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男子偷拍下女工友裸照,威逼开房,事后女孩泪崩
女性从小就接受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安全教育,父母会叮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学校会教育晚上不要一个人出门,警方会提醒不管什么时候都尽量不要落单,所以女性的安全意识其实是挺高的。
但是女性单独一个人的时候会提高防备心,当几个女性在一起时,几乎每一个人的警惕心都会下降,越是这种时候就越不能够掉以轻心,因为有些歹徒在作案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对方的人数有多少。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
2014年,山东青岛发生的一起案件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嫌疑人只有一个但是她选中的目标却是在一个集体中的女子,不过好在这名女子足智多谋,最后巧妙化解了险境,还亲手将欲行不轨的嫌疑人送进了警察局。
小姜从外地来到青岛务工,由于刚出社会不久,手头还不宽裕,所以与自己的工友合租在一间屋子。她租住的并不是传统的那种居民楼,而是一个呈四合院样式的平房,这套房子一共有3个人租住,也就是除了她和工友,另外还有一个女租客。
因为都是女性,她们几个人平时也都有个照应,所以时间久了之后生活也就越来越随意,晚上睡觉穿得都很清凉,天气热的时候甚至不穿衣服睡觉,为了给房间通风,大门一般也都没锁没关,一直也没有出过什么问题。
8月的一个早上,室友还没睁眼就感觉小姜在上上下下翻找什么东西,一会将她的枕头拎起来甩,一会趴到地上往床下面看,被吵得根本睡不着的室友问小姜怎么了,这才听到她用已经带点怨气的声音说:“我手机昨晚还放在床头充电呢,怎么这会找不到了?”
室友也起来帮忙一起找,还用自己的手机拨打小姜的电话,电话通了,但是铃声并没有在租房中响起,这让小姜不免感觉后背发凉。放在自己身边的手机居然丢了,那就说明有人过来偷手机,整个房间里面有三个人,而她和自己的室友都是裸睡......
小姜不敢细想,到了这天晚上,室友的手机突然接到了“小姜”的电话,颤抖着按下“接听”,小姜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对方说的话很简单:“手机在我手里,你们的睡相很好看,已经拍下来了,想要拿回手机的话,陪我玩玩。”
小姜直接将电话挂断,内心暗暗愤怒又害怕,那时候她眼泪都吓出来了,后来想想,就一个手机,不要也罢,就几张照片,应该也看不清,懒得跟对方周旋。但是她自己不想要这个手机了,对方却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过来,不堪其扰的小姜心生一计。
既然对方这么想要见到自己,看起来她倒是成了主动的一方。她对手机的念想并不大,可是自己分明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所以她将计就计,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那名男子说了一个时间和地点,要求小姜必须一个人前往,身上不可以带任何通讯设备,小姜到了这天照做了,走到两人约定好的地点时,对方却一直没有现身,小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进了圈套陷阱,不敢轻举妄动,等了很久之后还是没有发现有男人靠近,她只得回家。
结果这天晚上男子又打电话过来,称她耍花招带了人。小姜连忙解释,最后男子相信了,又约定第二天见面,这一次换了时间和地址。小姜站在约定地点再次焦急地等待,这一回果然有一名长相举止都很猥琐的男子靠近,他刚准备伸手抓小姜的肩膀就被潜伏在附近的便衣警察抓获。
原来小姜早在答应他的时候就已经报警,第一次见面时身边也有便衣警察,他就是察觉到了才没有轻举妄动,第二次是因为不想错过最后一次机会所以决定冒险试一下,这一试便进入了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中。
这名嫌疑人就是邵某,就住在附近,一次偶然看到青春靓丽的小姜便起了歹念,一路跟踪她到租房,当晚甚至看到了小姜洗澡的画面。小姜她们熄灯之后,他一直潜伏在院子里没有走,后半夜发现门居然都没有锁,而小姜与另一名女子更是已经熟睡,于是他将手机拿走,精心策划了一出“好戏”。
邵某用手机和睡觉的照片作为威胁,强迫小姜与他发生关系,已经涉嫌QJ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擅自闯入小姜的住宅,将其手机拿走,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虽然小姜的手机价值并不高,但是入室盗窃这一行为本身就很严重,所以邵某还是要受到处罚。
城阳检察院在审理之后,以QJ罪、盗窃罪二罪并罚判处邵某有期徒刑两年。他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小姜也需要从这一事件中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