒,赵某一边喝一边跟阿花发信息聊天,阿花听说这边有酒局,称自己也馋想凑个热闹,赵某便让她来,在阿花到场之前,赵某跟另外三人描述了一下阿花的情况。
可想而知,赵某不会说阿花什么好话,另外三人听赵某说完,都对阿花有了几分轻视,阿花到来后,表现就更让他们觉得这个女孩随便了,因为阿花身处4男1女的酒局中,居然也不想着要少喝点保护自己,而是主动端起白酒一口一口闷,服务员都被阿花的样子震惊到了。
酒局结束后,阿花已经醉得意识不清楚了,出现了呕吐的症状,几人将阿花一起送到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宾馆,开好房间让阿花休息,这时候就能分辨谁是真小人了,赵某和金某表示要留下来“照顾”阿花。
当然,照顾是假话,两人真正的目的是趁机占便宜,等另外两名室友走了,赵某和金某便商量要轮流和阿花发生关系,赵某也是对男女关系不太讲究的人,钱包里还常备着安全套,这时候他认为可以派上用场了——
反正阿花事先有暧昧暗示的聊天记录,他认为即使趁她醉酒无意识发生关系,事后阿花也不会追究他的责任,至于多了金某,也没什么大碍,想必阿花能接受。
但赵某的恶劣之处在于,他不仅趁阿花失去意识占便宜,还拍了小视频发给回了寝室的室友看。赵某得逞后,金某也想效仿,但由于喝的酒多,金某觉得身体十分难受,跑去卫生间吐了半晌,最后就没有像赵某一样完全得逞。
到次日上午赵某先醒来了,叫醒金某就离开了房间,完全没管阿花,当时的阿花依然没有恢复意识,到了下午5点左右,服务员发现房间还没有人来退,便打开房间查看情况,发现阿花怎么也叫不醒,立刻选择报警。
警方到场后发现阿花已经死亡,死因为食物返阻导致窒息,现场遗留的种种痕迹证明有人在她生前与她发生过关系,顺着已有的线索,警方找到了赵某和金某两人,两人也因为涉嫌QJ罪被刑拘。
《刑法》所规定的QJ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而“二人以上LJ”是QJ罪加重情形之一。
到案后的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趁阿花酒醉无意识与其发生关系的犯罪事实,被依法提起了公诉,但法庭上,赵某的辩护人提出:阿花在参加酒局前便经常和赵某聊到性话题,对赵某有暗示,所以赵某和阿花发生关系不算违背妇女的意志。
这个辩护没有得到法院的采纳,原因也很简单,“违背妇女意志”跟妇女的日常作风没有必然关联,而且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是多样的,妇女既可能激烈反抗,也可能因为醉酒失去意识无法反抗,或者因为明知反抗无效、受到威胁被迫放弃反抗。
根据已有证据,阿花和赵某确实存在暧昧的聊天,但不管在酒局进行时还是到宾馆后,阿花都没有明确同意要与被告发生关系,赵某和金某的行为,就属于趁妇女醉酒失去意识不知反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从而构成QJ罪。
如果阿花没有身亡,事后对赵某和金某的行为表示同意,本身不认为是QJ,那两人可能不会被追究刑责。
按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构成QJ罪,QJ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有二人以上LJ妇女情形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QJ妇女情节恶劣程度、QJ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虽然金某因为客观原因未遂,但两人事先商议共同犯罪、具有LJ情节是事实,赵某为主犯,金某为从犯,综合考虑了本案中赵某和金某的主从犯地位、主观恶性、QJ的手段、坦白等情节后,赵某因犯QJ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金某因犯QJ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客观来看,阿花的行为确有不当之处,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但如果赵某和金某本身没有心思、只愿做君子不想做小人的话,无论阿花怎么表现都不会干趁人之危的事,这是一桩多重因素碰在一起从而酿成的悲剧,对三个家庭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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