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土地被亲戚私自登记名下,称男人才有继承权,法院判了
原标题:广西女子土地被亲戚私自登记名下,称男人才有继承权,法院判了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一个人不受道德所约束的时候,还可以用法律来约束,这也是普法的目的所在。通过普法,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让公民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什么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比如说此前广西发生的一起遗产纠纷,如果说他们懂得法律就不会说出这样荒唐的话:女子土地被亲戚私自登记名下,亲戚称男人才有继承权,法院判了

被抢土地的是阿芳、阿琼、阿玲三姐妹,原本她们有一个幸福的六口之家,三姐妹的父母老张夫妇。在三十多年前结婚,婚后十分恩爱,先后生下三女一子。三女也就是阿芳、阿琼、阿玲,还有一个儿子则是阿华,因而当时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张家占了六个人土地,万没想到就是这土地,让三姐妹在日后看清了人心险恶。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2001年,三姐妹的兄弟阿华不幸因为意外去世,中年丧子给老张夫妇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们陷在悲痛中难以自拔,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第二年也先后离开了人世。此时原本热闹的家,顿时只剩下的三姐妹,叔叔与同宗的一众亲戚看她们家里没有了男人。觉得三个女孩好拿捏,在她们身上打起了主意,借帮忙强行霸占了本该属于她们的土地。

当时三姐妹还年幼,也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没有计较他们几十年拿自家土地耕种的事。没想到她们的忍让,反倒是让这些人得寸进尺,越发过分。2020年,张家的土地被有关部门征收,征收后会下发一笔补偿款以及安置地。结果为了得到这笔钱,此前霸占土地的亲戚竟然称地已经是他们的了,私自把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
三姐妹气得不行,找上门理论,没成想这帮人还振振有词:“你们都是女孩,早晚要嫁出去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就是别家的人了,男人才有土地的继承权,你们没有!”受了这么多年的欺负,到头来该有的补偿款还拿不到,三姐妹一气之下把亲叔叔与这些亲戚全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前款与安置地,那么法院是怎么判处的呢?

首先,张家的土地是六个人的,本来就有三姐妹的份。其次,男人才有土地的继承权,那是封建旧社会的事。新时代有了新法律,早在1985年10月1日,我国便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后,继承法废止了,但里边大致法律还是沿用了下来的。
而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也就是说自继承法出台以后,便没有只能男性继承一说,女性也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也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按照这个规定。阿华去世的时候,三姐妹没有继承权,阿华的遗产由张家夫妇继承。可当张家夫妇去世的时候,三姐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亲叔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三姐妹尚在的情况下,他们是没有继承权的,所留遗产应当由三姐妹划分。
也就是说,此时不管是阿华还是张家父母的土地使用权,都到了三姐妹手里。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如果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有缺乏劳动能力会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却未尽扶养义务的,应当部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不管怎么分那都是他们三姐妹之间的事。此案的纠纷是三姐妹与亲戚之间的纠纷,对这些土地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都应该征得三姐妹的同意,亲叔叔与亲戚在没有征得她们同意的情况下耕种本身就是错误行为。私自把土地登记在自己名下,拿走征收款和安置地,更是错上加错。
所以无论怎么看,三姐妹是女性也好,三姐妹出嫁也好。亲戚都不占理,《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因两人出嫁而丧失。最终,法院认定阿琼、阿玲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阿芳因为出嫁早。