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13岁女孩被骗误成失足女,客人心生怜悯救她:我也是个父亲
人性的善与恶是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探讨的问题,善恶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并不是绝对的。被称为“微笑杀手”的李广均,残害9名无辜妇女,罪行罄竹难书,但大恶之下,他也曾有小善,将自己身上仅有的钱给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太太。
只是他的恶蚕食了善,这才把自己送上不归路。不过陕西的李先生恰好和他相反,凭借善念抵住了恶,还解救了一个13岁少女。
2021年的一天晚上,李先生和朋友聚完后搭乘出租车回家,在车上被看到了一张小卡片。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混迹多年的成年男人,他只瞟了一眼就清楚卡片的内涵了。
李先生早已结婚生子,女儿也十多岁了,在外面他也是一个顾家的好丈夫、好爸爸,平时很少做出格的事。 不过当晚喝了不少酒,酒壮怂人胆,他抱着一丝好奇,鬼使神差地添加了卡片上的微信。
对方立马就联系他了,问要什么价位的服务,在介绍软件上谈好价格后,李先生就直接让司机送他去了约定的宾馆。
到了宾馆,他心里还有点激动,一直在房间里等待,可是“服务人员”一进门他就呆了。进来的是一个身材娇小,浓妆艳抹的小女孩,虽然穿着高跟鞋和性感的衣服,但一看就知道她还未成年,李先生猜测她恐怕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大。
他的热情一下子冷却了,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要选择干这行,她的父母呢?他想着若是自己的女儿和她一样,他恐怕心脏病都会被气出来。所以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沉着脸望着小女孩。
大概是他眼神里的责备太明显,小女孩一下就崩溃了,坐在床头小声哭泣,还断断续续地说着:“叔叔……救……救救我。”李先生顿时明白,小女孩恐怕是掉进狼窝了。
他耐心询问了一番,这才知道小女孩叫小云,才13岁,她本是一个学生,因为不爱学习,老和爸妈吵架,时常会赌气“离家出走”,但每次到了晚上就会回家。
有一次她在路上遇到有人请她吃东西,就稀里糊涂被他们骗走了,结果再次醒来就被关在一个屋子里,他们拍了她许多照片和视频,威胁她若是不听话,就把照片散播出去。
小云既觉得羞耻,又很害怕,每天喊着要回家,还尝试过逃跑,被发现后惨遭殴打,身上都是伤痕。据她说那里还关着好几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孩,那些人强迫她们成为失足女,否则就会挨打。
她实在怕了,就假意顺从,希望有客人能帮她报警,客人们对她多有同情,没有迫害她,但都怕招惹麻烦,所以一直没人帮她,只是把她退回去了而已。
李先生听了她的遭遇也甚是同情,看到她手臂上和脸上的伤疤,更是怜悯,他其实也怕惹麻烦。可是她和自己的女儿一样大啊,如果自己的女儿也面临求救无门的处境,该有多绝望。
即便知道会惹上麻烦,李先生还是决定拯救这个孩子,他将1000元给联络的人转了过去,放松他们的警惕,随后拔打了报警电话,并让小云联系了她的父母。
在警局看到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的情景,他知道自己做对了。后来他被那群犯罪分子在网上辱骂纠缠,有人问他是否后悔,他只说了一句:“我也是个父亲呀!”
可喜的是,他的这个善举不止救了一个人,警方根据小云提供的线索,将这个丧尽天良的犯罪团伙给端了,抓住了10多个涉案人员,救出了更多受害的女孩,也顺藤摸瓜找到了其他参与PC的人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那些控制并威胁幼女的人员,已经涉嫌强迫卖Y和非法拘禁等罪。前者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Y的行为。
《刑法》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Y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两罪并罚的情况下,那些逼良为chang的犯罪分子量刑可能在10年以上。
而那些参与PC的,也要面临相应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是明知对方是未满14岁的幼女,还与之发生关系的,不管女方是否出于自愿,都将构成QJ罪。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至于李先生,他最开始也有违法行为,还差点涉嫌犯罪,但最后悬崖勒马,没有完成交易,属于卖PC中情节较轻的,且他帮助小云保安,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算是将功补过,最后可能不会被处罚。
犯罪分子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案件背后仍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李先生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让善止住恶。可见当我们心中生出恶念时,家人将会是我们战胜恶魔的盔甲。
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世界上总要有人点灯,才能看见光。如果每一个人能像李先生一样推己及人,那罪恶将无处隐藏,我们的生活也将更加安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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