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杭州一家六口惨死,19年后靠高科技破案,凶手身份出人意料
原标题:2001年杭州一家六口惨死,19年后靠高科技破案,凶手身份出人意料
2001年6月20日清晨,杭州富阳灵桥镇外沙村下了好一阵的大雨停了,总算是迎来了太阳。然而天气虽好,这个小村庄却笼罩在一片灰暗低沉的气氛中,因为这天发生了一起极其骇人的灭门惨案。最先发现命案的,是富阳五星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小何,前几天公司接到了一笔业务。今天得去上海一趟,早就定好了出发时间,他准备去老板家接人。
然而到了现场就感觉不对劲,怎么老板家这么安静?还没起床吗?小何先是喊了几声,见没人应,想敲下门。没成想一碰发现,这门压根没关严实,他顺势把门推开。结果却被映入眼帘的一幕吓得心脏骤停,只见老板的儿子倒在血泊中,显然已经没了生命迹象。不仅如此,客厅四处是喷溅的血液,他不敢再独自查看。

急忙退出来,随后报了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查看。来之前就知道是命案,但让警方万没想到的是竟是一起灭门案,其惨状让经历过各种案件的刑警也为之震惊。整栋楼里,一共找到了六具尸体,分别是老板楼某以及楼某的妻子、父母、两个孩子。在这个院子里,唯一活着的生命,只剩一只来回暴走的老母鸡。
这桩灭门血案的发生,震惊了浙江,也震惊了全国。上级对此高度重视,省、市、富阳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誓要全力侦破该案。那个年代监控技术尚未全面推广,所能运用的科学技术也很有限,破案还是比较传统的那一套——勘察现场、走访群众、收集线索、逻辑推理、逐个排除。

楼某在富阳当地有一家造纸厂,梳理出了28条人际关系矛盾,但这些矛盾最后都被排除了。基本可以确定,既不是仇杀也不是情杀,财杀的可能性非常大。现场虽然只丢失了一只摩托罗拉手机与数十元现金,却被翻得一片狼藉,显然凶手曾经在房子里翻找过。另外还有四样物证,被害人脚上的绳子质地和编织方法都很特殊,两个不属于死者家的矿水泉瓶子。
这两个瓶子不是同一时期,也不是同一工厂,理论上不应该同时销售出去。另外两件是凶器,案发现场几百米外秧田里发现的杀猪刀和一个大号木柄起子,经伤口对比为杀害楼某等人凶器。根据以上线索,警方有了以下几个后来被证实的极为可靠的猜想:作案目的为抢劫杀人,凶手至少在两人以上,凶手之中有人有前科。

由此,浙江公安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排查外来人口2.4万余人。走访各类场所5000余家,查询三十万份信息串并、比对,最终在32天后确定原籍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的田某成、田某寿、吴某云、吴某金就是凶手。当即,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发出紧急协查令,同时向公安部报告进行全国性通缉。
这四个人十分狡猾,作案后逃回老家、遁入深山,但其中的三个人还是没能躲过警方的追捕。警方追捕244天,终于将田某成、吴某云、吴某金三人抓捕,只剩田某寿潜逃在外。当时没人想到,他这一逃就是19年,19年里任警方找遍贵州也了无音讯。以至于专案组的警员相聚时,都不由担心:他会不会已经不在人世?

直到19年后,贵阳警方传来消息,发现一个叫李波的人很像在逃通缉犯田某寿。2020年11月1日,田某寿落网,当天正好是他的51岁生日。据他自己说,他在山上躲了两年,没敢离开过。饿了偷吃村民种的红薯,渴了喝山洞里的水,睡也在山洞里。三名同伙的落网以及警方坚持不懈的抓捕,让他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过了几年野人生活,才敢去贵阳,靠给别人打扫卫生勉强度日。而正如警方猜想那般,他们作案确实谋财害命,仅仅是为了这一点钱背上六条人命。连三岁孩童都不放过,可想其心狠手辣,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中,四人的目的原本是抢劫,然而在作案过程中被楼某发现。若此时他们逃跑,那依然只是构成盗窃罪,但他们不仅没跑。

反倒对楼家六人痛下狠手,此时同时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楼家六人的人身权利,仅侵犯财物所有权时构成抢夺罪。仅侵犯人身权利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若两者皆有,那么便构成抢劫罪。抢劫又杀人,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只构成抢劫罪。
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之后,是为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灭口杀人的,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这种情况下,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此案属于前者,因而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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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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