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杨松发杀人案”今日再审 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作者 :东方要报 2020-09-24 15:24:13 围观 : 次 评论
24日,天津杨松发案再审开庭。中午12时左右,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开庭已经结束,检方建议改判无罪,合议庭目前尚未宣判。
杨松发方面的律师吴丹红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上午开庭前,杨松发的家人都来到现场,自己也在法院门口见到杨松发的母亲。
中午12时左右,新京报记者致电杨松发家属,对方表示开庭已经结束。
本案的裁判文书显示,2001年3月3日晚,与杨松发同一公司的一名女工惨遭杀害并被抛尸。时年36岁的杨松发被指控“为摆脱与受害人恋爱关系”而行凶,涉嫌故意杀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检方和被告人杨松发均提出异议。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量刑畸轻。杨松发也提出上诉,否认犯罪。但双方意见均未被二审法院采纳。
新京报此前报道,自法院判决起,杨松发及其母亲便开始长达16年的申诉,申诉的理由包括: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他的生物检材、作案工具跟他的口供不符、案发现场的脚印跟他不符等。
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再审。去年4月,杨松发一方收到最高法作出的《再审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最高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原审被告人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今年9月8日,本案召开庭前会议,主要讨论案件中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
新京报记者获悉,今日庭审中,合议庭未当庭宣判,具体宣判时间未定,但检方以主要证据存在矛盾为由,建议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