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私自上树摘橘子摔伤,向主人索赔20万,法院判决赢得盛赞
“圆似珠,色如丹。傥能擘破同分吃,争不惭愧洞庭山。”唐代对橘子进行赞美的诗句很多,就这一点便可看出橘子这种水果在民间相当受欢迎,长江中下游以及长江以南地区有很多农户都会在自家园内种植橘子,气温一降,属于橘子的季节就来了。
不过这小小的一颗橘子不仅可以止渴止馋,还有可能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武汉市中级法院就曾审理过一起因为摘桔子引发的案件,这具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事情还得从2020年12月份说起。
武汉新洲区有一位名为周发美的老妇人,她已经70岁,本该在家颐享天年,但是劳动了一辈子的周发美并不喜欢在家里待着什么也不做,子女早都已经成家,孙子孙女甚至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早就已经不需要操心别人,但是还是喜欢下地干点活。
周发美家里有几棵大橘子树,已经种了好多年,每年一到冬天别人家就会开始大包小包往家里买橘子,而周发美却只要上树摘便行,一整个冬天的橘子基本都可以靠这些树满足,附近的邻居也沾了这些树不少光。
2020年12月,周发美挑了一个大晴天准备摘桔子,这对附近的居民来说就是一年一度的“好戏”开场,没事的人都会过来凑凑热闹,人们也常常感叹这个老太太年纪虽大,但是身手却和年轻人一样矫健,凑热闹的人最后往往也会分到不少橘子。
周发美爬上树之后手脚麻利,自己一个人应付这些橘子绰绰有余,但是她的邻居古翠莲(化名)却显得十分热心,非要帮她一起摘。要知道这些树都已经好几年了,古翠莲瞄准的那棵树足有3米多高,周发美不敢让她冒这个险,当场便拒绝了她的好心。
可是古翠莲的热情并没有被周发美的拒绝打断,自己在旁边捡了一个篓子便爬上树,身手看上去反倒是还没有周发美那么矫健。周发美自己本身就挂在树上,看她爬了上去也无可奈何,不过还是多次强调要她赶紧下去,称自己完全应付得过来。
古翠莲并不听她劝阻,周发美便也没有多说什么,埋头开始摘桔子,结果橘子还没有摘几个,只听“唉哟”一声,古翠莲已经躺在了地上,把众人都吓得不轻。好在现场人多,赶紧找来担架对她进行了救助,送往医院之后,经过检查之后发现古翠莲全身多处骨折,这也就难怪她摔到地上之后为什么一动不动连连哀嚎了。
周发美内心当然也紧张,但是她也很清楚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不过古翠莲的家人在得知她住院了之后,认定周发美需要对其负责,于是开始索要赔偿。
周发美的子女得知这个情况赶紧赶回家,周发美表示这件事情她没有错,因为她从始至终都没有要求过古翠莲帮她摘桔子,甚至还多次进行劝阻,最后是古翠莲自己要上她家的树,最后摔伤了没有要她负责的道理。
古翠莲的家人并不认可这种说法,2021年6月一纸诉状将周发美告上了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余元。他们之所以理直气壮地进行索赔,原因就是他们认定古翠莲与周发美之间已经形成了帮工关系。
“帮忙”只是一个生活词汇,“帮工”却是一个法律性的专有名词,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地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不过帮工行为的建立必须是在双方都认可这种关系的前提下,也就是甲发出邀请,乙愿意无偿进行帮助,或者乙主动提出帮工,甲没有拒绝的情况下才形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古翠莲是在帮工期间摔成骨折了,周发美确实需要对其进行负责,如果在帮工期间古翠莲受到了其他人的伤害,周发美也需要对古翠莲负责。但是如果周发美明确拒绝了古翠莲的帮助,则古翠莲出的意外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周发美只需要从人道主义出发酌情对其进行补偿就行。
所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之后驳回了古翠莲的请求,因为她的“帮工”完全是属于自愿的行为,周发美明确拒绝过她并多次阻止,这一点在场有多位证人可以证明。
古翠莲一家对这个判决并不服,再次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时证据清晰,判决合理,且古翠莲无法为自己的诉求提供充足证据,因此驳回她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也赢得了网友的盛赞。由此可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但是利用法律来强词夺理是万万不可行的。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