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老板200万雇凶杀人,杀手被层层分包,最后仅剩下10万
原标题:2016年广西老板200万雇凶杀人,杀手被层层分包,最后仅剩下10万
2014年4月28日,广西南宁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魏某去上班,前台给了他一张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留这个电话的人说要有重要事情跟他谈,魏某一开始并没有在意,他纵横生意场二十多年。什么人没遇到过,搞不好是故弄玄虚骗钱的,但前台再一次提醒他打电话的人说了是非常重要、不能耽搁的大事。
魏某想了想,那就打个电话看这骗子能装到几时,谁知电话打过去却听见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消息:“有人出钱要你的命!”魏某依然没当回事,轻笑一声:“你要来杀我就来吧!”然而对方接下来报了他的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并表示已经不想要他的命了,要求他晚上八点到某地见面谈一下。魏某思来想去,这面还是得见,搞清楚是什么情况。

不过不能一个人去,他又叫上公司的三名下属,四人一同去约见地点。打电话的男子果然是一个人赴的约,一落座,男子便拿出手机给魏某看照片。他在走路,他在下车,他在陪朋友逛商场。显然,这个人跟踪他已经有段时间了,可以确定这个人所说不是在开玩笑。随后,男子为表明自己的诚意,出具了身份证:凌显四。
前段时间,狱友阿生找上凌显四,说有人出资十万要魏某的命。凌显四想要拿这个钱,却又感觉为了十万元杀人划不来:“才十万,我的命不止十万。”所以他这趟来并不是想要魏某的命,而是希望魏某配合他一下,拍几张绑架的照片发给对方。这样他拿到了钱,魏某保住了性命,岂不是两全其美?

魏某得知有人要杀自己,顿时一身冷汗,凌显四的话并未打消他的恐惧。但也不好立即跟凌显四翻脸,于是他答应下来,五人前往一出租房拍摄了“被绑架”照片。拍完照片后,魏某按凌显四所说关掉手机,飞到上海躲了十天。期间一直在调查雇阿生(杨广生)的人究竟是谁,要杀他,必然是身边的熟人。
可查来查去,都没有查出结果,担心自己的生命还是会受到威胁。2014年8月4日,魏某向南宁市公安局报了警,快警方便将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起雇凶杀人案一开始的价格并不是十万,实际上是两百万。只是经过五层转包,每一层都从中抽成,导致两百万到凌显四手里的时候只剩下了十万元。

一切还要从雇凶者覃佑辉说起,2012年8月,覃佑辉跟何某签订协议。通过转款给何某,参股广西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某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年,魏某因为跟这两家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但产生了纠纷,所以他对两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持股的覃佑辉担心两家公司因为闹上法庭亏损。
生出杀人的心思,不过他并不想自己动手,自己动手太容易被抓住。便找上奚广安,出资两百万要魏某的命,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等详细信息。没想到的是,奚广安不知是因怕担责,还是不敢动手杀人。又出资一百万转包给莫天翔,这第一次转手,就克扣了一百万。

接下来的事难以控制,莫天翔出资二十七万转包给杨康生,杨康生出资二十万转包给杨广生,杨广生又出资十万转包给凌显四,凌显四虽然不知道最开始出的是两百万,却也不愿意为了十万元就去搏命。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出,他不干了,来了一手鱼目混珠。最终这一起雇凶杀人案抓了六个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说,这中间商克扣得够狠的。
法理分析:总有人觉得只要不是自己动手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才想出了雇凶杀人的歪主意,如此既能避免亲自动手又能除掉憎恨之人。殊不知雇凶杀人,即使没有亲自动手也是违法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虽然覃佑辉没有亲自杀人的行为,但主观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意图的是他,跟魏某有仇恨关系的也是他。

奚广安等人一开始并没有杀人意图,是在覃佑辉金钱诱惑下才有所作为的,这种情况下覃佑辉便属于教唆犯。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他的处罚应该更重。《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判处死刑。不过这起案件中,因为凌显四觉得为十万元杀人不值,便只让魏某配合演了一出“绑架”戏。并没有真的杀害他,属于未遂犯,《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