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子拒绝夫妻生活,却怀上男闺蜜孩子,丈夫心理失衡酿血案
常言道“男女交往应有度,需要忠于爱情与婚姻”,从小到大,身边的同学、同事均有男性,彼此之间互相帮助,互相进步,是一件正常的事情,部分女生会用“男闺蜜”来形容与自己关系好的男性。
男女之间不一定只有爱情,也有纯洁的友谊,可从根本上,男女有别,若没有把握住“交往的度”,就不能建立纯洁的友谊,当俩人的感情,逐渐变质,对家庭、婚姻会产生难以磨灭的影响。
2010年,生活在安徽的女子,黄女士婚后拒绝夫妻生活,却怀上男闺蜜的孩子,丈夫知道后,心理失衡,质问妻子,为何背叛。黄女士满脸冷漠,坚称要离婚,与男闺蜜结婚,丈夫听后,心中的火气,越发旺盛,被怒气支配头脑的他,会做出什么事情?黄女士背叛婚姻的原因是什么?
被迫出嫁的女人
黄女士生活在传统的家庭,自小,父母对她要求严格,一言一行必须听从长辈的安排。最初,她愿意服从,可日子一长,不满从心底升起,她厌烦被支配的感觉,渴望自己做主,当父母再次要求做某件事时,她第一次提出,自己决定人生的想法。
父母面露不悦,以“我们为你好”为由,拒绝提议,渐渐的,黄女士不再反抗,可心中“希望自己做主”的想法,一直没有消失。进入适婚年龄后,在家人的安排下,她嫁给郑家的儿子,郑林。
即将娶漂亮的黄女士为妻时,郑林喜不自胜,按照当地的风俗,彩礼、摆喜宴均无遗漏,风风光光的,把黄女士迎娶进门。新婚之夜,激动的他,小心翼翼的走到床边,谁知,黄女士面露厌恶,不愿意共同休息。大喜日子,郑林不想吵架,就拿着被子,睡到地上。
一连多天,黄女士不仅拒绝接触丈夫,甚至对公婆爱答不理,郑家人心生不悦,找到黄家人,寻找解决办法,黄父、黄母知道后,把女儿叫回家,试图劝说,谁知,黄女士满脸冷漠,表示已经嫁人,娘家人不能再支配她。
黄家人满脸错愕,紧接着,心生愤怒,指责女儿不尊重人,黄女士不甘示弱,反击自己的想法,从没被他们尊重过,双方爆发激烈争执,不欢而散。回到郑家后,黄女士找到郑林,暗讽他幼稚,遇到事情,只会向父母告状。一直被忽视,如今又遭受谩骂,郑林面色铁青,夫妻二人发生争吵,不够深厚的感情,越发脆弱。
妻子意外怀孕
婚后几个月,某天,郑家人、黄女士坐在饭桌吃饭,气氛尴尬,无人说话,突然,黄女士紧皱眉头,捂住嘴巴,跑到卫生间呕吐。担心妻子的郑林,赶紧跑去查看情况,郑母面色阴沉,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想法。
晚上,她趁黄女士睡着后,把儿子叫到房间,说出内心的猜疑,郑林愣在原地,不知所措,俩人没有同床共枕,妻子为何会怀孕?直到他发现,妻子包里的检查报告,才知道,母亲的怀疑是正确的。
他生气的找到妻子,质问道,为什么要背叛家庭,黄女士一幅无所谓的态度,提出离婚,原来,她已经瞒着父母,与男闺蜜老朱来往,迫于无奈,才嫁到郑家,如今,怀上孩子,想摆脱父母管教的她,有理由离婚。
依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黄女士婚内怀上老朱的孩子,导致她跟郑林情感破碎,郑林可以提出赔偿,法院会酌情决定,但他没有利用法律的途径,尽可能保护自己,争取利益,反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把自己拉入深渊。
血案的发生
2010年,郑林跟踪黄女士,来到老朱家,一向对自己冷漠的妻子,竟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另一个男人,郑林无法再忍,他冲到二人面前,不断发泄心中怒火,被骂的黄女士、老朱立刻反击,双方大吵大闹。
待冷静后,郑林哀求黄女士,打掉孩子,重回家庭,遭到拒绝,一旁的老朱嘲笑他,痴人说梦。自己是受委屈的一方,却被嘲讽,心中的愤怒值,逐步达到顶峰,郑林先借口离开,后拿着水果刀上楼,将黄女士、老朱杀害。
郑林挽回妻子无果,心生恨意,拿刀将俩人杀害,杀人的行为有主观上的故意,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属于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对于该类型的案件,通常十分慎用死刑,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黄女士背叛丈夫,怀上男闺蜜的孩子后,选择离婚,同时在整个婚姻过程中,她对郑家人均持冷漠的态度,因此,郑林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该案为不懂得把握“度”的人,敲响警钟,既然决定踏入婚姻,就需要学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