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孩在公园里被多人霸凌,扇耳光、猛踢下体的画面让人愤怒
案件回顾
2021年8月17日,一条来自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杨某某社交平台的视频,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视频中一名披肩发、身穿白色露脐装、黑色阔腿裤的女孩正坐在某公园的长椅上被不同的人疯狂掌掴,受害者的脸上已经有了明显的被殴打的痕迹。
她身前正站着一名低马尾、米色T恤、褐色短裤的花臂女孩。
花臂女孩突然一耳光扇在了白衣女孩的脸上,嘴里还念叨着:“我今天打你算轻的了,我心情好得很嘞!”
随后画面一转,这次换成一个身穿粉色连衣裙的女孩开始对白衣女孩进行殴打。
粉衣女孩一把抓住白衣女孩的头发,然后将其刷在了地上,随后对着白衣女孩的腰部一顿猛踹,这时花臂女孩也加入进来,对白衣女孩一顿拳打脚踢。
白衣女孩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眼角已经有泪水流了下来。
画面再次一转,这时镜头对准了白衣女孩,她半坐在地上,粉衣女孩强行掰开她的双腿,花臂女孩走上前来多次猛踢白衣女孩的下体。
这时白衣女孩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红肿,她哭着求饶,但施暴女孩并没有停下的意思,画面外还传来一众施暴者的笑声。
整个过程伴有脚踢,扇耳光,扯头发,甚至踢下体,旁边还站着至少两个人拿着手机拍摄,行凶者一边打还一边骂,被害者哭泣不停。
她不停地求饶反抗,但都未能摆脱他们的拳脚,而且更令人感到气愤的是现场竟然没有一人敢上前施以援手。
民警们随即对施暴者的身份信息展开了调查,据调查被殴打的女孩叫作吴某欣,花臂女孩名为杨某婷,前些日子,杨某婷因一些琐事与吴某欣产生冲突。
8月17日,杨某婷伙同粉衣女孩等6人对吴某欣实施了暴行。
据相关人士透露,在公园拍摄视频之前,吴某欣就已经遭到了6人的殴打,视频拍摄的时间已经是傍晚,也就是说,吴某欣在此之前已经被6人欺凌了一整天。
随后,施暴的6人就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来到了派出所。
实际上在当天晚上,杨某婷就将殴打吴某欣的视频传到了网上,这一事件背后实际上也反映出在社会层面潜在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
律师观点
现在社会上的大多数孩子都是属于独生子女, 在家里以及长辈眼中可以说是最宝贵的宝物,每一个都是极尽宠爱。
而过度的偏爱也使得在现在学校当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校园欺凌,那么类似于本案中的这种校园欺凌属于犯法犯罪行为吗?
校园欺凌属于犯法,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
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校园暴力轻则触犯民法,严重的则触犯了刑法。《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是根据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方面,按照法定标准来认定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
比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多次对其他学生强拿硬要,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于发生在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实施的严重欺凌、暴力行为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会依法处理,尤其是对于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会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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