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改装电表偷电,被抓后哀求“陪睡”私了…
最近天气是越来越热了,可是开空调费电,一个晚上十几块,一般人真开不起。
即将迎来的用电高峰期,很多节能小妙招就派上了用场,比如使用耗能比较低的家用电器,这些都是正常的节电方法,但是总有这么一些人对偷电节能感起了兴趣,以为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就找人改电表偷电,她还觉得这并不算什么,偷电不犯法,没有想到警察却找上了家门。
日前上海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徐某在楼道里面看到了小广告,小广告上面以节能为名,可以省电,电费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徐某动了心,对着墙上小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找到刘某,将电表改装了,一个月内徐某窃电的金额就达到了3500元,随后,警察就上门了,原来供电公司发现供电量和售电量不符合,查到徐某家中,发现电表确实存在猫腻,供电人员报了警,警察上门发现供电人员说法属实,其实不止徐某,还有几家都有窃电嫌疑,他们都是听信了小广告上面的节能广告,才产生了窃电的意图,他们并不知道偷电也是偷,需要被判刑。
事实上,改装电表、让电表走得慢一点的行为,就是偷电!除了散发小广告,给别人改装电表的算盗窃,请别人上门改装、试图“节能”的居民,也是要受到处罚的!!!所以徐某年纪轻轻,就因此犯下了盗窃罪。因为窃电金额超过1000元,徐某被追诉,徐某这才痛哭流涕。
我们走访了很多居民发现很多居民都不知道偷电也是违法行为,需要判刑,那么偷电究竟有多严重呢?
据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第七项,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若违反该规定,由市或者区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网上的报道,最近有一起女子改装电表偷电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据悉,该女子为了节省电费,私自在电表箱内安装了一个变压器,将220伏的电压降低到110伏,从而减少用电量。然而,她的偷电行为被供电局发现后,不仅面临着高额的罚款,还可能涉嫌犯罪。
在被抓获时,该女子竟然哀求供电局的工作人员“陪睡”,希望能够私了此事。这种用身体作为交换资源的行为,让人不禁感到震惊和不解。为什么很多女生喜欢用身体作为交换资源呢?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于女性偷电和用身体交换资源的思考。为什么有些女性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呢?是因为她们缺乏法律意识,还是因为她们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种可以随意出卖的商品呢?
无论是哪种原因,这样的行为都是对自己和社会的不负责任。女性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不要用身体作为交换资源的手段。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