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4年女学生寻人合租引发悲剧:租房次日与室友男友发生关系
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在独自生活的时候。然而现实的生活难以达到自己预期的目标,想要去外地打工求职,但面对空瘪瘪的钱包,在生活上也只得委屈一下自己。
然而,面对生活委曲求全时,却有人将视线盯上了生活并不富裕的合租客身上,在2014年沈阳一名女学生寻人合租引发悲剧,租房次日就与室友男友发生关系。事后情绪崩溃,而她的朋友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随后还愤慨地表示:“她还没处过男朋友,这让她以后咋活?”。
2013年,大学刚毕业的小芍便想着去沈阳大干一场,于是便将自己的简历投递了出去,而在随后的面试经历中也让她找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当年年底办理了入职手续。在工作的事情有了着落之后,小芍便想在公司附近找一个住的地方,但限于收入的微薄,小芍选来选去最终还是选择和他人合租一间房子,以节省生活上的开支。
2014年2月,她的合租室友万某因工作上的变动搬离了这个地方,在万某搬离之后为了找人分摊房租,于是便在网上发布了合租的消息,而他的前室友万某在搬离的时候也帮忙发布了招房客的信息,明确要求新房客只要女性。
2月13日,一名年轻女子张某便联系上了万某,询问了一些信息,尤其是房间另一个租客的信息。万某想着对方也是一个女性,可能对这方面也有所顾虑,于是便介绍说房间里还住着小芍,是个女孩子工作也稳定,所以新租客也得是单身女子。在了解到这些消息后,张某便表示自己想要搬进来住。
14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万某便将钥匙交给了张某,随后张某便带着钥匙来到了小芍所租住的合租房内。晚上,当小芍下班回家后也就发现了新搬进来的租客张某,看着对方也是女性,心里也就放心下来,而之后的来往中小芍发现这个新租客有点热情。
2月14日是情人节,但小芍并没有交往中的男友,于是这样的节日对她来说与平常生活没什么两样。张某在搬进来后,便热情地和小芍聊天套近乎,了解到小芍并没有男友后便提议一起过个简单的情人节。随后便去厨房忙活起来,要做些好菜和小芍一起庆祝一下,而年轻的小芍也不好意思拒绝,便去厨房帮忙。
吃过晚饭后,小芍对她的戒备心也就少了很多,随后,两人便各自回房睡觉,没有注意到在夜深后,她的这位热情的新租客悄悄离开了房间。15日凌晨1时许,新租客租房次日,当时睡得迷迷糊糊的小芍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的声音,而有了前不久的那段经历后,小芍便以为敲门的就是她的新室友,于是便没有防备地去开门。
而当她将门打开后,却突然被对方一把推了进去,随后还恶狠狠地警告她不要声张,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突然被陌生男子闯进来,而且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小芍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但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没有出声呼救。
随后,这名男子便在房间内抢走了490元,但他依然不肯离去,在对小芍进行了一轮殴打之后,他便逼迫着小芍满足自己的要求。在这种情形下,小芍出于恐惧,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在看到对方逃离之后,小芍便联系了自己的朋友。
在对小芍进行安慰之后,她的这位朋友当即便向警方报案,当民警赶到了小芍租住的房间后,便将其带走,对案情进行了解,也提取了相关的证据。而在对现场进行调查时警方却发现房间并没有撬锁的痕迹,而另一名租客也联系不上,再结合小芍当时对敲门对象不设防的状态,警方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团伙作案。
在报案16个小时后,警方便在当地的一家旅馆内将两名嫌疑人抓捕归案,沈阳女学生寻人合租引发的悲剧也正是这二人谋划的结果。
张某并不姓张而是姓卢,事发时只有19岁,年纪轻轻的她和其男友艾某都是来自吉林榆树地区,2013年,两人在老家订婚之后便双双外出打工。但两人在外面并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但消费上却一点也没有去控制,于是在11月时他们便萌生了抢钱花的想法,但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便将目标放在了招租的单身女性身上。
2013年11月,在两人实施了第一次作案后便被警方通缉,成为了网上在逃犯,2014年2月13日,卢某在找到合租房后便将钥匙交给了艾某,而在作案时房间内的另一名租客不在家,艾某在盗取了1200元后便离开了现场。
14日,两人以同样的套路,先由卢某以女性的身份去获取另一位租客的信任和相关信息。15日凌晨两人交换钥匙后,由艾某利用钥匙打开房门,随后便发生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卢某、艾某二人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由艾某获得出租屋的钥匙,随后,艾某通过钥匙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利用其女友制造出的假象,利用受害人对其女友的信任,强行闯入他人房屋内,抢夺他人财物,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了抢劫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入户抢劫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实施抢劫行为后,艾某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愿,利用言语恐吓和暴力殴打等行为,迫使受害人处在不敢反抗的状态下,在恐惧心理作用下使得自己的权益遭受到损害,那么艾某的行为便构成QJ罪。
而由于两人在这三起案件当中都起到了积极推动危害结果产生的作用,且分工明确,那么两人便会作为同案犯,一同去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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